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李某,男,1945年07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2021年09年2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为2021年10月09日至2022年6月08日, 李某于2021年10月12日到安福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日常教育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入矫后,李某每次到司法所都会诉说儿子儿媳的不孝顺,如何如何欺负他,扬言绝不会放过儿子儿媳,要让儿子儿媳生活也不得安生。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在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前,通过查阅案卷、走访居委会以及李某的邻居、儿子儿媳等方式,先充分了解掌握李某的性格心理情况、此次犯罪起因以及与其儿子儿媳的矛盾情况:1.李某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性格要强偏激,脾气暴躁,犯故意伤害罪后独居在县城郊区家中;2.李某此次犯罪是与儿子儿媳因家庭事务引发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犯故意伤害罪;3.在李某与儿子儿媳的矛盾中是很多家庭琐事纠纷叠加在一起形成的,双方都有不理智和做得不对的地方。 在充分掌握情况后,执行地司法所根据李其心理特点、家庭状况、犯罪类型等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矫正方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教育帮扶工作。 一、帮助化解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矛盾促其“安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李某进行入矫谈话时,其反复强调与儿子儿媳之间的矛盾,并扬言儿子儿媳搞得他赔钱又坐牢,不会轻易放过他们。而且李某每次来司法所都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怒斥儿子儿媳的大逆不道,声称不会让儿子儿媳好过。 工作人员意识到不化解其与儿子儿媳之间的矛盾,其不可能安心接受矫正,有可能导致新的犯罪发生,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工作人员与居委会干部多次到李某儿子家及其周边邻居走访,详细了解父子之间的矛盾症结,多次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开展孝道、赡养、尊老爱幼等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最终,双方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父子剑拔弩张的局面得到缓解,两人见面时情绪也有了缓和。 二、疏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情绪让其“舒心” 在日常走访李某时,司法所了解到自从案件发生以来,其就与儿子分开居住,独居一处,周边无亲戚朋友关照,整日郁郁寡欢,心情低落。同时,李某一直认为: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但儿子动手打老子没有天理,心理上对案件处理结果接受不了。 面对这一问题,司法所主动与心理志愿者对接,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通过心理疏导,李某释放了心理压力,负面消极情绪得到缓解。同时,经工作人员多次的谈心谈话、持续的思想开导和政策法规宣讲,李某渐渐敞开了心扉,心结慢慢解开,并认识到犯罪行为对社会、自身以及家庭带来的危害。入矫一段时间后,李某情绪渐趋平复,不再抵触矫正,能够按时到执行地司法所进行报到。 三、关爱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困难使其“暖心” 结合李某年龄大,脾气暴躁,法治意识淡薄、行事不计后果的特点,司法所为其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在矫正实施过程中,既对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格要求,又在教育帮扶中关心关爱其日常生活,体现社区矫正的力度和温度。针对李某法治意识淡薄、行事不计后果的缺点,对其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违法性,促进其法治意识逐渐增强,防范再犯罪风险。针对李某腿脚不便,爬楼梯困难的情况,特别批准其直接到司法局一楼社矫股进行日常指纹报到。在春节前夕,了解到李某经济困难的情况,也为缓解其过年期间孤独情绪,让其感受到社会关心,县司法局购买了米油等生活用品到其住处走访慰问,使其深受感动。 结合社区矫正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心理特征,司法所对开展一系列的“安心”“舒心”“暖心”的教育帮扶活动,使李某与儿子儿媳的关系得到缓解,李某的负面心理情绪、心理压力得到释放,让李某感受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温度。现在,李某每次来社区矫正中心报到都是满脸笑意,会主动与一楼工作人员逐个打招呼和亲切交谈,从过去一个沉闷不服管、满脸愁容满嘴怨言的倔小老头,慢慢地变的整天乐哈哈的、积极乐观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的老人家。
【案例注解】
在本案中,对李某实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时,司法所从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年老,独居,性格暴躁,家庭矛盾激烈,不配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的特点入手,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特点,通过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心理协会心理咨询师和村居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从“强化心理疏导、帮助化解纠纷、加强帮困扶助、转变教育方式”等方面落实精准教育帮扶措施,帮助其解开心结,缓和家庭纠纷,重拾社会温情,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有其各自不同的性格特点、心理特征、家庭情况、犯罪成因等,在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中,不能千篇一律进行日常监管和常规教育了事,一定要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帮扶活动,才能做到教育帮扶有的放矢,才能真正教育好矫正好社区矫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