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委托书描述:2019年11月5日艾某某在学校课间活动时受伤,入武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日行剖腹探查+脾切除术。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武宁县人民医院病历摘录:2019年11月5日13时03分入院记录:患者艾某某家长陈述:入院前一小时意外摔伤后出现左上腹疼痛,呈持续性钝痛,无恶心、呕吐、发热,急诊入院。 既往史:体质良好。 专科情况:腹平坦,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肠鸣音减弱,左上肢轻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及,莫菲氏征阴性,移动性浊音区,彩超提示:脾破裂。 2019年1月5日武宁县人民医院超声诊断报告:1、脾破裂;2、腹腔少量积液。 2019年11月5日手术记录:在插管全麻醉下行脾切除术。 2019年11月11日出院记录:外伤性脾破裂。 二、检查所见:被鉴定人艾某某神志清楚,在家长陪同下进入检查室,神清活泼。见左上腹直肌切口愈合疤痕12cm,其左下方一引流切口疤痕直径1.0cm。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书对案情描述、武宁县人民医院病历资料及本所法医检验所见,综合分析如下: 1、被鉴定人艾某某本次外伤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 2、被鉴定人艾某某外伤性脾破裂切除术后,出院后被鉴定人艾远航无异常症状和体征出现,活泼自如。其伤残程度符合两院三部联合颁布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7.4.4)项之规定“未成年人脾切除术后”评定为七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艾某某腹部损伤,鉴定意见是七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