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对象薛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薛某,男,1972年11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2018年4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2018年4月10日,薛某到九原区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案发前,薛某主要经济来源为农耕收入以及担任村长职务的工资,一家人本来过着安稳的日子。但由于酒后一时冲动打了被害人,以致铸成大错。此次事件不仅有损薛某自己在本村村民心目中的形象,同时还加重了自己家庭的经济负担。这给薛某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意志消沉,主要表现在情绪低落,不愿与他人沟通,内疚、自卑,不能容忍挫折,上进心不足。 司法所对薛某接收管理后,制定了针对性矫正方案。通过在网络上寻找一些相关视频、图片新闻等为其展示,把故意伤害罪对自身、家庭及受害人所造成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进行宣传和讲解。薛某逐步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对方家人的伤痛是永久的,也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薛某因为此次故意伤害罪的赔偿让自己的家庭生活面临困难,所以薛某对家人一直存有愧疚的心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与薛某谈话的过程中努力营造轻松的气氛,让其消除心理防备,劝说薛某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应该重新振作起来,承担起自己对家庭的责任,以更好的状态去回报家里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犯了错误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才能重新树立自己在村民中的形象,在今后的生活中获得大家的支持。通过与薛某的倾心交谈及实际行动,让薛某感觉到工作人员是真心帮助他的,能够理解他的处境、压力和痛苦,从而获得薛某的信任,打开心结,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工作人员帮助薛某摒弃不良的情绪,重新树立起了生活的勇气。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安排薛某参加公益劳动,如:打扫镇政府卫生、帮助镇养老院的老人,帮助村内困难户进行农事活动等,创造各种机会鼓励薛某与他人接触,消除其与他人相处的戒心,能够以正常人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刚开始薛某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去,后来他自己能够主动参加社区服务。在社区矫正对象中,薛某干活儿最勤快、最积极,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薛某入矫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给薛某做了心理评估,根据评估得知薛某对家人及被害人有强烈的负罪感。综合薛某心理上的焦虑和害怕社交的表现,为薛某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定期与薛某谈话并让他每月交思想汇报,重点反映其在一个月内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通过薛某的思想汇报发现其思想、情绪变化,从而调整制定更为有效、深入的矫正方案。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不但与薛某勤见面、勤沟通、多鼓励,使其端正态度,坚定改造的信心和决心,促使其进步;同时社区矫正小组还走访了薛某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必要的帮助,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小组的关怀。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司法所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和镇政府协调,对薛某予以必要帮扶。镇政府十分关注薛某情况,让薛某参加村干部的培训,转移其注意力,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关怀。通过培训,使薛某有了足够的信心,他表示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去做,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对薛某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还鼓励引导其他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与薛某一起工作,帮助他消除焦虑、自卑心理,使他重新感受到平等和尊重。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及社会力量的不断努力,多方面入手,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薛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能推心置腹地主动交流沟通,十分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能够严格的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在思想上也有了很大转变,不再表现出自卑、愧疚等情绪,生活态度变得积极向上,自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孝老爱亲,主动与人交流,传播正能量,乐于助人。面对家人的理解和帮助,薛某表示自己今后不会再这么冲动,遇事前要理智思考,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小结(或反思)】

1.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比较敏感,心理上会有一定的阴影和创伤。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心存歧视,恶意训斥。这样容易使社区矫正对象产生自闭心理,阻碍沟通,有的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这些都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2.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原则。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其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要及时并充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积极有利的因素,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通过心理矫治矫正其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让其重拾融入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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