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武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武某,女,197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张掖市人。2011年9月22日,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7920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她人财物,价值66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初入监时,因孩子还小无人照看,武某思念孩子,不能踏实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生活经历:武某于2008年6月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在孩子出生两个月时,丈夫因肺气肿后期治疗无效去世,武某陷入困境,生活的压力使她痛苦不堪。 (2)社会经历:武某在入狱前经营一家夜总会,享受着花天酒地舒适安逸的生活,因接触人员复杂,并且自控能力差,最终沾染上毒品。丈夫碾转北京、西安、兰州等多地反复多次带武某去戒毒,期间于2001年在宁夏吴忠戒毒所强制戒毒六个月,2004年在银川强制戒毒六个月,最终于2008年在西安的一家医院成功戒除了毒瘾。 2.入监改造表现 武某于2012年9月5日入监服刑改造后,不能较快地适应改造环境,人际关系不好,同时表现为心慌、疲惫、神经质,并伴有紧张、出冷汗、便秘等躯体化现象。内心压抑、失落的情感得不是释放,她多次觉得生活无望,无法积极乐观改造。责任警察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武某其想法的原因及想法。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武某由于家庭环境影响,缺少父母的关爱,没有受到正规的文化及法律教育,对法律常识特别匮乏,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武某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家庭原因。 武某15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在三年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继母带着两个孩子,武某因不能接受和适应这样的家庭环境,于20岁时从父亲手中拿了一些钱离家在外居住,开了一家服装店,后来多处借钱经营一家夜总会。 (3)自身原因 武某性格内向,因为入监时孩子才一岁半,考虑到孩子没有亲人照顾,对自己孩子思念不已,不能静心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为了进一步了解武某的情况,对其进行90项症状清单(scl-90)心理测试。 SCL-90测试各因子分 躯体 化分 抑郁 症状 焦虑 症状 强迫 症状 偏执 症状 人际 敏感 敌对 症状 饮食 睡眠 精神病性 1.58 2.1 2.2 1.8 1.83 2.2 2.50 2.00 1.9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性格上有遗传及生活环境所致的缺陷,内向、胆怯、敏感、自卑,交往能力不强,环境适应性差。 同犯反映武某整天神神叨叨,因为自己患有银屑病,认为不能参与劳动改造,有时劝其好好改造,武某反应激烈,有一定攻击性,反复无常。 4.改造中的潜力 利用武某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开展的救助服刑人员困难子女的“春雨计划”,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武某后顾之忧,缓解武某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武某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5.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武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容易打感情牌,认为自己孩子幼小,希望法律网开一面。 (2)性格因素:由于武某家庭环境影响,成长经历的坎坷使得武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乖张,事事以我为中心,为人处世较自私,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武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武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武某的现实改造表现,责任警察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武某尽快放下包袱,把对孩子的思念转化为改造的动力,放弃自暴自弃的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短期改造计划:第一阶段 (时间为6个月内) 确立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理念,消除对立情绪,达到沟通互动的目的。罪犯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她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从心理测试可以看出武某存在着对法律、社会的抵触情绪,这种情绪如果不消除,任何教育都难以渗透进去。 方法一: 关心武某的病情,用行动感化武某。 武某目前虽无大病,但银屑病的病史导致其营养吸收不好,一年四季经常全身皮肤裂口,常感觉全身发冷,身体易劳累。监区根据其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就诊的同时,在生活上也给予武某优待,批准其在冬天每周洗三次热水澡,并多发了一套棉被给她使用;对其在生活上的需求也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满足。 方法二:我们运用倾听法提示她谈家庭,谈社会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 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她的想法为主,教会她运用非暴力沟通的方式学会与人相处并调节自己的情绪,经过几次交谈,逐渐了解到武某是如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及犯罪入狱后对家人的牵挂和愧疚。武某谈到入监后监狱的严格管理让其很不适应,联想到漫长的刑期和困窘的经济条件,心情十分压抑,久而久之性格变得易激动,对什么事都斤斤计较,吃不得亏;然后,我们和武某开始相互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武某感谢警官的关心,认识到警官的工作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在帮助她、拯救她。经过多次接触,武某理解了警官的良苦用心,建立了对警察的信任,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方法三:通过监狱的“春雨行动”为其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达到感化武某的目的。 通过监狱的安排及武某的同意,走访武某老家,经过多次走访后终于找到其孩子现在宁夏福利院。监区组成帮教小组前往福利院看望武某的孩子,并且还集体捐款成立了爱心基金库,从中出资为罪犯武某的孩子购买了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联系了心连心爱心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与武某的孩子一对一结成帮教队子,长期关注并帮助武某的孩子,使武某解除后顾之忧。武某看到责任警察从福利院拍回的视频,感动的用手指触摸电视屏,赶集之情无以言表。向警察表示一定会认真改造,让警官告诉孩子一定要等她出去。通过个案小组成员的努力,武某增强了对管教民警的信任,表示要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好心人。 制定长期的改造计划: 方法一:进行法律知识专项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其仇视社会心态。 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并给武某仔细讲解监狱的减刑假释、计分考核办法,使其了解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得减刑分,获得奖励,争取减刑的机会,促使武某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方法二: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 自卑是人内心的一种自我贬抑意识。特别是生活在困难家庭的罪犯,经常受到挫折、打击,对人生态度消极,缺乏自信心和内动力。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自卑往往和自暴自弃相联系,而自暴自弃是因为希望彻底破灭,自暴自弃的结果就是自我放任,自我堕落。