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中医博大精深,是我国独有的传统医学,师徒之间的薪火相传,让中医文化生生不息。邹女士因五年前身患重病,在当地一位知名中医的调理和治疗后得以康复。期间,接触了很多中医知识,并用所学的医理知识给家人带来帮助,她想深入学习中医知识帮助更多人。可是作为一个非医学专业的“门外汉”,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成为一名中医呢?经朋友介绍,她想拜当地有名的陈姓中医为师,但是,陈医师说,拜师学习必须签合同,同时还需公证。带着这个问题,两人来到公证处寻求解决问题之道。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关于中医师承人员申请出师考核的规定,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双方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统一格式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按要求填写,同时,在公证员的指引下,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师承人员主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指导老师需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所在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 按照公证程序规则核实后,公证处很快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圆了邹女士的“中医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赣浔瑞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 甲方(指导老师):陈某东,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江西省瑞昌市湓城办事处XX路XX号XX单元XX室。 乙方(师承人员):邹某梅,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江西省瑞昌市湓城办事处XX路XX号。 公证事项: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 甲、乙双方于二〇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公证,并提供了以下主要证明材料: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工作证明、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等。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合同项下标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规定,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教学时间、教学地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主要条款均无异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方陈某东与乙方邹某梅于二〇XX年XX月XX日在本处签订了前面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瑞昌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