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某镇其某与曹某甲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科尔沁左翼中旗某镇其某,女,75岁,育有子女三人。2019年,其某因煤气中毒留下后遗症,生活无法自理,由长子曹某甲进行抚养。其某名下有17亩耕地,每季度领取775元低保,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经济来源,上述财物由曹某甲保管。其某与长子曹某甲共同生活期间,曹某甲曾多次酒后打骂其某,其某无法忍受曹某甲的不孝行为,于2020年5月提出要与三子曹某丙共同生活,要求曹某甲将17亩耕地与低保卡一并交由曹某丙保管。曹某甲对其某的要求给予拒绝,双方因此争执不休,经多次沟通未果后,其某于2021年1月某日,请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给予调解。

【调解过程】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镇调委会正式受理此案。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案情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某提出,自已年老体弱,患有糖尿病,需长年服药,生活上无法自理,需有人在身边照顾。因曹某甲的不孝行为,要求曹某甲归还17亩耕地和社保卡,交由曹某丙保管,曹某甲、曹某乙每月应支付其某500元赡养费。曹某甲则表示,17亩耕地和社保卡可以交由曹某丙保管,但因给儿子结婚花费约20万元,欠下很多债,妻子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自身生活非常困难,无法支付其某提出的每月500元的赡养费。曹某乙表示:现已外嫁,有自己的家庭,而且自家生活也很困难,赡养义务按照农村的规矩,应该由儿子负责。曹某丙表示:原意扶养照顾母亲并与其某共同生活。 调解员在了解清楚案件事实及双方诉求后,立即协调村干部与调委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大家一致认为双方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是导致矛盾纠纷的关键点,最终,调员根据案情实际决定采取“法律宣讲”的调解方案。为使其某及子女进一步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调解员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细致讲解。调解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曹某甲、曹某乙、曹某丙均对其某有赡养义务,这一义务与性别毫无关系,如曹某甲、曹某乙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解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其某的子女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懂得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做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虐待遗弃老人更是违法和犯罪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曹某甲、曹某乙通过调解员的法律宣讲后,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员的意见,尽到儿女赡养的义务。调解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考虑到曹某甲、曹某乙经济来源基本来自于农田收入,自身生活条件不富裕,随即提出每月500元赡养费调整为300元的意见。其某对此表示满意, 曹某甲、曹某乙也表示接受。至此,在调解员的真诚感召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赡养协议,并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双方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曹某甲将17亩耕地、低保卡及银行卡归还给其某; 2.将其某17亩耕地按350元/亩承包给曹某丙,承包款存入其某银行卡,作为老人大病及后事的专用资金。如老人生病或去世这笔专用资金不够,其余部分由子女共同分担,如有剩余则三人共同继承; 3.曹某丙负责照顾其某日常生活,不付赡养费; 4.曹某甲、曹某乙每半年给其某支付一次赡养费(300元/月); 一周后,调解员对本案进行了回访,其某精神状态良好,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家庭赡养纠纷,其某身体不好,需要子女更多的照顾.调解员在调解此纠纷时,一是采取了宣讲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当事人心中的盲点,是解决此起纠纷必不可少的环节。二是调解员运用了道德教育,对当事人进行感化。在调解家庭纠纷时,道德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道德教育,在维持公序良俗方面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是弃恶扬善的无形力量。即使法律对纠纷的解决有明确规定,亦不可忽略道德教育。只有使当事人知法、明理、动情,使调解无论是内容和形式,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合乎法律要求,体现道德规范,才能彻底解决问题。三是调解员巧妙地运用调解手段,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在老人的财产保管上,由各子女共同到银行才能动用这笔钱,使老人的子女既共同保管这笔财产,又能互相监督,避免了子女之间的猜疑和不信任。在赡养问题上,采取共尽义务,有效地解决了子女间的矛盾,使这一纠纷被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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