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戒毒人员周某某教育转化和帮扶安置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周某某,女,现年43岁,文盲。1997年开始吸毒,周某某因吸毒分别于2013年至2015年、2016年至2018年两次在宁夏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周某某系宁夏吴忠市农村人口,自幼生活条件艰苦,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与家人没有通讯通信往来。与前夫育有一子,现在宁夏吴忠监狱服刑。因前夫吸毒,自己也沾染上毒品。 周某某因长期吸食毒品,身体器官机能较弱。入所前患有丙肝,高血压,性格敏感多疑,戒备心理较强,情绪暴躁,易怒,好激动,经常与她人发生争吵;有强烈的自卑心理,觉得周围的人都瞧不起她,有意针对她,无法与其她戒毒人员和谐相处。同时,对于大队管理警察的教育管理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态度消极冷漠,且常以为其她戒毒人员“打抱不平”为由,在戒毒人员中散布不利于戒治的煽动性言论。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针对周某某对她人存在戒备心理、不愿与人交流、排斥她人关心的情况,大队为其“量身定做”了教育矫治转化方案,从四个方面着手对其进行教育转化。 1. 评估现实表现 周某某自入所以来,戒毒人员的身份意识差、纪律意识淡薄,行为散漫,好逸恶劳,经常借故不参加劳动康复,抵触大队正常的管理教育;也不尊重干警,不服从管理,经常在戒毒人员中散布消极言论,多次煽动、挑唆其她戒毒人员对抗大队的管理教育,扰乱戒治秩序。 2. 了解成长经历 周某某是农村人员,自幼生活贫困,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从小游手好闲,在街头靠小偷小摸度日。后经家里介绍与其前夫结婚,婚后周某某通过经营个体服装店,积攒了两万元积蓄,但其前夫嗜赌,很快就将周某某的积蓄输光,又沾染上毒品。周某某对此心灰意冷,觉得自己的真情和努力付出换来的是别人的欺骗和轻视,开始对一切失去信心,而吸上毒品,从此浑浑噩噩,混天度日。 3. 剖析其个人性格特征 通过与周某某的多次谈话分析,了解到周某某行为的与其从小成长经历存在一定的关系。 周某某的父母也都是农民,没有文化,因每日为家庭生计奔波,对周某某的成长,变化几乎没有关注过、在意过,更不懂得如何表达对周某某的关爱。这使得周某某自小缺少来自父母和家人的关心与温暖,导致其戒备心理较重、自卑心理严重,不肯轻易向他人吐露心声,更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结婚后,原本希冀夫妻恩爱,通过共同努力营造幸福的家庭生活,但由于丈夫赌博和吸毒,尤其是丈夫将其努力劳动、辛苦经营赚来的两万元钱作为赌资全部输掉,对其更是严重的打击,将周某某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化为泡影,彻底击碎。 分析周某某的成长经历,可以看出周某某一是不懂得如何与人交流与情感表达,二是表面行为举止浮躁,内心却是渴望获得他人的认可与赞美,找到自己的存在感。但由于不会表达自己,在更多的时候,是用错误的、甚至是相反的方式去获得他人的关注,而找寻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感,结果自然适得其反。 4. 与其她戒毒人员谈话,进一步掌握其表现和内心世界 通过与周某某的老乡、同班戒毒人员谈话了解到,周某某经常感到疲惫,焦躁,夜间盗汗、失眠,不愿参加正常劳动生产。因为班组长经常对其行为进行提醒,便产生了和班组长对着干的心理。周某某的思想比较狭隘偏激,渴望他人关心自己,又对他人抱有敌意,不愿听劝解,内心世界矛盾纠结,较为封闭脆弱。 (二)实施情况 对于周某某的情况,大队干警没有急于求成,一味给予批评指责,而是针对她“三无”人员的特殊情况,从生活上关心她,经常给她发放必需的生活用品,满足她的正常生活需求。同时与卫生所医务人员及时沟通反馈她的情况,对她的病情重点关注,和颜悦色地与她拉家常,嘘寒问暖,化解她的对抗心理。一开始,周某某对警察的关心显得十分抗拒,不自然,不情愿。但当警察与其聊起她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婚后,她凭借自己的努力有了积蓄后,她感到自己特别有成就感,觉得自己挺有能力时,谈话警察便适时给予赞美和认同。周某某的情绪逐渐得到改变,开始自愿、主动地对警察敞开心扉。周某某一改往常的扰序行为,喜欢在给服装“封口”的岗位上劳动,且产量可观。干警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这让周某某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有了自己的用武之地,得到了其她戒毒人员和管教警察的认可,真切感到了自己的价值,自己不再是一无是处了,也让她不自卑了,脸上洋溢出自信的神情。大队警察因势利导,借此时机继续帮助、鼓励她自我肯定,自我认同,树立自信。并通过心理疏导、角色转换教育、康复训练等方式不断跟进,逐渐使周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开始接纳他人;在警察和戒毒人员的双重认同下,周某某感到自己被重视了,开始在乎自己的言行举止,性格变得开朗平和,身体也逐渐恢复,能主动参加各项戒治活动,还乐于帮助她人,慢慢向良好的戒治习惯转变。 综合周某某对毒品的错误认知和其喜欢法律知识、爱听法律案例的情况,大队警察对其加强毒品危害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讲,引导其知法、敬法、懂法、守法,正确认识毒品对个人健康、对家庭、社会的危害,增强戒毒信心,为她上好解戒回归社会前的重要一课。 面对即将回归社会,周某某又陷入很多担心和顾虑中:自己年龄较大,居无定所,没有经济来源...对此,所党委、大队积极为她想办法找出路。结合周某某在所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和她掌握缝纫技能的实际,所里积极利用宁夏戒毒局搭建的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宁夏灵武市文斌制衣有限公司,推荐周某某进厂就业。在周某某解戒之日,所里精心为其准备了被褥、洗漱等生活用品,专门派车将周某某送至该公司,对接安排好工作、食宿等事宜,帮助周某某迈出了新生路上的第一步。

【案例思考】

从周某某的成功转化及安置过程,让我们认识到: (一)精准地找到“难管戒毒人员”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抓手;在转化中,不仅要严格执行“冷冰冰”的各项管理戒治规章制度,更需要辅之以温情的人文关怀和切合实际的引导帮扶,以爱心感染、信心鼓励、耐心教育、言传身教促使其内心的“坚冰”融化,达到坚定戒毒信念、安心所内戒治、顺利回归社会之目的。 (二)教育中能从朋友、家人的思维和角度,走进戒毒人员心里,主动帮助其打开心扉,让她们感受到真诚与信任,平等与尊重、关心与善意,从而激发她们的求助与倾诉欲望。 (三)孔子主张“因材施教”,哲学上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教育矫治要对症。戒毒人员的个人成长经历、自身性格特征、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每个人被感化教育的方向也就有所不同,在教育方式及内容上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人需要鼓励与赞美,有的人需要批评与教育,所有的人都灌输一样的内容,施以同一种教育方法,教育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要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寻找她们的缺失点,以此为切入点制定相应的教育矫治方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戒毒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起关注、理解、接纳吸毒人员这个特殊群体,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不被歧视,家人接纳,给予出路,才能让她们在社会上重新立足,开始新生活,从而摆脱毒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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