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孟某,女,1992年生,陕西铜川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2016年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6年12月被送入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入监时,孟某因患传染疾病,未参加入监教育,在监狱卫生防疫站住院隔离治疗。孟某入狱后,拒不认罪,不着囚服,不按医嘱服药,行为举止异常。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孟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年幼时父亲因病早逝,母亲独自抚养她和哥哥长大,生活困难。后孟母又重新组建家庭,孟某与继父关系不睦。孟母为排遣生活烦恼,被“全能神”趁机拉入邪教。从此,孟母经常出去参与邪教活动,常常不着家,不理家事,疏于对孟某的管教。 2.个人经历:孟某初中没毕业就外出打工,一直觉得工作生活不顺心,心烦意乱,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整日郁郁寡欢。2012年经人介绍信了“全能神”,觉得自己整个人轻松了,后来辞了职,专门复制“全能神”宣传资料向他人出售,进行传播“全能神”邪教的非法行为。2016年2月14日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入监改造表现 孟某入监体检时查出患有传染疾病,为防止疾病扩散,按监狱规定安排其在监狱卫生防疫站住院隔离治疗。孟某认为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自己信的“神”是让人做好事的,从来没有干过危害社会的事,因此拒不认罪。不穿囚服,不打报告词,不按医嘱服药等行为消极对抗改造。针对孟某的情况,主管民警一方面密切关注孟某言行,控制其行为,辨别是否有伪装的成份或精神异常的问题;另一方面,设法积极与孟某哥哥联系,了解孟某的真实情况,寻求亲情帮教。通过多次沟通,终于了解到了孟某的坎坷经历,逐步了解到了孟某隐瞒的事实和信奉“全能神”的真实原因。 1.法律观念淡薄。 孟某只有初中文化,对邪教和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她认为信“神”无罪。 2.家庭原因。 孟某认为母亲不管自己,哥哥举报自己,内心孤苦无靠,没有亲情的支撑。 3.自身原因 孟某自述与继父关系不睦,在她十六岁时,被继父带来的继兄奸污,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对人对事没有安全感,信任感缺失,充满自卑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只有通过信神才可以得到救赎。孟某个性内向,不善言谈,表达能力不强,但是内心却十分倔犟,思想固执封闭。曾经受到的伤害是她心中无法触碰的伤痛。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孟某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孟某精神质提示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可能是残忍的,不人道的。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敌意,即使是对亲友也是如此,喜欢一些古怪的不寻常的事。好独处,不关心他人。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孟某对法律知识、反邪教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信“神”无罪。对邪教本质没有正确的认识。 2.个人经历因素:由于孟某特殊的经历,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导致其内心自卑,心生怨愤,性格偏执,在教育过程中,以沉默不语消极对抗教育改造。 3.心理因素:孟某受过性侵犯,心理留下阴影,对人和事缺乏信任,只有在虚无缥缈的“神”面前得到一丝抚慰,因而对“神”有很深的心理依赖。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孟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遵循因人施教、对症下药的原则,坚持恩威兼施、宽严相济的思路,用真心、耐心、关心打开孟某的心结,努力使其从目前的对抗心理转变为服从心理;从拒绝学习转变为被动学习,再到主动学习,使其领悟正确的观念,培养健康的情怀,逐步从“神”的情感体验中走出来。让孟某尽快放下包袱,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选配帮教包夹。根据孟某的具体情况,挑选个性温和、综合素质较好的中年罪犯担任孟某的帮教包夹,多从生活上予以关心,弱化其抵触、对抗心理,消除敏感、消极、悲观心理。 2.学习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和相关反邪教书籍,遵循“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的思路,达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作用。 3.加强亲情帮教。通过警官多次谈心,讲明道理,正面引导,消除了孟某对哥哥举报自己的怨恨,使孟某认识到,什么是兄妹情深,什么是真正的爱,对哥哥冰释前嫌,体味到亲人的温暖,有了改造的动力。 4.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多次到防疫站与孟某谈话,一方面,要求孟某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尽快康复归队;另一方面,讲清监狱入监纪律要求,讲明对抗改造的严重后果,教育孟某遵守罪犯基本规范。 5.做好心理矫治,排解其消沉、悲观、颓废的消极心态,清除心理阴影,缓解对抗、排斥心理。学习接纳人,与人进行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其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培养尊重人、关心人的情愫。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能按要求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逐步培养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至少使其回归正常心态,疗愈受伤的心灵,帮助孟某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2.认罪悔罪,认清“全能神”的邪教本质,并与之决裂。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半年的教育矫治,孟某内心的恐惧消失,幡然醒悟,主动写出“四书”,决心与邪教彻底决裂,反省自己入监时消极对抗的错误行为,表示要认罪服法,积极接受改造,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主动要求现身说法,对其他新入监的邪教罪犯积极帮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大多数女性邪教罪犯都是因身体有病或工作、婚姻、家庭等方面受到挫折,自己无法面对或没有能力解决,导致她们在邪教组织中寻求精神寄托,痴迷于邪教所谓信仰,陷入邪教的泥潭不能自拔,教育转化难度较大。因此,针对此类罪犯一定要摸清情况,对症下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打开心结,帮助她们重塑三观,增强鉴别能力,提高对邪教的防御能力,才能促使其早日看清邪教的本质,认罪悔罪,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