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送检材料介绍:被鉴定人吴某(女性,1937年12月生)于2020年11月20日从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走失,2020年11月25日晚20时被发现在郊外墓地死亡。为查明死因,某县法院委托对吴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记载:2020年11月20日17时48分左右,养老院负责人胡某报警称该养老院有一老年人走失,后报警人自行到所,民警询问情况,调取路口监控帮助其寻找。 1.检验方法: 依据GA/T147-2019《法医学 尸体检验技术总则》、SF/ZJD0101002-2015《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GA/T 1585-2019《法庭科学 尸体检验摄像技术规范》、GA/T 148-2019《法医学 病理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等规范进行检验。 2.法医病理学检验: (1)尸表检验: 死者吴某,老年女性,上身着红色加绒衬衣、蓝紫色薄毛衣,紫色外套;下身着加绒衬裤,黑色裤子,紫色毛裤,黑色外裤。尸长148cm,体型消瘦,尸斑位于身体低下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尸僵缓解。头顶发长6cm,发色灰白。双眼角膜重度混浊,双侧瞳孔窥不见,双眼睑结膜红染,口腔内牙齿全部缺如。胸腹部及四肢见部分腐败静脉网,颈部、躯干、四肢皮肤棕红色改变。双手、双足皮肤浸泡发白,“洗衣妇手”改变。 (2)尸体解剖检验: 头部:右侧颞部头皮下血肿,约3.0cm×2.0cm,右颞部颞肌少量出血。脑膜红染,脑组织轻度水肿。 颈部:颈浅、深肌群未见出血,气管、食管位置正常,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喉头未见水肿及异物堵塞,甲状腺位置、大小基本正常。 胸腹部:胸壁皮肤软组织未见明显异常,胸骨、肋骨未见骨折,肋间肌未见出血,双侧胸腔少量血性积液,右肺胸膜轻度粘连。腹部皮下脂肪厚1.0cm,网膜呈棕黄色,覆盖于肠胃前,胃粘膜光滑,胃内少量褐色冰晶,未见有形成分;肠管颜色、位置正常,肠管充盈,结肠内粪便成形,硬结。子宫及附件未见明显异常,膀胱空虚。 (3)器官检验: 脑:重984g,脑血管结构尚可,脑组织各切面未见明显出血等改变。 心:重292g,左心室壁厚1.0cm,右心室壁厚0.3cm,室间隔1.0cm,二尖瓣周径8.0cm,三尖瓣周径10.0cm,主动脉瓣周径7.0cm,肺动脉瓣周径6.0cm,各瓣膜形态尚好,瓣膜边缘局部质地变硬,主动脉根部见斑片状斑块硬化,双侧心耳内未见异物。左、右心耳内未见异物。左、右冠脉开口位于窦内,开口通畅,管腔狭窄I级。 肺:右肺重472g,左肺重328g。 肝:重710g,大小为20.0cm×7.0cm×10.0cm,胆囊墨绿色,无结石。 脾:重32g,大小为7.0cm×4.5cm×1.5cm,体积及重量减少,被膜皱缩。 胰:重104g,大小为18.0cm×2.5cm×1.3cm,切面棕黄色,未见明显出血。 肾:左肾重102g,大小为9.0cm×5.5cm×2.2cm,皮质厚0.5cm,右肾重90g,大小为9.0cm×5.5cm×2.0cm,皮质厚0.5cm,双肾包膜完整,切面棕黄色,皮髓质界限清,未见明显囊腔。 (4)组织病理学: 脑:脑实质小血管周围间隙增宽,脑膜血管淤血,蛛网膜下腔渗出增多,伴有炎细胞浸润;神经细胞胞体淡染,尼氏体边集,核肿胀;脑干结构疏松,轴索离断、脱髓鞘改变。脑实质未见明显挫伤及出血改变。 心:各冠脉管腔通畅,开口畅通,冠状动脉壁尚好,局部可见脂样斑块;心肌萎缩,间质疏松水肿;局部心肌纤维结构异常,分支增多,部分相互交织;心肌断裂,局部可见凝固性坏死,间质疏松,血管淤血。 肺:部分肺泡腔内可见均质粉染的水肿液,部分肺泡腔可见坏死脱落的上皮细胞及巨噬细胞,部分肺泡隔断裂、肺泡融合形成肺大泡,间质血管充血、淤血表现,间质散在灶性炎细胞浸润,成纤维细胞增生,部分细支气管内可见大量渗出及炎细胞组成的痰栓。 