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到激励而产生的。 对武某,我们肯定她的存在价值,发现她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她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有了进步就表扬,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进步。一段时间后,武某话语、笑容明显增多,自卑心理得到缓解,自信心有所增加;然后,我们为她规划改造蓝图,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她培育一些兴趣爱好,参加一些文娱活动,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她犯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使其能够将性格变得开朗些。教育她还是能够改正恶习,重新做人,只是需要一个过程,教育她路不怕远,只要不停下脚步,总有到达新生彼岸的一天。武某对人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看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武某建立起了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再接再厉,对武某开展经常性的人生观教育,肯定其优点,指出其问题,教育她要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她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努力的人是不会失败的。 方法三:量身定制改造计划,并安排合适岗位进行劳动改造。 合理安排劳役,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武某工作生活中极为细致,鉴于有这样的良好优点,并且考虑到武某有银屑病,安排其在监区做夜勤,并且带其带监区医院看病监督其及时安顿吃药,让其对改造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方法四:开展长期的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达到彻底改变生活恶心和认罪悔罪态度。 矫治过程中,对武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制定一人一策的矫正方案,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 第一阶段:心理治疗。在咨询干警的指导下,充分认识到焦虑症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学会转移或化解精神压力。通过与干警和同犯的思想交流或调节日常的改造生活,促其参加监区文化活动,以减轻精神负担和焦虑。饮食治疗,合理安排生活,防止暴饮暴食或进食无规律,以免增加胃肠道负担,加重症状。引导其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为主,进食后不要马上休息。对于银屑病的情况,服用治疗药物,控制病情。 第二阶段:以指导其正常参加改造为目的的适应训练。待其症状缓解后,对其现状进行有效的干预,劝导其放弃主观癔断,鼓励其以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开展新生活,使其转换人生态度,投入改造中,才能令其产生生活的向往,树立起战胜疾病的勇气。 第三阶段:结束巩固阶段。这一阶段的任务帮助求助罪犯巩固咨询所获成果,并把咨询过程中学到的有关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应用到日常改造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使其对改造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消除其焦虑心理、提高其抗压能力。 在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阶段,运用合理情绪疗法,通过理性分析改变造成宋犯情绪困扰的不合理观念,并建立起合理的观念,帮助武某克服自身的情绪问题,改变错误认知。梳理分析武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合理情绪疗法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利斯于20世纪50年代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该理论认为,使人痛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对事情的不正确的解释和评价。错误的认知和不合理的观念是导致行为与情绪问题的根源通过纯理论分析和逻辑思辨的途径,借助相关咨询技术帮求助者顿悟自己的情绪症结是由非理性观念所致,进而帮助其重新评价自己,实现新认知和旧认知观念的转变。)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武某,生产劳动上,对其多进行鼓励,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进行减刑假释及计分考核的制度办法学习,学习后要求武某书写心得体会,对法律知识及制度办法的理解程度进行掌握。

【教育改造成效】

一、对个案管理工作小结 1.罪犯武某刑期长,儿子在福利院寄样,学习、生活无着落,自身在狱内也缺少家庭关心,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对政府和社会持仇视和敌对心态,对思想改造抵触,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轻生倾向。这一类型的罪犯在监狱中十分常见,选择武某作为矫治对象有特殊意义,对武某的成功矫治,为改造这一类型的罪犯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对武某的矫治,我们采用了多名警察负责一名罪犯的“小组模式”,并借助了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和社会的力量。小组成员里包括监区、分监区领导和监区管教,也包括有获心理咨询师证和法学专业的警察,合理制定矫治方案,完善矫治措施,确保对武某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教育引导,对武某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同时为使武某小孩能得到社会资助,多次向监狱反映情况,向社会媒体积极争取采访和曝光的机会。也正因为个案小组全体成员的努力,武某对国家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得到转变,变成了感激、感恩的心态。 3.对罪犯取得的成绩,要肯定进步,不吝啬表扬。对自卑心理严重的罪犯,警官的表扬是最好的治疗矫治方法,通过表扬,不但能使心情愉快,更有助于其保持优良习惯,树立信心,在同犯中抬得起头。 4.正确看待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反复现象。这一类型的罪犯,因为刑期漫长,在改造过程中难免有反复,出现违规行为。对罪犯改造发生的反复,不能简单加以批评,要保持耐心,持之以恒的做工作,不断改进矫治措施。 二、责任警察体会 经过警察近五年的教育矫治,武某目前已明确表示能够积极踏实改造,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警察安排的劳动,与她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她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照看自己的儿子。目前,武某认罪悔罪态度坚决,改造表现有极大改观,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我深深体会到,作为管教干警,同时扮演着老师、心理咨询师及家长的角色,由于我们的角色不同,工作情景不同,这就要求自己能及时转换角色;在心理咨询工作中,把犯人当做有着心理困扰的、需要提供心理帮助的来访者,注重与其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而良好的信任关系对咨询效果的达成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以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的良性的人际交往模式对来访者起着示范作用。并且像家人一般呵护和疼爱犯人,打开她们的心结,才更好的进行管教。 我们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以监管改造为基础,以教育改造为根本,以文化改造为灵魂,以劳动改造为特色的五大改造新格局,相信严格的改造秩序和人性化的心理辅导相结合,对教化罪犯,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积极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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