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孙某与刘某房屋宅基地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31日,丹阳市某镇村民孙某满面愁容的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调委会)寻求帮助,据其口述称隔壁邻居刘某阻碍自家盖房子,说是影响了刘家的风水。并扬言如果继续盖房子将用武力解决问题,目前孙家旧房子已经拆除,孙某一家人租别人的房子住,新房子地基刚刚打好,矛盾僵持不下,导致工期受阻,可刘某态度强硬,动不动就要挥拳头,不肯让步。这眼看就要过年了,因此,孙某想与刘某进行调解,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

在接到求助后,调解员认真分析了此次纠纷案情,并受理了调解申请。情况并不复杂,主要问题是现场情况到底是什么样?哪里影响到了所谓的风水?为此,需要调解员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等一手信息,为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经过实地走访,调解员了解到,孙刘两家相邻而居几十年了,原本两家关系挺好,可是现在却闹起了矛盾,原因是因为孙某要把自己的房子翻盖成新的楼房,地基才刚刚打好,可是刘某却三番五次的阻挠,并扬言要用武力解决问题。孙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碍着刘家什么事了,这房子还能不能盖了?带着问题,调解员再次找到孙刘两家,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 经过谈话,调解员发现,却是因为一句俗语,导致刘家阻挠工人施工。刘大哥表示农村有句俗语叫“宁让青龙高千丈,不让白虎高一头”,意思是西边的房子不能比东边的房子高,水平方向上也不能超出东边,孙家正好在刘家的西边,从打好的地基看,要超出刘家的围墙将近一米刘大哥认为,这会对其家不利,所以其坚决不能同意,孙某认为其在家宅基地上盖房子,审批手续都齐全,地基都打好了,不可能不盖房。听完双方的陈述以后,调解员心中大致有数,前因后果都是因为一句俗语,因此调解员从这句俗语入手,开展调解工作。 这时调解员将双方分开,分别进行调解。找准矛盾的中心,即所谓的风水问题,一方面向刘某表示,“风水”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法律上对于相邻权的解释也根本不予认可。如果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其以此为由在法院也站不住脚,纠纷拖到最后,吃亏的还是其自己,其所谓风水的理由法律不予可,其又阻碍了隔壁邻居家的施工,其极有可能败诉,进而赔偿邻居家的务工损失费,现在人工费用那么贵,劝其算算,该是多大一笔人工费和损失费,劝其好好考虑考虑。 另一方面,向孙某指出其盖房子,周围邻居房子距离都很近,其原来的房子拆掉,往前挪又不跟邻居讲,挡住别人采光,以致于现在跟刘某闹矛盾,又因刘某阻碍而难以开工。指出其事前没和邻居沟通的不合理,建议其换位思考,表明当初邻居家盖房子事先跟其讲好了,征得其同意才施工的,邻居盖好房子了还请大家吃饭,同时解读了《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九条规定。 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表示愿各退一步,孙家同意后挪,刘家同意赔偿损失,但就赔偿数额又产生了分歧。一时之间气氛像寒冷的冬天天气一样寒冷僵硬,调解员提议换个暖和的地方谈,建议大家到镇调委会内继续进行调解。到了镇调委会,调解员为两方当事人倒上一杯热水劝解双方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指出此前的双方关系一直很挺好,现在肯定是有误会。建议双方把话说清楚讲明白,不要因为一点小钱伤了和气。经过调解员的反复劝解,两人的情绪平复了不少,冷下来的气氛在室内渐渐升温了,从多日争斗的剑拔弩张,经过一番调解,一场邻里争斗,已经变成了几百块钱的小事。从双方的语气看,矛盾已经缓解多了,调解员看孙刘两家缓和多了,当即结合实际损失拿出调解方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刘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孙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00元。 2、孙某在刘某支付赔偿款后,立即跟施工队沟通,改变原有施工方案,将宅基地地基向后挪到跟刘某房屋齐平,并得到刘某认可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发生矛盾纠纷。

【案例点评】

本案的起因在于邻里之间的房屋宅基地纠纷,在调解纠纷时,紧紧围绕矛盾纠结的点,对症下药。调解员去现场了解原因后,第一时间予以把握矛盾的要点和中心,只有把握了要点和中心才能彻底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在平复双方的情绪的基础上才能把事情谈清楚解决好,逐一打开他们的心结。 同时,调解过程中,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随机应变,创新调解方式,用准确直白的方式,深入调解一线进行调解。特别是对孙某的劝说,指出风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经过剥茧抽丝般的劝说逐层消除他们的矛盾,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