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某,女,1981年11月生,大专学历,宁夏吴忠市人。捕前系吴忠市某小学教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李某某的父母都是教师,原生家庭幸福和睦,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李某某受父母影响较大,从小就想当一名老师,求学之路比较顺畅,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成绩良好,毕业后顺利成为了一名教师。 2.社会经历 李某某毕业后就参加了工作,曾多次获得单位优秀教师的称号,生活两点一线较为单一。2014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案犯陈某,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3.家庭原因 从小被父母溺爱,被弟弟保护,养成了任性的性格,父亲因车祸去世,李某某与母亲相依为命,一心想让母亲过上更好的生活。 4.自身原因 李某某追求物质思想严重,不安于现状,不懂得满足,想要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不听家人的劝说,一意孤行与同案犯陈某“合作”,最终导致违法犯罪。 (二)改造表现 入监后,李某某虽然能够遵规守纪,服从监狱警察的管理,接受各项教育,但是思想、心理压力极大,一直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总是沉浸在自我意识当中。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一是由于父亲去世的早,李某某入狱后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人独自生活,母亲患有糖尿病并发症引起的尿毒症,每周要去医院透析三次,现在还要给自己抚养两个孩子,自己余刑还有九年,也不知道母亲的身体状况能不能撑到她刑满释放,心理压力较大。二是李某某无能力履行数额巨大的财产性判项,觉得再怎么努力也是减刑无望,思想负担较重。 (三)教育矫治难点与心理行为表现 1.性格因素 李某某自尊心较强,爱面子。做事情踏实、稳重,但很爱较真,遇到困难嘴上不说,内心却很纠结。 2.心理因素 李某某认为不履行财产性判项并不代表自己不能踏实改造,踏实改造就是为了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然而当下呈报减刑对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条件非常严格,因此,觉得改造无望,缺乏改造动力。 (四)矫治方案 1.采用以理说服法,使李某某调整自我角色 针对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对李某某进行综合、全面教育,以理服人。通过向李某某讲解监狱的含义和特征、性质和任务以及监狱执行刑罚的法律依据,使李某某正确认识监狱,明确自己已经是一名罪犯了,言行举止和思想认识都要符合罪犯身份。在李某某明确自己罪犯身份的基础上,消除其内心对“教师”与“罪犯”之间的落差,通过讲解我国监狱的工作方针,以及改造罪犯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手段,使李某某认识到监狱也是一所特殊的学校。是人就会犯错,错误已成为过去式,当下重要的是改错,而不是纠结在错误当中一错再错。起初,李某某觉得罪犯二字代表着耻辱,每当打报告词时提到罪犯李某某时,心理就会很难接受,后来,通过个别谈话教育明确告知其监狱人民警察的职权,以及罪犯的身份、权利和义务之后,李某某便能够认识到自己必须对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承认自己是一个有罪之人并不可耻,只有敢于承认自己的罪错,才能理智地接受罪犯身份,发自内心的接受改造。 2.采用正面灌输法,使李某某明确服刑意义 在李某某调整自我角色之后,采用正面灌输法开展了系统性的教育,使李某某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有所转变。李某某入狱前是一名人民教师,有良好的家庭教养和文化根底,决定从道德和爱国两方面使其明确服刑意义。首先保持认罪悔罪的道德性,强调真诚赎罪,根据良心中的责任观念,无论减刑与否,都应当踏实改造,不仅要对现在的自己负责,还要对将来的自己负责,因此不仅要减刑,还要自新。其次是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唤醒李某某的良知,以李某某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其更应当认识、理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情感上坚定“五大认同”,树立正确“五观”,明确服刑改造是为了赎清自身罪错,只有踏实悔过改造,才能清清白白回归,堂堂正正做人,减刑是改造的目标之一但不是最终目的。作为罪犯,唯有坚定方向,明确服刑意义,感恩祖国,才对得起家人,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国家的教育挽救。 3.采用亲情感化法,使李某某树立责任意识 在对李某某采用正面灌输法一周后,李某某的家人给她写了一封信。李某某家庭责任感较强,家书给其注入了健康的情感和理念,信上李某某的母亲再三安顿,不要把财产性判项当做负担,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调整好心态,开开心心度过每一天,目前家里虽然没有能力缴纳五十万罚金,但是家人会省吃俭用的积攒,尽快履行完毕。看到这些话,李某某心痛不已,一方面处于对家人的愧疚,另一方面处于对自己的痛恨。借机对其进行亲情感化,使其树立责任意识,就算是为了家人也要积极改造,不论是否减刑,都不能虚度时光,要脚踏实地的改造,给家人一个交代。同时,就“正确树立减刑观”对其进行了深入教育,减刑是国家对罪犯的刑事奖励,是可以减刑而不是必须减刑,减刑的首要条件是“确有悔改表现”,履行财产性判项是认定罪犯认罪悔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还告诉她:“家里人那么辛苦的积攒罚金,你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改造呢?”自此,李某某明白了自己应该心怀感恩,把对家人的愧疚和忏悔融入到实际行动中,为责任改造,为将来改造! 4.采用辅助教育法,使李某某积极投入改造 通过书法、朗诵、兴趣小组等方式,调动李某某的情绪和兴趣,为其实现自我价值、顺利改造搭建平台,起到了辅助教育的作用。李某某曾是教师,对教育有一定的情结和热爱,利用这一特点,经监区会议研究决定,让李某某担任监区的罪犯文化教员,利用自身专长帮助他人。李某某刚任监区文化教员时并不顺利,因监狱和学校的环境差异以及教育对象的差异,导致李某某的教学模式在狱内不适用,因此打消了她的积极性。经过反复体会、反复琢磨,李某某掌握了一套帮教文盲的方式方法,帮助许多文盲罪犯提升了识字能力,她也在这个改造平台上找到了自身价值,对改造燃起了热情和希望,态度比以前积极了许多。
【教育改造成效】
随着减刑条件的日趋严格,“正确减刑观”是当下许多罪犯需要克服的一关,是现阶段监区警察共同面临的教育改造罪犯难题,此案例中还巧妙地运用了典型引路法,利用罪犯的自强心理,以同样未履行财产性判项却能够积极改造的罪犯为例,激发良性竞争,以达到促进改造的目的。现在,李某某能够树立正确的减刑观,明确改造意义,并且心怀感恩,积极投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