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当事人亲权关系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日,刘某(父)因为其夫妻俩都是双眼皮,而儿子则是单眼皮,怀疑孩子在医院出生时,可能出现抱错孩子,所以委托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父)与刘某(子)之间亲权关系进行鉴定,以确定孩子是否为自己亲生。

【鉴定过程】

1.检材处理和鉴定方法 (1)DNA提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附录A中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树脂(chelex)法提取所有检材DNA。 (2)人类DNA性别及STR多态性分析:取所有检材DNA适量,采用AGCU_EX22_STR_3.1、AGCU_EX21+1_STR_3.0和AGCU_Data Y24_STR_v1.1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复合PCR扩增,用ABI-3500型遗传分析仪(AB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得到上述检材的基因分型。 (3)数据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6)规定的相关参数计算方法,运用本中心确认的群体遗传数据,计算相关亲权指数(PI值)与累积亲权指数(CPI值)。 2.检验结果(已做保密处理) (1)人类DNA性别和常染色体STR分型结果

【分析说明】

人类的染色体为双倍体,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染色体DNA及其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儿子的性别染色体中,Y染色体来自于父亲,X染色体来自于母亲;女儿的2条X染色体分别来自于父亲和母亲。 D3S1358等39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其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大于0.9999。上述检验结果表明,除D2S441和D10S1248基因座外,刘某(父)均能提供给孩子必需的等位基因;在D2S441和D10S1248基因座,刘某(父)的基因型分别为13/14和13/19,刘某(子)的基因型分别为11/12和12/18,刘某(父)不能提供给刘某(子)D2S441和D10S1248基因座必需的等位基因11或12和12或18,不符合遗传规律;按照SF/Z JD0105001-2016《亲权鉴定技术规范》中不符合遗传规律情形时亲权指数的计算方法,D2S441基因座的亲权指数为0.0013,D10S1248基因座的亲权指数为0.1226,综上39个STR基因座的累积亲权指数为103179.0895。采用DYS391等24个Y染色体的STR基因座的等位基因进行一步检验验证,刘某(父)和刘某(子)具有相同的Y-STR单倍型,符合父系遗传规律,故检验结果支持刘某(父)为刘某(子)的生物学父亲。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刘某(父)为刘某(子)的生物学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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