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杨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男,1983年9月20日出生,小学文化,辽宁人。2008年5月22日因犯抢劫罪被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杨某入狱后,因性格顽劣,并以身患疾病等原因抗拒改造,不服管教,多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个人成长史。杨某出生在东北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小学没读完就辍学在家务农。由于父亲脾气不好,并且经常酗酒,加之杨某脾气倔强,所以经常遭到父亲的打骂,基本上杨某童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打骂声中度过的。随着父亲的打骂愈演愈烈,渐渐地杨某养成了叛逆的性格,经常因一些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 2.社会经历。由于杨某自幼家境贫寒,小学没读完就辍学在家,15岁开始跟着亲戚外出到宁夏银川市来打工。杨某在打工闲暇之际,染上了赌博,可越赌越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几年下来欠了许多赌债。为了挣钱还赌债,杨某慢慢与银川市的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并逐渐参与他们的一些活动。形成了一帮所谓的“兄弟伙”,整天一起吃吃喝喝、打打闹闹,过着所谓“江湖”的生活。直至2007年,杨某伙同这些所谓的“兄弟伙”先后窜至金凤区、兴庆区等地持刀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行为,致使其中一人死亡,从而被捕入狱。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入监以来在石嘴山监狱多个监区服刑改造。改造起初,杨某对监管环境很难适应,没有身份意识,加之其孤僻、争强好胜的性格,与其他同犯缺少交流,不能很好的融入到犯群中,因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与其他服刑人员经常性的发生口角并引发争执,对监狱管理要求抵触情绪较大,无视监规监纪,我行我素。消极改造。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状况做了专业的心理测试,显示:该犯性格固执、偏激,爱钻牛角尖,易怒,且伴有抑郁,睡眠不安现象。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和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受个人教育程度及家庭成长环境影响,从小缺乏家庭温暖,导致其道德修养较差。过早辍学进入社会,受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恶习较深。对自己消极改造、违规违纪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对监狱教育和干警管教工作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自暴自弃,放任自流,降低自我要求。 2.性格因素。由于杨某从小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家庭温暖,亲人的无视导致其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管理教育过程中,可以明显感到杨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受性格因素的影响,杨某的情绪不稳定,性格暴躁、倔犟。对人和事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会坚持认知,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加之刑期长,认知偏执,对改造失去信心。 (五)矫治方案 监区警察认真分析了杨某的心理、性格特点,深入犯群,掌握犯情。并结合杨某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决定对其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使其早日树立正确的自我价值观,改掉恶习重新投入到正常的服刑改造中去。 1.以“网格化”管理为着力点,多措并举进行教育转化。监区结合杨某在现实改造中的表现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监区长从身份意识对杨某做思想工作。让其明白,作为一名罪犯应当有明确的身份意识。从心理上对自己所处的角色及环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以具体案例着手,引经据典,深刻剖析,引导杨某树立正确的五大改造理念。监区主管警察通过宪法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等思想政治文化教育矫治其不良的行为表现。加大平时对杨某的关心了解,热问题冷处理,先凉后看,以观后效的办法;针对观察中发现的问题,先通过互监小组为其开导,针对问题症结专管警察再有针对性的进行谈话教育;并在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正面教育与心理疏导相结合,打开心结。监区利用监狱教育日时间,加强对杨某的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监狱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使其明白抗拒改造的后果及危害。同时,从专管警察、监区领导分层次全方位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政策讲解,对其进行引导帮助,摒弃批评训斥,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走近杨某的内心世界,让其毫无保留的倾诉,把自身最关心最隐晦的苦恼讲出来。让杨某明确改造方向,努力积极改造。 3.以孝道为突破口,进行亲情感化,加强同犯帮教。首先,监区警察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以孝道文化为切入点,直击杨某心灵最柔软、最脆弱的部位,使之产生共鸣,激发其积极改造的动力。从而唤起杨某崇德向善的自觉改造意识和信心。其次,监区干警通过与杨某的亲人沟通,让他们尽可能的多关心、鼓励杨某,让其安心改造。同时,利用帮教大会警示杨某,让杨某从心底深处彻底打消抗拒改造的念头。让其能争取早获新生,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从而回报社会,回报亲人。 4.以文化改造为着力点,增添改造活力。监区了解到杨某喜爱棋类,且有一定的水平,便安排另外几名服刑人员与其以棋会友,使其能融入到监区的集体生活中来。并且为其提供展示平台,鼓励杨某多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多与他们交流,展示自己的才能,增强自信心,从而认识到自身价值,逐步消除了其孤僻的性格。渐渐地改变其消极错误的改造观念。逐步使其有了希望和寄托,激发他改恶从善的激情,重新树立生活和改造的信心。 5.以培养劳动观念为契机,增强劳动改造积极性。监区根据劳动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杨某自身特点。为其安排符合其自身优势的劳动岗位,激发杨某的劳动热情,劳动兴趣。使其被动劳动变主动劳动,从而提高其主动劳动的积极性。体现其自身价值。同时,树立了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为其今后回归社会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有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以及监区民警持续的教育矫治,杨某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使杨某从起初的麻木、冷漠、敌视到现在的主动、乐观、积极。能很好的处理好警犯关系、同犯关系及家属关系。加强了守规守纪意识,减少了违规违纪现象;加强了法律法规意识,知晓了基本法律常识。人格得以健全,思想意识得到一定改观。他表示:以后定不辜负警官的谆谆教诲,家人的殷切期盼,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改造,争取早获新生,与亲人团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