肝脏:肝小叶结构尚清,肝细胞萎缩,血窦增宽,淤血,汇管区散在灶性炎细胞浸润。 脾脏:红白髓界限尚清,脾窦较空虚,贫血态,小动脉硬化。 肾脏:肾小球肾小管结构尚清,部分肾小球硬化、毛玻璃样改变,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坏死、脱落,间质多发灶性炎细胞浸润;毛细血管扩张淤血,小动脉硬化,管壁增厚、管腔狭窄,肾小管未见明显管型。 胰腺:小叶及腺体结构及腺细胞结构清,未见明显出血及炎性改变。 胃肠:局部粘膜绒毛萎缩,腺细胞肿胀坏死,平滑肌收缩,局部呈波浪样改变;小肠粘膜萎缩,粘膜下层淋巴滤泡增生。 髂腰肌:水肿,横纹消失。 诊断:脑水肿,多器官淤血(脑、肺、肝脏、肾等),心肌萎缩,肺水肿,间质性肺炎,多器官细动脉硬化症(脾、心、肾)。 3. 常规毒物检测:吴某血液中未检出巴比妥类(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苯二氮卓类(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三唑仑、咪达唑仑、劳拉西泮、氟硝西泮)、有机磷类杀虫剂(甲胺磷、乐果、马拉硫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灭多碱)、氯氮平、曲马多、甲基苯丙胺。 4. 某县气象部门天气情况: 日期 最高温度 最低温度 天气 风向 2020-11-20星期五 11℃ 6℃ 多云-小雨 东北风3级 2020-11-21星期六 7℃ 5℃ 小雨 东北风3级 2020-11-22星期日 8℃ 2℃ 阴-多云 北风 2020-11-23星期一 5℃ 3℃ 阴-多云 东北风2级 2020-11-24星期二 6℃ 1℃ 阴-多云 东北风1级 2020-11-25星期三 8℃ 6℃ 阴-小雨 东北风2级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吴某于2020年11月20日从养老院走失,2020年11月25日晚20时被发现在睢宁县青年路与西环西头往北墓地死亡。被鉴定人吴某血液中未检出巴比妥类(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苯二氮卓类(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三唑仑、咪达唑仑、劳拉西泮、氟硝西泮)、有机磷类杀虫剂(甲胺磷、乐果、马拉硫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灭多碱)、氯氮平、曲马多、甲基苯丙胺,故可排除系上述成分中毒致死。 被鉴定人吴某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可排除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其颈部、口鼻周、呼吸道未见暴力致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内部器官检验亦未见机械性窒息征象,故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检验及组织学检查未见电流斑、电灼伤等组织学改变,可排除电击致死。心、肺、脑、肝脏、脾、肾、胰腺等器官未见明显致死疾病改变,亦未发现各器官有明显发育不良或畸形改变,可排除上述脏器疾病引起的死亡。 被鉴定人吴某目前尸检见双眼睑结膜红染,颈部、躯干、四肢皮肤棕红色改变,双手、双足皮肤浸泡发白,脑水肿,多器官淤血,肺水肿等,结合案情,被鉴定人吴某为老年女性,衣着单薄,气温低下,阴雨天气,胃内空虚,并排除其他死亡原因,综合分析,考虑被鉴定人吴某为低温冻死。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材料,被鉴定人吴某死亡原因为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