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黄某,男,1965年7月生,郴州人,初中文化,因贩卖毒品罪,原判无期,2011年8月入监,2014年4月减为有期徒刑20年,现有余刑15年11个月。2016年改造期间黄某表现较差,行为养成极差,身份意识淡薄,监区管教民警多次找其谈话教育 ,依然我行我素,思想顽固,多次被扣考核分,监区管教民警多次找其教育,拒不服从管理,屡犯监规纪律,不知悔改,被定为监狱级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黄某13岁时,母亲不幸去世,父亲又找了一个后妈父亲再婚。因与他们不合,因家庭不合,经常吵架,缺少管教。致使其无法集中精力学习,一天到晚在外面玩,不务正业;性格上也变得越来越暴躁。 2、社会经历:黄某初中毕业后,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和个性较张扬,性格比较冲动,加之扭曲的价值观,一心想着一夜暴富,使自己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罪犯黄某2011年8月入监以来改造表现较好,遵守各项监规纪律,2014年4月减为有期徒刑20年。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实施后,黄某情绪出现波动,对改造丧失信心,行为养成、身份意识迅速变差。固执地认为随着减刑幅度的大幅降低,感觉前途渺茫甚至绝望,经常以各种理由逃避改造,。监区民警多次找其谈话教育,但仍旧不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常以自己有病为由要求休息,有时主动要求禁闭,问他有什么想法,他就只是摇头,甚至拒不回答任何提问。黄某经多次教育效果不佳, 对他人缺乏信任,屡犯监规纪律,不知悔改。2017年经监区研究决定将黄某定为监狱级顽固犯。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黄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偏执的性格,导致黄某对当前实施的减刑、假释政策不能正确理解,固执地认为减刑是理所当然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来这里做什么? 。 2、家庭原因 黄某捕前已婚,并育有一子,现年25岁,黄某一直以来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儿子,。经常同他犯聊天时说,“儿子就是他这辈子的希望,好想念自己的儿子,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其子现和母亲到北京务工,因路途遥远,迫于生计,每年只能春节前到监狱探视一次。 3、自身原因 黄某性格内向,为人比较懒散,凡是从自我角度出发凡事从自我角度出发,缺乏自我约束力,受减刑政策影响,行为养成、改造表现出现滑坡,缺乏自我约束力,认知情况较差,无法正确面对现实。 (三)心理行为表现 查看其COPA-PI测评情况:报复性39分,提示有较弱的报复性;同情心60分,提示其冷酷无情,刚毅;焦虑59分,提示为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对前途缺乏信心,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聪慧性79分,提示思维迟钝、愚笨、混乱,缺乏逻辑性,反应不够敏捷。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实施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较之老刑法规定的“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最高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减刑幅度降底75%,落差十分巨大。黄某固执地认为前途渺茫甚至绝望,对监狱的各项管理规定存在抵触情绪,对民警的教育置若罔闻,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自我封闭。 2、性格因素 性格内向,固执、自卑、多疑,缺乏同情心,情绪化性格严重;改造信心严重不足,对前途悲观。 3、心理因素 心理包袱重,自卑感强,存在认知错误,不能正确看待问题,喜欢钻死胡同,他认准的事情,很难改变,喜欢主观推断,以偏概全,没有换位思考意识。 (五)矫治方案 1、亲情帮教,关爱融坚冰。监区及时给黄某办理亲情电话卡,每月按规定与家人联系,民警主动与其家属建立亲情热线,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利用节假日邀请其家属到监狱对其开展亲情帮教,通过亲情帮教对其感化。 2、加强个别矫治。一是谈话摄入,采取民警五维包教模式,及包教民警、心理咨询师、监区领导、科室主要领导、监狱领导挂牌攻坚,定期对其开展思想、文化、道德、政策、法律知识普及等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定期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安心改造;二是ABC理论的摄入运用。 3、温情感化,着手帮助黄某解决实际问题。一是黄某身患胸膜炎、慢性溃疡等多种疾病,监区密切关注黄某病情,安排其到医院就诊;二是根据黄某身体状况适当下调黄某生产定额;三是鉴于黄某家庭的实际困难,监区为其申请爱心帮扶基金,着手解决黄某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解决其后顾之忧。 4、强化身份意识,加强行为养成。严格规范管理,要使黄某认识到监规纪律是法律的延伸和具体化,解决其遵规守纪意识差的问题。强化狱政管理手段,规范学习、劳动、生活、纪律、内务的方方面面内务等,言出法随,处理一视同仁,不搞下不为例。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对行为规范反复抓,抓反复,在重复、强化、有意识的规范化训练中根治其不良的恶习。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引导其建立友善的人际关系,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寻找新的精神寄托,消除悲观情绪;能自觉参加劳动。 2、科学文明管理,强化身份意识,狠抓行为养成,培养其积极向上的生活信心,通过参加劳动使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能够正确的、坦荡的面对刑期。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转化,黄某各方面改变较大。改造方面。,黄某身份意识有明显转变,能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截至当前做到全年无违规扣分情况,能积极参加监区、监狱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整体改造表现呈稳定趋势。;思想方面。,黄某能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实施后的影响,正确地认知自己,正确对待服刑和漫长的刑期,循序渐进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改造信心,争取小步快跑,在改造中找准努力的方向。 通过黄某的转化案例,监区警察认为:再顽固的冰块也有融化的时候,只要深入对罪犯的了解,深挖罪犯违犯监规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他们身边最迫切的问题,通过不同形式的、不同级别的帮扶、教育,引导他们转化思想,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不断为建立罪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就能带动罪犯积极地投入到正确的改造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