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李老太太的儿子叶先生在杭州工作,不幸英年早逝。儿媳倪女士因继承叶先生位于杭州的房产,需要李老太太办理放弃继承房产的声明公证。倪女士牵着婆婆的手一同来到公证处,婆媳二人关系很是融洽。当倪女士将两处房产的产权凭证递给公证员时,李老太太突然脸色一沉,说只放弃一处房产的继承权,另一处以后再说。倪女士见状连忙向李老太太解释说:“昨晚咱们一家人在吃饭的时候都商量好了,您当时也是点头同意了的啊……”任凭倪女士怎么解释,老太太都置之不理。倪女士扑通一下双膝跪倒在老太太面前,苦苦哀求,老太太反而更加生气,言语之间谈及叶先生,两人又都不禁潸然泪下。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公证员赶紧把倪女士搀扶起来,让她到接待大厅坐下来冷静一会儿,然后回到办公室和老太太唠起了家常,得知其有住房和退休金,身边还有其他子女照顾,晚年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所以两处房产她都会选择放弃继承权,但儿媳先前只说办理一处房产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所以她有些不高兴。公证员又询问了倪女士一些情况,她说事先说过是放弃两处房产的继承权,可能婆婆没有完全听懂她说的杭州方言。公证员接着向老太太耐心讲解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和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询问了老太太的真实意愿,并告知她放弃继承声明一旦作出不能反悔。公证员又把倪女士叫了进来,批评她与婆婆事先没有沟通好,刚才的行为又过激。儿媳诚恳地向婆婆道了歉,宽慰婆婆说虽然叶先生不在了,但自己会经常回来看望老人家。公证员再次单独征求老太太的意见,老太太同意两处房产一并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离开时,儿媳紧紧牵着婆婆的手,二人和好如初,一个劲地感谢公证员化解了她们的矛盾,否则婆媳之间今后会产生很深的隔阂难以消除。 一名合格的公证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更需要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贴近群众生活,善于化解各类矛盾,才能使公证在社会上赢得更好的声誉。
【公证书格式】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李某,女,XX年X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址:XXX。 被继承人:叶某,男,XX年XX月X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址:XXX,于二〇一八年十月四日在医院病故。 声明人李某是叶某的母亲。叶某死亡后遗有登记在其名下的两处房产: 1、位于杭州市XXXX的一处房产[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杭房权证西移字第XXXX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杭房西移共字第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杭西国用(XXXX)第XX号] 2、位于杭州市XXXX的一处房产[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杭房权证西移字第XXXX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杭房西移共字第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杭西国用(XXXX)第XX号]。 上述房产应是儿子叶某和儿媳倪某(公民身份号码:XXX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儿子叶某的遗产。我未曾见过儿子生前设立遗嘱和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作为儿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我自愿放弃儿子在上述房产中的遗产份额的继承权。 特此声明。 声明人: XXXX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XXXX)赣宜靖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李某,女,XXXX年X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声明 兹证明李某于XX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名、捺右手拇指指纹,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李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靖安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