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监狱顽危犯龚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龚某,男,1989年生,原住湖南省张家界市。2010年至2011年间,多次强迫多名妇女卖淫,2011年案发,随后被公安局侦破该案,同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随之押送至津市监狱五监区执行刑罚。龚某入狱后,长期对监狱抵触,抗拒改造;为逃避劳动改造,2015年9月乘值班干警不注意时,偷偷服下劳动生产使用的工业酒精100ml,以自伤自残的方式来抵触劳动,根据长期抗拒改造,不服管教的行为表现,2016年3月被津市监狱五监区设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龚某押解至本监区服刑以后,我们根据他的情况,制定了针对他不同特点的矫治具体方案和实施措施: 1.成长过程: 对他的犯罪原因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分析。认为他犯罪的主要驱动力是想获得经济利益,妄想无须自己的努力与辛劳就能过上奢侈安逸的生活。他生长在武陵山脉的大山深处,一直在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的环境中成长,寻求急功近利的心理驱使着他的行为。 2.社会环境: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开发该市的旅游资源,使原来贫穷的深山老林变成了闻名世界的风景旅游区,他在这个逆转的环境中成长,经历了贫穷也目睹了繁华,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头脑里也滋生了对奢侈生活的向往。于是慢慢膨胀了非法获取暴利财富的邪念。 3.入监改造表现 认真观察分析研究他入监后的改造表现。龚某入监后,摆出一副被冤枉的样子,反复申诉自己的判决,希望改判自己的原判。他思想上没有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根本就谈不上悔罪的表现,而且对刑罚执行抱有抵触情绪。在劳动改造过程中,长期不完成生产任务,装病装傻消极怠工;在教育改造上,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差,动不动顶撞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多次处理、多次帮教不见效果。他为什么这么顽固不化?我们帮他分析原因:显而易见的是不懂法,法律观点淡薄,老是认为他的行为没有触法,或许不算严重,判他重罪判错了。其次是他的家庭和朋友圈子没有人对他所犯罪行进行正确的解读,帮他理解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准确的。再者则是他只有小学文化,对《刑法》条文理解不透,对自己所犯罪行与法定量刑标准缺乏准确地认知。 (二)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他视法律为儿戏,以为不认罪就可以不服法,不刑罚,不改造。 2.性格因素:他思想固执,脾气暴躁,性格倔犟,总是相信自己不信任别人,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 3.心理因素:他即使认识到自己有罪也不想改变自己原来的错误言行,怕监狱管理方对他实施更严厉的惩罚,又怕同改们笑他“立不住”、“软包子”。因此,想不顾后果一硬到底,一错到头。 (三)矫治方案 摸清了他的成长轨迹和思想脉络,找到了他不认罪悔罪、不认真踏实改造的根源后,我们制订了切合实际的帮教措施;矫治、帮教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1.帮助他学法、懂法。 (1)向他讲述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每个人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守法依法有序,都必须规范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讲大道理。 (2)针对他所犯的“强迫妇女卖淫”罪,对照《刑法》法条逐字逐句认真解释与对照。帮他梳理“起诉书”“判决书”对他违法行为认定和量刑的关键要点,事实根据。通过帮他学法使他明白公民守法遵法的道理。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让其折射思考自己的行为给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带来的精神与道德上的痛苦,同时也使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法律,依照法律条文对他的判决是准确客观,公平公正的。监狱依法对他实施刑罚是法定的、必须的。 (3)通过教育与劳动改造,双管齐下,帮他洗心革面,脱胎换骨,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 从住宿监舍到劳动岗位,都把他安排在改造氛围良好的环境里,使他能从周围表现优异的同改身上受到健康、积极、正面的影响,让他从潜移默化中感觉到别人积极改造,早日新生的积极向上的因素。 3.动员亲人配合帮教。 多次与他家人联系,告知龚某在改造过程中心态上的障碍,行为上的消极表现,并如实告知不认罪悔罪,不积极改造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他家人几次来到监狱协同监区警察与其交流、引导、教育,鼓励他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安心踏实改造。 4.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 (1)密切关注他的日常言行,对一些错误言行,违规违纪现象加以严肃批评教育,并公正处理。 (2)特别在监区里挑选出两名改造表现积极突出、文化相对较高且善于沟通的服刑人员对他实现夹控管理,目的在于用改造正能量,随时随地随事去影响与引导他。 (3)也给予他更多的人文关怀,帮助他借阅一些传统文化和积极向上的书报杂志,鼓励他拨打亲情电话,与其最为牵挂的母亲情感交流,得到家人的关心与关注,时刻关注其生活上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与关怀。 5.心理矫治 每月包教警察都跟他至少有3次以上谈话,肯定他的改造成绩,指出身上存在的问题,监区领导及股室警察也多次与他进行定期沟通与交流,还专门请来心理辅导师跟其做深入的心理矫治与治疗。同时他的主、副、联、辅警察在每个阶段对他的改造表现进行评估,不断调整和完善矫治方案和措施,确保矫治工作不退步,不反复,不拖延。 (五)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遵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经过长期的耐心教育和改造,他的行为和意识都有十分明显的改变,违规违纪现象在他身上不再发生,诸如卫生习惯,行为养成发生质的转变,现在他已经融入到了服刑改造生活中。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 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为出监后做一名守法公民打下良好基础。自觉书写“认罪悔过书”,彻底地认罪悔罪,把教育改造变成自觉行动。 3.学习传统道德知识,提升道德水平。 针对龚某所犯的“强迫妇女卖淫罪”,引导他学习传统道德知识,使他好逸恶劳,违背传统道德良心赚钱的罪恶灵魂得到洗涤净化。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我们一年多来的不懈努力,罪犯龚某的矫治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他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现在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正确的认识,从内心认罪悔罪,他还知道了作为一个公民无论何时何地做什么事都必须规范在法律之内的道理。 二是心态端正了。甩掉了不认罪悔罪的思想包袱后,心态平和,目标明确。性格上也变得开朗热情了,经常参加监区组织的文体活动。 三是遵规守纪意识加强了。罪犯龚某近年来再没发生违规违纪现象,身份意识、行为养成、个人卫生都有很大提升。每天都能完成劳动生产任务,且积极、主动去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同改。 只要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监纪,积极改造,就会收到较好的矫治成效,通过罪犯龚某一年多来的改造表现,时间证明了他的成长与变化,为此龚某已获得了属于他积极改造路上的1年8个月的减刑奖励。相信他未来的改造时间距离会越来越短,改造的时速会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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