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杜某某与谢某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某日,杜某某与男友王某某到某电子市场的手表维修柜台更换手表电池,店主谢某某将手表后盖打开后,告知对方更换原装电池要六十元。王某某认为价格偏高便让杜某某换一家维修店更换电池,杜某某认为换维修店太麻烦,二人因此争执起来。店主谢某某见状,便将拆开的手表及表盖还给杜某某,让她拿到别家去换,自己也不收她二十元的拆装费了。杜某某一听要收拆装费,顿时火冒三丈,要求店主必须将手表后盖装好,店主则坚持装好要收拆装费。双方越吵越凶,杜某某直接端起柜台上装满热水的水杯向谢某某泼去,在谢某某阻拦其离开的过程中,杜某某咬了谢某某的左手腕部。谢某某报警后,到医院查验伤情。

【调解过程】

驻派出所调解室接到案件后,调解员仔细阅读移交的卷宗,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双方来到调解室后,情绪依旧对立,既然双方都有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的想法,调解员便让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想法。谢某某称,虽然被对方泼热茶水,又被咬伤,而且现在手腕上还有清晰的牙印,但考虑对方是女士,也不想跟其计较,只要对方赔礼认错,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五千元即可。杜某某一听顿时觉得自己很委屈,称对方在拆手表前也没有说要付拆装费,对方故意为难自己才引发后续的争执,让她赔礼赔钱实在接受不了。 作为调解员,既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也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的调处,才能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于是对于杜某某提出的委屈,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如果认为对方收费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和对方直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商场的管理部门或者消协反映,也可以报警求助,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让杜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只是造成的伤害较轻,可以通过调解和对方达成和解。杜某某听后也承认当时和男友吵架本就在气头上,才没有冷静和对方协商,自己一时冲动,也很后悔。看到杜某某真诚的态度,谢某某的情绪顿时缓和了很多,解释收拆装费是行业规矩,一般打开后都会更换电池,认为价格高双方可以协商,很少碰到不换的情况,才没提前告知,自己也有责任。见双方在态度上表现诚恳,于是调解员抓住时机,让双方能够理性的协商赔偿金额的问题。 谢某某拿出医药花费的单据约3000元,杜某某表示愿意承担,但看到对方打破伤风的针,觉得自己又不是动物打这种针是对自己的侮辱,原本缓和的气氛再次变得紧张。调解员又从日常医学角度再次耐心的讲解,帮助杜某某打消这种想法。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当事人杜某某一次性赔偿当事人谢某某的医药费、物品损坏等各项损失合计4000元整,谢某某放弃追究杜某某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双方达成和解,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为一次性调解,双方当事人无异议,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案例点评】

就本案而言,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浅薄,处理问题时过于冲动,使得一起消费纠纷转变成了人身伤害行为的案件。调解过程的一波三折,也恰好说明了调解工作的反复性和复杂性。调解员在工作中,不仅要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同时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让原本法律意识薄弱的个体,通过调解工作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本案中,对杜某某认为只有被动物咬伤才能打破伤风针认识的纠正,同样也说明,作为调解员不仅要对法律知识熟知,还要对不同领域的知识有所了解,才能更好的应对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因此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工作者就要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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