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康乐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的伤残等级的法医临床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31日因在一汽车修理厂做工时不慎被工具伤致左眼,伤后流血不止,视物不清,经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现治疗终结,为赔偿有据,今委托本中心就目前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入院情况:(1)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院病历摘录(住院号:0911641X):入院日期:2017-05-31,出院日期:2017-6-4。入院情况:患者男,17岁,因左眼被铁器击伤后视力下降5小时入院。专科查体:VOD:0.8;VOS:光感,双眼结膜无充血,右眼角膜清,左眼鼻侧角巩膜缘可见长约5mm全层裂口,伴玻璃体嵌顿,角膜灰白色混浊,中央偏下方鼻侧角巩膜缘处可见一长约8mm不规则全层裂伤,伴玻璃体嵌顿,前房满贯积血,眼底窥不入,TOD 16mmHg,TOS T-2.辅助检查:CT示,左眼球破裂伤。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7年5月31日在局麻下行左眼清创缝合术+角膜裂伤缝合术+前房成形术;于2017年6月1日在局麻下行左眼后入路玻璃体切割术+玻璃体腔硅油充填术+视网膜激光术。出院诊断:1、创伤性视网膜脱离(左);2、创伤性脉络膜脱离(左);3、晶状体缺失(左);4、眼球破裂(左);5、创伤性玻璃体出血(左);6、创伤性眼前房出血(左)。 (2)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B超检查报告(超声号201726876X):左眼内异常回声,玻璃体混浊、后脱离,视网膜脱离可能,睫状体脉络膜脱离可能。 (3)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摘录:左眼硅油注入术后5月(外伤),右眼:1.5;左眼:光感;左眼球萎缩。

【鉴定过程】

被鉴定人步入本中心检室,神志清,问答切题,检查合作,左眼球明显萎缩,左眼视力:光感;右眼视力:1.5;其余肢体未见明显异常。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袁某因被铁器击伤左眼,导致左眼球破裂伤,创伤性视网膜脱离,脉络膜脱离,晶状体缺失,玻璃体出血,前房出血等,临床予行左眼清创缝合术+角膜裂伤缝合术+前房成形术、左眼后入路玻璃体切割术+玻璃体腔硅油充填术+视网膜激光术,后临床复诊记载左眼球萎缩。现检见其左眼球明显萎缩,左眼视力光感。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7.2.4)项之规定,评定为人体损伤七级残疾。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袁某因故受伤后遗左眼球萎缩评定为七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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