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郑某、杨某等30人于2014年购买克拉玛依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某区商铺,开发商在开盘前给所有购房者承诺商铺于2014年7月前交工,让各位购房者放心购买。但因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紧张、融资困难,导致房屋一直无法交工。2017年郑某、杨某等30人认为该开发商已无力开发该项目,于是集体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购房资金及购房后至今所有利息。乌尔禾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由于该项目还未交工,郑某、杨某等30个购房者情绪较激动,要求该项目开发商立即退还所有购房资金以及利息。为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调解员耐心劝导所有购房者,告知合理解决该事件的做法。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当事人情绪缓和,同意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此事。
【调解过程】
调委会高度重视此案件。2017年5月7日,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后,考虑此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为防止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发生,派出两名业务能力较强的骨干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此案。 考虑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资金困难,人民调解员为了顺利化解双方矛盾,一方面疏导购房者情绪,劝说购房者给开发商相应的时间去筹备资金。另一方面与该公司负责人积极沟通,要求其尽快寻找融资渠道将购房者购房资金返还。 5月7日当天,调解员组织开发商及郑某、杨某等30人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依然有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做法提出质疑,多人又产生激动情绪。调解员依据公平、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对此事进行调解。经耐心劝导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购房者对调解工作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同意给开发商一定时间去筹集资金。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2017年5月23日之前将购房资金及利息返还给郑某、杨某等30人。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能够做到根据现实出发,耐心向当事人双方说理释法,力争做到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双方满意。本案及时解决开发商与购房者购房合同纠纷,一方面及时化解了群体性纠纷案,预防了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为开发商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准备资金,积极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