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对瞿某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26日,瞿某某(男,63岁)因从脚手架上跌落受伤,致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2、腰1椎体棘突骨折,脊髓损伤、大小便功能障碍等。为解决赔偿问题,法院委托我所对瞿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2019年4月26日至6月10日住院病历 入院时情况:患者因“外伤致腰部疼痛活动受限3小时”入院。入院查体:腰椎生理弧度尚存,未见明显畸形,腰肌紧张,T11-L2椎体棘突及两侧压痛(+),叩击痛(+),腰部活动受限,双下肢大腿近端酸胀疼痛,双下肢皮肤感觉减弱,肌力III+级,双膝腱反射、跟腱反射尚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CT示:1.双侧额叶条点状高密度影,考虑蛛网膜下腔出血可能,不除外脑挫裂伤;2.肺气肿;3.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2、腰1棘突骨折。 住院经过: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MR:T11、12附件信号异常,请结合CT检查除外骨折;胸背部皮下软组织肿胀。L1椎体压缩性骨折。腰背部皮下软组织肿胀,局部血肿形成。腰1椎体压缩严重,骨片突入椎管,双下肢肌力下降,马鞍区麻木,大小便不能,考虑存在脊髓损伤,于2019年04月27日行腰1椎体骨折切开复位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术后经治疗患者腰痛逐渐缓解,双下肢肌肉力量逐渐恢复正常,活动较前好转,马鞍区麻木较前减轻,大便无力,小便无法解出。 出院诊断:1.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2.胸12、腰1椎体棘突骨折3.脊髓损伤4.蛛网膜下腔出血。 2.2019年6月24日至7月5日住院病历 入院时情况:主诉:排尿困难2个月。查体:导尿管一根,在位畅。 住院治疗过程:患者入院后查体CT:膀胱壁弥漫性增厚,置管术后;胸腰椎内固定术后改变。行尿流动力学检查提示膀胱逼尿肌无力。患者目前考虑神经源性膀胱,于07-02行B超引导下耻骨上膀胱穿刺造瘘术,膀胱造瘘管引流尿液清。 出院诊断:神经源性膀胱;尿潴留。 3.2020年10月30日尿动力学评价 测试过程中膀胱顺应性好,未见逼尿肌无抑制性收缩,膀胱初始感觉199ml,最大膀胱容量420ml,最大逼尿肌压力89cmH2O,嘱患者排尿无尿液排出。目前诊断:膀胱出口梗阻,原因待进一步明确。 4. 2020年10月30日彩色超声 超声所见:排尿后探测:膀胱内见导尿管回声,膀胱内残余尿约81.6ml。超声提示:残余尿约81.6ml,结合临床。 5.2020年11月10日下消化道动力检查 1.肛管静息压降低2.肛管最大收缩压降低3.排便弛缓反射异常4.肛管舒张压降低5.直肠初始阈值上升6.直肠排便感觉阈值上升7.直肠排便压降低。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依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学检验。 2.体格检查 神清,精神可,自行步入检查室,对答切题,查体合作。脊柱生理弯曲存在,腰背部压痛(+),腰背部见一条状疤痕,长20.0cm,愈合良好,腰部活动轻度受限;耻骨上膀胱造瘘导尿管在位,双下肢肌力5级,肌张力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专科查体:肛门指诊:肛门外观平整,肛门括约肌张力降低,直肠内无粪便。 3.阅片所见: 1、审阅2019年04月26日X片及CT片示: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椎体明显变扁,椎体前缘见碎骨片影,椎体内见多条骨折线,骨折线累及椎体前、中柱,达椎体后缘,椎体后缘碎骨块向后突入椎管。T12及L1棘突骨折。 2、审阅2019年04月26日MRI片示: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椎体明显变扁,椎体内见T1WI低信号、T2WI脂肪抑制后高信号,椎体后缘见骨块突入椎管,椎管骨性占位,椎管变窄。 3、审阅2020年05月13日X片示: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内固定在位,椎体高度较前恢复。 4、审阅2020年05月18日X片示: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取出内固定术后复查,椎体高度较前恢复。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的鉴定资料记载,被鉴定人瞿某某于2019年04月26日因从脚手架上跌落受伤,伤后即出现腰肌紧张,T11-L2椎体棘突及两侧压痛(+),叩击痛(+),腰部活动受限,双下肢大腿近端酸胀疼痛,双下肢皮肤感觉减弱,马鞍区麻木,大小便不能等症状,摄MR提示:T11、12附件信号异常,胸背部皮下软组织肿胀,L1椎体压缩性骨折,腰背部皮下软组织肿胀,局部血肿形成,腰1椎体压缩严重,骨片突入椎管。经医院诊断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胸12、腰1椎体棘突骨折,脊髓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伤后入院行“腰1椎体骨折切开复位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等治疗,术后经治疗患者仍大便无力、小便无法解出,于2019年06月24日再次入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神经源性膀胱,尿潴留,行“B超引导下耻骨上膀胱穿刺造瘘术”等治疗。现伤后已一年六个月余,内固定已取出,临床体征基本稳定,遗留排尿、排便功能障碍。2020年10月30日尿动力学评价提示:测试过程中未见逼尿肌无抑制性收缩,膀胱初始感觉199ml,最大膀胱容量420ml,最大逼尿肌压力89cmH2O,嘱患者排尿无尿液排出。2020年10月30日彩色超声提示:膀胱内见导尿管回声,膀胱内残余尿约81.6ml。2020年11月10日下消化道动力检查提示:肛管静息压降低,肛管最大收缩压降低,排便弛缓反射异常,肛管舒张压降低,直肠初始阈值上升,直肠排便感觉阈值上升,直肠排便压降低。 根据病历资料记载、体格检查及阅片所见,被鉴定人瞿某某脊柱损伤致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椎体明显变扁,椎体内见多条骨折线,骨折线锐利,椎体内见T1WI低信号、T2WI脂肪抑制后高信号,骨折线累及椎体前、中柱,达椎体后缘,碎骨块向后移位突入椎管内,椎管内见骨块占位受压,导致脊髓损伤,入院行多次手术治疗后目前遗留排尿、排便功能障碍,膀胱造瘘在位,结合尿流动力学检查、残余尿B超检查结果等,被鉴定人瞿某某排尿困难,膀胱内残余尿81.6ml,符合重度排尿功能障碍;另被鉴定人瞿某某大便无力、不畅,结合下消化道动力检查、肛门指诊检查结果,其肛管静息压降低,肛管最大收缩压降低,排便弛缓反射异常,肛管舒张压降低,直肠初始阈值上升,直肠排便感觉阈值上升,直肠排便压降低,肛门括约肌张力降低等,存在排便功能障碍,但未达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5.1.10款、第5.9.6.1款之规定,被鉴定人瞿某某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排尿功能障碍达重度应评定为人体损伤五级伤残;L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应评定为人体损伤九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瞿某某因故受伤,遗留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排尿功能障碍达重度)、腰1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并椎管内骨性占位等,分别构成人体损伤五级、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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