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07月17日,莫某某因“脑梗塞”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8年07月26日出院,现已超过180天观察期。为保险理赔需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公司委托本鉴定所对莫某某目前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江苏省人民医院2018年07月17日住院病历(病案号:0983816)摘录: 莫某某因“右侧视野偏盲、发作性右侧肢体发麻1天”入院,患病后右下肢发麻乏力,有脚踩棉花感,后发现右侧视野偏盲伴左侧额部疼痛不适,不能说出常见人及物体名称。查体:命名性失语,右侧视野偏盲,MRI片示:两侧额叶多发缺血灶,左侧大脑后动脉闭塞或重度狭窄。诊断:急性脑梗死,2型糖尿病,焦虑、抑郁状态。入院后颈部彩超:双侧颈动脉内-中膜不均增厚伴斑块(多发),右侧锁骨下动脉斑块。MRI+MRA示:左侧颞枕叶、胼胝体压部、背侧丘脑急性梗塞,颅内多发腔隙性梗塞。胸部CT示:右肺尖小肺大泡,脂肪肝,胆囊结石。焦虑、抑郁量表提示:“肯定焦虑,可能抑郁”。予清除自由基、促神经修复,改善脑代谢、控制血糖、抑制血小板聚集等治疗。住院9天好转出院。出院情况:仍右侧视野偏盲,命名性失语,右下肢轻度发麻,情绪尚可。出院医嘱:低盐低脂糖尿病饮食,适当休息,行走时注意右方事物,回当地继续康复治疗。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GA/T-2015)、《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的检验方法对被鉴定人莫某某进行法医临床学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神志清楚,反应迟钝,目光呆滞,命名性失语(知道物件用途,但不知道名称如看到茶杯不知道何物、干什么用的,用手摸才知道是喝水用的;能认出是人脸,却认不出是谁,通过听声音而认出是谁)。右侧同向性偏盲,眼球运动自如,光反应良好,心肺(-),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无病理反射。二便正常。 3.阅片所见:MRI片6张: 2018-07-19江苏省人民医院(片号:1807170403三张)示:左侧颞枕叶、胼胝体压部、背侧丘脑急性梗塞,颅内多发腔隙性梗塞,双侧筛窦粘膜增厚。 2019-01-28泗洪县人民医院(片号:84882三张)示:左侧颞枕叶软化灶形成伴胶质增生,脑内少许腔梗,副鼻窦炎症。MRA:基底动脉开窗。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宿迁市泗洪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莫某某2018年07月17日因“右侧视野偏盲、发作性右侧肢体发麻1天”就诊,查体:命名性失语,右侧视野偏盲,经MRI片证实两侧额叶多发缺血灶,左侧大脑后动脉闭塞或重度狭窄。颈部彩超示双侧颈动脉内-中膜不均增厚伴斑块(多发),右侧锁骨下动脉斑块。就现有材料,莫某某存在突发脑梗死的基础疾病,且符合急性脑梗死的临床诊断。其自发病即有不能说出常见人及物体名称等失认症、右侧视野偏盲等表现,经康复症状无明显改善。 关于失认症: 失认症是一种后天性认知障碍,指因脑部损害而不能认识经由某一种感觉辩察的熟悉物体,例如:不知道自己手中所摸到的牙刷,不认识所见到的钟表,或不知道所听到的汽车声,是感觉到的物象与以往记忆的材料失去联络而变得不认识,即认识不能。患者面对某物,能通过其他感觉通道对它进行认识,而唯独丧失了经由某一特定的感觉通道和相应的感官认识自己所熟悉的物品、自体或视觉空间的能力。这种认识不能并非由于感觉、语言、智能、记忆等障碍所致,也不是由于患者不熟悉该物体所致,常由大脑半球特定的功能部位受损所引起。大多数失认症的表现形式是特异性的。失认症与其他大脑功能异常一样,也是有两大脑半球的不对称性。临床常见有视觉失认症、听觉认知障碍、触觉失认症、体象障碍。 视觉失认症是不认识也不能描述或命名所见物体,可有视物失认、颜色失认、脸面失认和图像失认等,病人的视敏度正常,例如能认出是人脸,却认不出是谁的脸,可通过触摸或听声音而认出视觉失认的对象,脑部损害多数广泛,涉及到两侧枕叶与颞叶和(或)顶叶。 被鉴定人莫某某脑梗塞后看到茶杯不知道何物、干什么用的,用手摸才知道是喝水用的;能认出是人脸,却认不出是谁,通过听声音而认出是谁。结合复查MRI复查示: 左侧颞枕叶软化灶形成伴胶质增生,符合视觉失认症。对照《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释义-重大疾病三:脑中风后遗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其中包括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认症),被评定人莫某某脑中风后遗症系命名性失认症和右侧同向性偏盲,符合上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之规定情形。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莫某某患急性脑梗塞,后遗视觉失认症、右侧同向性偏盲,符合《康宁终身保险条款》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之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