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舒某,女,1988年生,湖南人,小学文化程度。2014年因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某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贰万元整。2014年入我狱服刑年起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2016年1月某日晚在监房用从车间带入的捆条自杀未遂,被监狱定为自杀型危险分子。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自杀原因分析 1.思想压力: 根据和舒某、舒某互监组成员、舒某监房成员谈话,以及其心理测试量表结果,了解到舒某性格特点为:内向、固执、倔强、自尊心强、冲动鲁莽、不计后果、有中度抑郁和中度焦虑、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舒某因婆婆给哥嫂带女儿而不带自己的小孩心生怨恨,将哥嫂的女儿杀害以此达到报复婆婆的目的。事发后舒某自身罪恶感强烈,心理压力大,对于家人的愧疚感让她无法释怀。舒某从平时与她犯的聊天中多次透露出自责的情绪,觉得自己再怎么样都不能杀死侄女,让父母姊妹蒙羞。舒某入监一年半时间,只有其丈夫来看过她一次,她的娘家人没有来探视;据监舍成员反映,舒某晚上有说梦话及做恶梦现象。 2.生产压力: 舒某在下队初期,由于对缝纫机操作掌握进度比较慢,工序不熟练,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返工较多,也影响劳动任务的完成,增大其心理压力。 3.改造压力: 舒某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服刑时间长,且还有民事赔偿2万元,漫长的刑期和高额的赔偿,令舒某觉得看不到希望,对改造心灰意冷。 (二)入监改造表现 舒某2014年5月14日入监服刑改造后,长期处于沉闷的状态,下队后不愿与她人交流,干警找其谈话教育时,也经常是闷不作声,不愿敞开自己的心扉,也不接受大家对她的关心,对于干警安排的生产任务也是无动于衷,不认真去学习生产技能,总是出现次品和返工。在监舍舒某独来独往,对于互监组对自己的提醒监督很是反感,夜深人静时总是因自己所犯的罪深深内疚,常做噩梦说梦话。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经罪犯个性分测验、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以及90项症状清单测验:舒某趋于内向,偏好安静和独处,不太合群。缺乏同情心,不易被感动。情绪比较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性情倾向于急躁不安,较易生烦恼。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时比较欠沉着、冷静。比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戒备心较强。对人多加猜忌和怀疑。对周围世界持比较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一般不太信任他人。为人刚愎自用,固执己见,戒心较重。有抑郁、焦虑倾向,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舒某文化程度低、对法律知识掌握比较匮乏,教育过程中要注意耐心和细致,尽量选择简单易懂的语言。 2.性格因素:舒某很少在生人面前讲话,表现为敏感、多疑且易害羞。对别人讲话比较留心,常担心别人会议论自己,有时对别人有警惕心理状态,性格内向。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受到舒某对于对他人敞开心扉,思想上存在强烈抗拒,不愿打开心结,不愿与人有过多的交流。 3.心理因素:舒某性格属于倔强类型,对人和事有自己的看法和标准,不愿与人沟通和听取其他人的意见和安慰,拒绝大家的关心和帮助,缺乏情绪宣泄的正确方法,容易被即时的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舒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舒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放弃消极念头,以积极的面貌、端正的态度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对舒某的素质教育。因舒某文化程度低,安排其参加文化学习,鼓励其多看书,帮助其提高文化修养, 增强自信心。 2.加强对舒某的个别教育工作的开展。事发后,监区领导和分监区改造队长到罪犯舒某家中走访,了解到出事后,舒某的丈夫带着一对未成年孩子生活,靠打零工为生,经济条件也不宽裕。但好在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丈夫还是表示为了孩子,他会好好守着这个家,两个小孩也很听话懂事,希望妈妈安心改造,早日回到他们身边。这一切也让监区干警为之动容,这不正是让舒某安心投入改造的动力吗?干警们和家属谈了很多,从中了解到舒某入监前的生活环境、成长背景、性格特点,这都有利于对舒某开展针对性的包教工作。离开时,干警将这些点滴片段,用影像、文字记载下来,化作一份希望带给舒某。果然,看到干警们不辞劳苦去到自己家中,看到照片中孩子们稚嫩的小脸,舒某那颗坚硬的心有所动摇。之后监区及分监区干警定期与不定期谈话教育,拉近了与舒某心的距离,逐渐消除了舒某的陌生感和恐惧感。 3.加强亲情帮教,日常一对一帮教与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帮教相结合。自走访后监区领导、分监区干警与舒某的孩子建立了一对一帮教,利用手机经常进行沟通,关心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孩子们勇敢坚强的生活。从生活琐事到学习成绩,无论开心不开心,孩子们都愿意和干警交流,仿佛重获了一份缺失已久的母爱。对于孩子们的情况,干警在与舒某的谈话教育中一一告知,孩子们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个成绩都让舒某的改造更安心。干警还鼓励舒某与孩子通信,有了和孩子的书信往来,尤其是从书信中得知监狱对孩子们的关心,得知孩子们也一样地在思念着她,舒某的改造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2016年在监狱的“元宵喜乐会”亲情帮教活动中,监区积极帮助舒某联系丈夫和儿子来监狱面对面参加亲情活动,让她更直观地感受亲人的关爱。吃着与孩子一起用心包的汤圆,舒某的泪水也一滴滴掉落,抱着儿子们,哽咽地向干警一声声说着谢谢。在今年第四批的呈报减刑假释,舒某已达到了改判的条件,但因为舒某的犯罪性质及两万元的民事赔偿,需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让舒某心理负担很重,尤其是带领舒某拨打亲情电话回去家属表示很为难不愿去争取时,更是很大程度的打消了舒某的改造积极性。监区领导和分监区干警一边安抚鼓励舒某,让她不要气馁,一边开始做舒某家属的工作,通过与舒某家属多次耐心的沟通,告诉她们舒某诚恳的赎罪态度以及积极的改造表现,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被害方的理解,被害方出具了谅解书,拿到谅解书,舒某感动万分,改造劲头更足了,她知道唯有努力改造才不负众人的关心与期望。 4.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监舍学习组长、互监组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她培养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孤僻的行为。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在看到心理咨询对舒某的心理疏导以及性格的转变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后,对舒某的心理辅导一直持续至今。矫治过程中,对舒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 6.预期矫治目标 (1)改造上无违规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加强。 (2)自我情绪调节和疏导的能力增强,遇事情能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去解决,心理问题也能采取正确的宣泄方法。 (3)生产上有显著进步,能完成监狱下达的劳动任务,自信心和集体归属感得到大幅提高。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舒某目前改造情况稳定,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任务,与她犯关系也较融洽,已于2017年5月15日解除危险分子。舒某在监区的评优评先中,获得过改造进步奖,生产能手奖。现舒某在分监区表现较好,生产上产值排名在前十名,并且在分监区新犯占多半的情况下,舒某在改造和生产上都能起到带头作用,自觉做起了生产上的“师傅”,改造上的“模范”。性格也较之以前开朗乐观了很多,在分监区开展的改造活动和文娱活动中,表现积极。她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要转化、感化一名服刑人员,仅仅是表面上的谈谈话、讲讲道理还远远不够,而是要去了解她的真实想法,去关心她的真正需求。从她的心理状态、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中找到服刑人员的心结所在,再利用亲情帮教、心理矫治、个别谈话教育等多种方法相结合,从根本上、实质上解决问题,实现预期的教育效果,在取得初步效果基础上,干警还要进一步追踪强化,循序渐进巩固已有的成果, 以实现教育改造的长期稳定,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