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赣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是从事道路、桥梁、市政公用工程等的一家大型企业,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某日,该公司一工作人员来到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称,公司拟投标两个不同省份的公路工程,在开标时都要求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进行核验,可两个工程同日一个上午开标,一个下午开标,原件只有一份,根本无法兼顾,想寻求公证能否解决此问题。 公证员耐心解释,建议其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证照类公证,公证处在核实后会在公证书中载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原件属实”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公证书》,但是否符合业主要求,需要与业主进行沟通,并一次性告知了该工作人员若公证的话需要提交的材料。 次日,该工作人员称经与业主沟通同意提交公证,因此带齐了所有材料来到公证处,公证员经核实后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证书(执照)公证事项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由法定机构或职权机构依法颁发的证书、执照等制式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鉴于证书(执照)的唯一性和重要性,往往不方便携带原件,办理公证可以完美解决此问题。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赣虔市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赣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甲,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乙,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营业执照(副本) 兹证明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于二○一九年XX月XX日发给赣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XX)赣虔市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赣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甲,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乙,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兹证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二○一九年XX月XX日发给赣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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