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0日6:30时许,被鉴定人李某某在丰城市剑南街道剑桥社区羊爪咀村被人打伤,受丰城市公安局剑南派出所委托,于2018年3月20日本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评定为轻微伤,伤后到丰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18年3月25日头颅CT平扫示蛛网膜下腔出血。 被鉴定人李某某要求本中心对其伤情行补充鉴定。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1. 丰城市人民医院入院记录 2018年3月20日丰城市人民医院入院记录(住院号:1607746)记载:主诉:石块击中面部致颜面部疼痛出血2小时。患者缘于2小时前因打架被石块击中面部致颜面部疼痛出血,患者当时无昏迷史与大小便失禁史。专科情况:颌面部左右对称,双侧颞颌关节区无红肿、无压痛,张口度2指半、张口型正常。左颊部口内有一长约3厘米伤口,全层贯通,创缘不齐,污染严重,有渗血;42缺失,拔牙窝充满新鲜血凝块;41松Ⅱ0,叩(++)。口唇无紫绀,咬合正常。口腔粘膜红润,无溃疡。腮腺及颌下腺导管口无红肿,有清亮涎液溢出。咽不红,双侧扁桃体不肿大。初步诊断:1、口腔开放性损伤;2、创伤性牙齿脱落;3、创伤性牙脱位。 2.丰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程记录 于2018年3月28日转入丰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程记录(住院号:1607746号)记载:患者诉头痛,头晕、胸闷,睡眠欠佳。头颅CT示:CT平扫见双侧大小脑半球及脑干形态、大小及位置正常,脑实质内未见异常密度影;右侧小脑幕密度增高,脑室系统大小、形态及位置未见明显改变。脑中线结构居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1、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2、口腔开放性损伤;3、创伤性牙齿脱落;4、创伤性牙脱位。2018年8月30日黄某龙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患者神志清楚,精神软,头昏,睡眠差,完善CTA检查提示左颈内动脉末端瘤样扩张,请结合造影检查。黄万龙主任医师查房,分析头部CTA检查提示左颈内动脉末端瘤样扩张。结合病史,暂不考虑蛛网膜下腔出血为自发性。 3.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2018年3月25日丰城市人民医院CT检查诊断报告(790463)检查所见:右侧小脑密度增高,脑室系统大小、形态及位置未见明显改变。诊断:蛛网膜下腔出血。 2018年3月29日丰城市人民医院CT检查诊断报告(790463)检查所见:左侧颈内动脉末端局部见隆起,右侧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前动脉、大脑后动脉、基底动脉及其它主要分支血管管腔通畅,未见明显狭窄或扩张征象。诊断:左颈内动脉末端瘤样扩张。 2018年3月27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身伤害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咨询意见书》(第2018032708号)分析说明:参阅所提供CT片示颅内蛛网膜下腔存在出血征象。专家意见:蛛网膜下腔出血,如能排除无其他外伤因素,出血与所提供外伤时间(2018-3-20)大致可以吻合。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2018年3月20日检查所见:神清,步入本室,查体合作。左侧上唇外侧鼻唇沟处见长1.0cm软组织创(其中0.5cm为浅表裂创),创口渗血,创口内见组织间桥,另见长0.7cm软组织浅裂伤,创口尚齐,创周未见挫伤带;左侧颊粘膜见2处破损裂创,其中一处长1.2cm较深裂创,另一处0.3cm为浅表裂伤,创口不齐,创内见软组织间桥;左上唇外侧创与左颊部粘膜创呈贯通状态。42 牙齿脱落,牙齿窝新鲜;胸部左前上外侧部见6.0×3.0cm软组织青紫斑;胸部右前上部有疼痛和压痛,外表未见红肿、青紫斑;左前臂远段前侧见10.0×0.5cm软组织红肿伴表皮剥脱,左前臂远段后侧见4.0×3.5cm软组织青紫斑;左手中指、环指、小指桡侧、背侧见表皮剥脱;右手小指远节掌侧见0.3×0.3cm皮下青紫瘀血斑;右膝关节前侧见散在性表皮剥脱。 2018年3月27日检查所见:神清,步入本室,查体合作。自诉:右顶颞侧有疼痛和压痛,头部右顶颞侧外表未见明显红肿、青紫斑;胸部右前下部咳嗽时有疼痛,胸部右前下部外表未红肿、青紫斑。42 牙齿脱落,左侧上唇外侧鼻唇沟部见长1.0cm缝合创,左侧颊粘膜见长0.8cm缝合创;胸部左前上部及右前上部外表未见红肿、青紫斑;左前臂远段前侧见长9.0cm、4.0cm线状表皮剥脱结痂,左前臂远段后侧见长4.0×4.0cm浅黄斑;左手中指、环指、小指桡侧、背侧见表皮剥脱结痂;右手小指远节掌侧见皮下褐色淤斑;右膝关节前侧见散在性结痂,右膝关节内侧见3.5×2.0cm青紫黄褐斑。 3. 阅片所见 2018年3月25日丰城市人民医院胸部CT平扫片(CT号:790463)示:右侧小脑幕见斑片状絮状密度增高影。提示: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 2018年3月27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头颅CT平扫片(CT号:CT201803270770)示:右侧小脑幕见絮状密度增高影。提示: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 2018年3月29日丰城市人民医院头颅CTA平扫片(CT号:790463)示:左侧颈内动脉末端局部见隆起,右侧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前动脉、大脑后动脉、基底动脉及其它主要分支血管管腔通畅,未见扩张或狭窄。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本中心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1、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被鉴定人李某某左侧面部软组织挫裂创,创内见组织间桥并粘膜破损,下前牙脱落并新鲜牙窝,胸部左前上外侧及左手小指远节掌侧软组织青紫淤斑。医院病历提示:2018年3月20日被人打伤住院治疗,于2018年3月25日头颅CT片示蛛网膜下腔出血,于2018年3月27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头颅CT片再次证实蛛网膜下腔出血。2018年3月29日丰城市人民医院头颅CTA片示左颈内动脉末端瘤样扩张,右侧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前动脉、大脑后动脉、基底动脉及其它主要分支血管管腔通畅,未见明显狭窄或扩张征象。以上检查可排除疾病因素所致的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被鉴定李某某左侧上唇部的冲击伤可引起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对冲伤),结合案情及2018年3月27日本中心检验所见,2018年3月20日头面部外伤可引起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但需排除在2018年3月20日至3月25日期间头部无其他外伤因素)。以上损伤钝器可以形成。 2、损伤程度评定:①被鉴定人李某某外伤性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4.e款之规定,评定为轻伤二级。②被鉴定人李某某左上唇裂创呈贯通状态(全层裂创),但皮肤全层裂创长度未达到1.0cm,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5.a款或第5.2.5.i款之规定,评定为轻微伤。
【鉴定意见】
1、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被鉴定人李某某的损伤符合钝器伤的损伤特点,2018年3月20日头面部外伤可以引起右侧蛛网膜下腔出血; 2、损伤程度评定:被鉴定人李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