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与姜某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姜某因扩大店面,面临装修和购买加工设备缺少资金的困难,便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先后四次向王某借款总计146.5万元,双方约定每月利息为1.5分。2019年12月,双方结算了前三次借款利息共计72.66万元。2020年11月某日,王某因个人资金周转紧张,要求姜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姜某因无钱偿还为由,拖延时间拒绝还款,双方因此引发矛盾。王某无奈之下到克什克腾旗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调委会征求姜某同意后,受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首先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通过与姜某进行交流与沟通了解到,姜某为扩大自己的店面,确实先后四次从王某处借款总计146.5万元。2019年12月某日,双方结算了一次利息。2020年年底,王某要求姜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姜某无能力偿还。情况了解到此,案件基本脉络已经梳理清楚。为了真正帮助双方有效地解决问题,调解员通过对案情分析后认为,此案合理得到解决的关键点主要是王某的态度和意见。 接下来,调解员决定采取“法律宣讲+背靠背”的调解方案。调解员针对姜某的情况,通过法理结合,多管齐下向姜某展开了多番调解。着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对民间借贷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从双方个人感情角度提出,双方是朋友关系也是多年的邻居,远亲不如近邻,遇到事情还是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因为一点眼前利益把矛盾激化。调解员通过法、理、情结合及推心置腹的讲解和劝说,王某的态度得以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员的调解意见,相信调解员会给双方一个满意的结果。 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姜某分析了其行为不当之处,当时借款时姜某承诺应付困难后将借款归还王某,但实际上是一直拖欠未还借款。按照民法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姜某属于过错方,应对王某做出适当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规定:“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通过调解员设身处地的劝说疏导和法律讲解后,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事情的严重性,但同时也表示因自身经济情况确实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拿出这么一大笔资金,希望王某能减免利息同意分期还款的意见。 调解员见机行事,转而征求王某的意见,单独与王某做了诚恳的沟通,王某表示利息减免的事可以商量,主要担心姜某诓骗他,心里有些顾虑。调解员结合姜某的实际情况对王某劝解到,姜某目前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好而且已离婚,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就算起诉等法院判决,姜某也是无能力偿还。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经过调解员的多次劝说和疏导,面对现实,王某最终接受了姜某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并对前期的不当言辞相互道歉,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主持下,纠纷双方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姜某与王某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11月,姜某共欠王某借款合计146.5万元; 2.姜某分期偿还王某借款,王某自愿放弃利息; 3.姜某在2020年12月某日前给付王某借款人民币29.3万元; 4.剩余借款自2021年起,姜某分十年偿还,每年偿还比例为剩余借款的10%,给付期为每半年一次; 5.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调委会协助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案例点评】
近年来,民间高利贷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牧民及普通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牧区民间借贷活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民融资难问题,但由于民间借贷隐蔽性强、参与主体复杂、涉及面广,处于自发、无序、高发状态,且利率高于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明显超出农牧业正常盈利水平和借款方实际承受能力,容易引发风险,进而影响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 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的一件非常典型的案例,调解过程中,在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恰当的依法运用多种方法,通过法律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充分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准确找到矛盾纠纷点,明确双方的真实意图后,再以法律为依据与纠纷双方背靠背沟通,让其明确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法、理、情相结合,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最终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当前,整顿规范民间借贷纠纷工作需要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为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经济环境,为规范民间借贷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