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王某某于2022年3月23日晚上20时左右,被他人用锤子致伤肩部。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入院记录(住院号:0000000XXX)摘录:入院日期:2022年3月23日 22:08,主诉:铁锤砸伤致左肩胛区疼痛伴活动受限1小时。现病史:于1小时前在宿舍因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被人用铁锤砸伤致左肩胛区疼痛伴活动受限,抬起、内旋、外展时疼痛 明显加剧。查体:神志清楚,对答切题,左肩胛区见一长约1cm横行伤口,局部稍肿胀,压痛、叩击痛阳性,肢端血运及感觉尚可,左上肢关节活动受限(抬起、内旋、外展时疼痛明显加剧),上下肢体肌力、肌张力正常。初步诊断:左肩胛骨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赣高法[2013]226号、《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对被鉴定人王某某进行检验。 法医检验所见: 于2022年3月28日对王某某进行了检验,检验记录:精志清楚,问答切题,体检合作;左肩胛骨部见横形挫伤后表皮破损疤痕2.6cm,已结痂;余未见异常。 医阅片所见: 1、2022年3月23日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左肩胛骨X片(病人编号:X72XX)示:左侧肩胛骨处见纵形透亮线影,骨皮质不连续,无明显错位,关节间隙匀称。左肩胛骨骨折。 2、2022年3月25日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左肩胛骨CT片+三维重建(病人ID:C2678XX)示:左侧肩骨见骨质中断见透亮线影,位置尚好,关节无明显移位。左肩胛骨骨折。 3、2022年4月1日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左肩胛骨MRI片(病人ID:M2695XX)示:肩胛骨周围肌肉信号增高,结构模糊,冈下肌及肩肌见斑片状抑脂高信号,信号不均,边界模糊,肱二头肌腱见条带状抑脂高信号。冈下肌、肩胛下肌等肌肉损伤水肿,肱二头肌腱损伤法
【分析说明】
根据被鉴定人述说案情,住院病历及影像学资料,结合法医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一、损伤认定:现有案情显示,被鉴定人王某某于2022年3月23日晚上20时左右,被他人用锤子致伤肩部,伤后入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查体见:左肩胛区见一长约1cm横行伤口,局部稍肿胀,压痛、叩击痛阳性,肢端血运及感觉尚可,左上肢关节活动受限(抬起、内旋、外展时疼痛明显加剧),上下肢体肌力、肌张力正常。阅其2022年3月23日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左肩胛骨X片(病人编号:X72XX)示:左侧肩胛骨处见纵形透亮线影,骨皮质不连续,无明显错位,关节间隙匀称。左肩胛骨骨折。2022年3月25日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左肩胛骨CT片+三维重建(病人ID:C2678XX)示:左侧肩骨见骨质中断见透亮线影,位置尚好,关节无明显移位。左肩胛骨骨折。2022年4月1日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左肩胛骨MRI片(病人ID:M2695XX)示:肩胛骨周围肌肉信号增高,结构模糊,冈下肌及肩肌见斑片状抑脂高信号,信号不均,边界模糊,肱二头肌腱见条带状抑脂高信号。冈下肌、肩胛下肌等肌肉损伤水肿,肱二头肌腱损伤。2022年3月28日法医检验所见:左肩胛骨部见横形挫伤后表皮破损疤痕2.6cm,已结痂。综上,临床体征与影像学所见相符,被鉴定人王某某肩胛骨骨折,诊断明确。 二、损伤程度:被鉴定人王某某左肩胛骨骨折,伤后临床表现与影像所见骨折部位相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第5.6.4 c)条“肩胛骨骨折”之规定,被鉴定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某外伤致左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