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王某某等六人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某等6人均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经人介绍于2017年11月份开始为雇主李某承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九龙某宾馆装修工程提供刮泥子劳务,双方口头约定每天劳务费为180元。可是,在王某某等6人提供劳务结束后多次讨要工钱的情况下,雇主李某以自己周转资金紧张、发包方没有结算装修工程款为由,仅向王某某等6人各支付了小部分的劳务费,剩余的劳务费李某分别向王某某等6人出具了“欠条”(部分欠条存在瑕疵)。一年多来,王某某等6人一边打工一边向李某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依旧讨薪未果。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某某等6人向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9年1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宁夏萧关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小鑫作为王某某等6人的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开始介入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与王某某等人沟通,认真听取王某某等人对提供劳务前后经过的陈述以及对案件处理的要求。 此案核心问题:首先,如何进行诉前证据补充,确保涉案劳务费的数额准确;其次,如何及时、高效的处理该群体性讨薪纠纷,让农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为了解决部分“欠条”证据瑕疵问题,承办律师协助王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继续向雇主李某催要拖欠的劳务费,经过多次沟通,雇主李某对拖欠劳务费的数额进行了确认,同时承办律师协助王某某等人固定了证据。之后,律师与法院积极进行对接,争取通过绿色通道途径即诉前调解处理王某某等6人的诉求。 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三天,便组织进行了调解,通过法律教育、情理沟通,雇主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筹集资金向王某某等6人支付了近3万元的劳务费。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讨薪纠纷案件,雇主以出具“欠条”为诱饵的方式,推拖支付农民工的劳务费,虽然追索劳务费的数额不大,但却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竭尽全力帮助农民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通过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调解申请,及时挽回农民工的损失,确保了农民工来之不易的劳动所得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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