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重新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09月19日,被鉴定人姬某某在其家中将其儿子杀死,被鉴定人涉嫌故意杀人,后经某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姬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家人对鉴定意见不服,提出重新鉴定。为此某省某县公安局依法委托本所对姬某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鉴定过程】

1、根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JD0104001-2011)》进行精神检查。 2、精神检查结果:在办案人员陪同下步入鉴定室,意识清晰,衣着尚整,年貌相符。接触被动,注意力集中,检查合作。问话能答,对答欠切题。在询问下对自己的个人经历及家庭状况能叙述。问:好朋友多吗?答:不联系,不愿意跟人接触,受不了,有欺负人的人,好挑事。问:哪些人?答:任何一个人。问:采取什么方式?答:我就躲开,有的人挑事,有的人用法术。问:能听到什么声音吗?答:不固定,想让我是别人变的。问:什么时候发生的?答:从小就有。问:儿子跟你亲吗?答:不亲。问:为什么?答:精神不好,我婆婆让我出去打工,出去打工把精神治好,包藏祸心,出去打工之后,她有房住,她在俺家养猪。问:精神怎么不好?答:自言自语,连线,听到有人说话,很远,男女都有。问:多长时间了?答:几年了。问:前段时间有吗?答:有。问:吃什么药?答:吃舒必利,偶尔是连线,人家用我的大脑。问:小孩变样了吗?答:爷爷奶奶说是我的孩子,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想象的是长脸,不是圆脸,我回家三天才跟他玩。问:是你生的吗?答:我觉得是我生下的。问:派出所为什么找你?答:说小孩生病了。问:从什么时候走的?答:小孩病了,娘家人接走我。问:黑脸是怎么回事?答:黑脸返童李小天了,跟我想象的形象不同,小天是黑脸转世,也很聪明。问:他怎么跟你斗的?答:我感觉不受控制了,我当着警察面打了他。问:黑脸打了你几下?答:我好像被控制,他扇我,还用电。问:回家之后黑脸跟着你了?答:我扇了他几巴掌,老头,个不高。问:见过几回?答:记不得了。问:小天生什么病?答:不知道。问:最后一次见小天什么时候?答:我闺女说她爸回来了。问:你接过小天吗?答:没有,我的责任是只给钱。问:小天生病你担心吗?答:小孩除了感冒还会有啥。问:你见过黑脸吗?答:是。问:打黑脸哪地方?答:我扇了他几巴掌,当着警察面扯平了。问:平时能上班吗?答:一复发,一念叨就起不来了。问:你觉得自己有精神病吗?答:我以前觉得精神病厉害,我觉得佛法不控制我就好了。问:回家多长时间了?答:三年。问:为什么不打工?答:都是他输入电脑的。问:精神病有什么表现?答:不受控制。问:为什么戴铐子?答:孩子生病了,让我进去,骗我,从嫌疑到涉嫌故意杀人,说小孩已经死了。问:黑脸来了还走吗?答:有时候走,他是黑脸返童,也是我儿子。问:他欺负你了吗?答:这个不用考虑。问:他对你做了什么?答:他是小孩,不会做什么。检查过程中,可查及幻听、物理影响妄想、被害妄想、替身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表情平淡,情感反应不协调,意志活动减退,无自知力。

【分析说明】

(一)医学诊断 根据卷宗材料反映,被鉴定人姬某某2010年在某省医院就诊,表现为经常幻觉、妄想、自笑、自言自语,行为异常、冲动,诊断:精神分裂症。案发前被鉴定人家人也反映被鉴定人“最近经常自言自语,也不知道说的啥,时不时会拍着双手忽然哈哈大笑,问她因为啥笑,她也不吭气,出门她也不跟门上的人说话,人家跟她说话,她也不理人家”,“基本上啥活都不干,家也不收拾”。入监后同仓犯也反映被鉴定人平时自言自语,傻笑,不遵守监规,“自己想干嘛干嘛。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发呆”。以上情况说明,被鉴定人有精神异常史客观存在,且其异常表现案发前后均存在。 在本次鉴定检查中,被鉴定人:意识清晰,衣着尚整,年貌相符。接触被动,注意力集中,检查尚合作。问话能答,对答欠切题。在询问下对自己的个人经历及家庭状况能叙述。思维散漫,可查及幻听,思维怪异,替身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表情平淡,情感反应不协调,无自知力。辅助检查:脑电图、脑地形图:正常。头颅CT:未见异常。 症状自评量表:精神病性72分。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有精神分裂症病史8年余,主要表现为自言自语、傻笑、生活懒散。不能工作,与周围人接触少。病情已严重影响被鉴定人的社会功能。其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之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其作案时为发病期。 (二)法律能力评定 1.根据卷宗调查及鉴定时精神检查发现,被鉴定人姬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前便有明显的精神异常表现。本案发生为其无原因将自己儿子用塑料袋套头,致其死亡。案发时其婆婆问李某某的去向时,称“恁儿把他领走了,明天就回来了”,“没给这”。案发后其仍滞留现场,若无其事的收拾东西。“俺娘家妈到俺家,说是要接我,还说俺孩子病了,说的就是俺儿子李某某,我就穿上衣服,骑着电动车跟俺妈走了”。公安多次讯问仍否认自己作案,对于其儿子的生死毫不关心。公安讯问时也称“我也稀罕小天,但是我每天得看书,没有空照顾他”。提示,被鉴定人作案无明确的现实动机。 2.被鉴定人案发时已处于明显的精神疾病发病期,如其供述材料反映:被鉴定人坚信自己儿子李某某在出生后被人“偷梁换柱”,是“黑脸的返童”,“小天和黑脸是一个人”。并且称“我现在该体验了,我最近一直在琢磨小天是不是偷梁换柱来的,也不知道她栽赃啥”。“我最近三个月一直体验返童的事情,返童就是重新投胎的意思,我一直在想我能去哪里返童?为什么俺儿李某某是黑脸的返童?”,“我觉得小天不是我儿子,我撵她他走也撵不走,打也打不走,小天是黑脸的返童。小天比我智商高,会求神,比我法术高,我斗不过他”。2017年10月11日某某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检查时也“坚信自己的孩子李某某被换了,现在的李某某是“黑脸”的返童替身”。本次鉴定检查,被鉴定人仍存在明显的“自言自语,连线,听到有人说话,很远,男女都有”(幻听),坚信“黑脸返童李小天了,跟我想象的形象不同,小天是黑脸转世,也很聪明”(替身综合征)。说明,被鉴定人自发病以来,一直坚信自己儿子李某某被“黑脸”替身。谈及其儿子时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案发后两次鉴定检查,均坚信自己儿子被替身。被鉴定人儿子在其病程中始终是其替身妄想的对象,在精神症状的影响下,对其儿子李某某身份不能正确的辨认。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作案缺乏现实性动机和目的,作案过程有悖常理。在事实面前仍矢口否认作案。这属于脱离现实的异常精神活动表现。故其对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丧失了辨认、控制能力,故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6)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姬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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