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案中涉案车辆与现场散落物同一性进行物证鉴定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4日晚,在某某路段,夏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未见其它可疑车辆。在现场散落有该小型轿车后视镜碎片,表面附着红色物质,在小型轿车左侧后视镜附近可见碰撞刮擦痕迹。

【鉴定过程】

提取现场散落后视镜碎片表面附着红色物质,编号为JC1;提取小型轿车左侧后视镜附近自身红色漆,编号为YB1,首先通过莱卡体式显微镜对JC1及YB1的表面形貌、颜色、光泽和油漆的层数做一个初步的观察。根据SF/Z JD0203001-2010油漆鉴定规范、GB/T 19267.6-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第6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GB/T 19267.1-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第1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对检材进行扫描电镜和红外光谱测试,并用随机软件分别对检材进行无机组分和有机组分的定性分析。

【分析说明】

经过现场勘验:JC1为现场散落后视镜碎片表面附着红色物质,YB1为小型轿车左侧后视镜附近自身红色漆,进行擦痕与多层油漆的比对实验。经体视显微镜观察:YB1为四层油漆,第一层物质为无色透明状,第二层物质为红色带有金属光泽,第三层物质为灰色泥状固体,第四层为白色粉末状固体。JC1与YB1第二层的颜色、纹理和光泽均分别类似。经能谱测试表明:JC1与YB1第二层的主要特征元素相同。经红外光谱测试表明:JC1与YB1第二层的峰形、峰位、峰数量及光谱背景形状均分别类似。

【鉴定意见】

JC1(现场散落后视镜碎片表面附着红色物质)和YB1(小型轿车左侧后视镜附近自身红色漆)是同种类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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