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男,1995年10月出生,回族,小学文化,农民,宁夏人。2017年9月因犯强奸罪被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宁夏海原县山区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境贫寒。其父性格粗暴,对李某动辄打骂,使李某从小形成胆怯封闭、自卑懦弱的性格。同时又因其家人对李某的成长教育不够重视,加之其家庭生活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李某因智力发育迟滞,学习能力极差,小学未上完即帮家人放羊、干农活,童年生活环境较为单调、封闭。 (2)社会经历:李某后来随父母移民至银川西夏区居住,农忙时从事农活,农闲时打零工。生活一直觉得不顺心,觉得别人始终看不起自己,自卑感较重,生活圈子狭窄,缺乏来自父母和朋友的关爱和友情。 (3)精神因素:其被鉴定为中度智力发育迟滞,学习能力极差,交流能力较差。 (4)犯罪经过:2016年8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某玉米地附近,采取殴打等暴力方式,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自投入改造以来,不与人交流,拒不回答警察问话,也不答应同犯的呼唤,甚至有人得出错误判断,觉得李某是聋哑人。根据翻阅李某的档案以及询问其同期入监参加教育的罪犯,十八监区逐步了解了李某的整体情况,在此基础上,监区根据当前的表现,先为其安排简单的学习和轻体力劳动,舒缓李某的紧张情绪,达到尽快融入环境的目的,但李某不能完成学习和劳动,无法与周围的同犯进行交流,无法从事正常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经COPA个性测试和危险性评估:李某性格封闭、恐惧感和猜疑心较重,对人抱有敌意。对各种刺激都缺乏反应,无法融入群体生活,不能进行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有自闭倾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李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管理警察和他犯可能要伤害他,极度的恐惧使他将自己严密的封闭起来,并且有一定的轻生思想。 (2)性格因素:由于李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母关爱和朋友的友情,导致李某性格自卑、懦弱和封闭。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李某拒绝交流的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经精神鉴定,其属于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又因为心理较为自闭,对人和事没有基本判断,缺乏交流能力和感情寄托,不容易对人产生信任,极度恐惧的心理使他心理防线很重,极度封闭,拒绝沟通和教育。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十八监区及时召开监区警察会议,多方吸收意见,研究对策。经过耐心细致的分析,分析出初步的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出相应的矫治方案,让李某尽快融入环境,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因为李某被鉴定为中度智力发育迟滞,在方法上肯定要有异于常人,监区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耐心进行教育。 (1)抓住时机,找到突破点。刚分至监区,李某拒不和监区警察及罪犯交流,时常流泪,一言不发,致使监区工作十分被动。监区了解后,派不同警察分时段进行谈话,但收效甚微。在某一天,干警在其聊天时,开了句玩笑,看你像个“小女孩”一样腼腆,李某突然微笑并不好意思的脸红了。值班民警顺势就聊了些小时候上学的事情,李某也不是很抗拒,与其拉近了距离。监区决定让这名干警与李某多加接触,多谈话交流,慢慢的,李某与这名警察建立了较为信任的关系,也能张口对这名干警说话。正是不懈的耐心、抓住时机的谈话,为教育转化李某打下了基础。 (2)包夹管控,以鼓励为主促其主动融入环境。监区对李某给予必要的辅导,同时对互监进行叮嘱,要求紧盯死跟,因其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关心。针对日常观察中发现的问题,监区先通过互监小组进行疏导,了解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专管警察再进行耐心的谈话教育,并在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封闭的性格、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同时,在监区罪犯集体大会、出收工、晚点名、组内讨论会等场合,针对李某的近期较好变化进行适当的微量鼓励,对李某的进步给予肯定。 (3)加强法律教育,加强谈话教育针对性。监区利用监狱教育日时间,加强对李某的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同时,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政策讲解“三位一体”式的引导,摒弃简单粗暴的批评训斥,选择李某容易懂的话题和有兴趣的话题,走近李某的内心世界,让其能够主动倾诉内心的苦恼。 (4)加强亲情帮教,打开心结。由于该犯家庭生活困难,很少到监狱会见李某。监区针对此情况,通过开展亲情帮教活动,在其家中开展了走访活动,并及时说服其家属进行会见,努力消除其与家庭之间的隔阂。李某在会见后,抵触心理和封闭心理有了很大的改观,监区鼓励李某利用亲情电话等方式与家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逐渐消除其较为自闭的心理。 (5)关注其细微变化,做到及时调整。利用耳目贴靠,观察李某改造变化,经核实后及时调整矫治方案,让李某从心底深处逐步打消抗拒心理。同时针对其年轻经历旺盛,选择其适合的劳动活动。 (6)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针对李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等疾病的情况,安排李某从事相对容易操作简单的劳动,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7)定期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性评估工作。监区指派心理咨询师监测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根据测试结果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管控工作,调整制定适宜李某心理治方案。同时配合心理矫治中心做好辅导工作。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对李某的情感关怀和心理开导,努力增强李某的社会交往和与人交流的能力,生活上多关心李某身体和家庭情况,让其感觉到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使其内心的防线逐渐松动。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能够主动、自觉的投入到改造工作去,杜绝轻生思想,防止反复。 (3)使李某精神、性格得到一定改观,心理、人格得以健全,认知和理解监狱的管理教育,使其内心深处感受到自信和尊重。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八个月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措施,李某目前已积极的投入正常的改造生活中去,放下了内心的包袱,主动参加监区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监规纪律,主动完成警察安排的任务。现李某累计获得考核积分900分,在今年6月份获得表扬奖励一次。李某由封闭自卑、消极对抗到积极参加劳动和文体活动;由拒绝教育、装聋作哑到主动接受警官教育,主动和其他同犯交流;由猜疑、抗拒到逐步乐观、建立自信。这是监区警察坚持不懈和因人施教的果实。 【小结及反思】 罪犯的教育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教育不能只局限于谈话,要根据现实情况和罪犯的心理状况对症下药,达到治标治本的效果。 1.一定要保持教育耐心和定力,找准问题症结,遵循教育原则,那就是因势利导。 2.在保证监管的前提下,针对部分心理问题严重的罪犯,选择换位思考,从心理病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和心性的选择,避免简单粗暴的训斥与管教,这部分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思想态度和精神观念转变起来也才更快。 3.要正确看待罪犯这个特殊的群体,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前提下, 通过亲情感化和心理教育等多种手段,打开罪犯内心的那个心结,卸下罪犯的精神包袱,使其主动、自觉的接受监狱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