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东安监狱罪犯刘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刘某,男,1977年出生,安徽人,初中文化,2006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刘某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4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2007年8月刘某入监服刑。2010年又因故意伤害罪(漏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于2010年6月重新入监狱继续服刑。自加刑后刘某认为自己两项罪名均量刑过重,对政府产生敌对心理。因为刑期长加之是外省服刑家中常年无人探视刘某又产生了厌世心理,思想包袱日益加重,经常以身体不适为由消极改造,不服从管教。2011年1月被监狱定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分析 1.成长过程:刘某出生农村家庭,家境一般,因为是家中三兄弟最小,自幼受到长辈和父母溺爱,养成了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因为任性听不进父母劝,初中毕业后便开始混迹社会。 2.社会经历:14岁开始混迹社会,其父母担心长此以往会毁了他前途,在刘某满十八岁时便随其心愿将他送到了驻怀化市的原二炮某部参军。在部队期间,刘某也还是与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经常一起出入高档场所吃喝玩乐,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八年的部队生涯结束后,刘某长期在怀化市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和进行民间高息放贷牟利。在2004年终因债务纠纷将他人砍成重伤负罪出逃至深圳。在深圳潜逃期间,刘某也还是经常出入歌厅酒吧,久而久之染上了吸食新型毒品的恶习。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以应付日常的大额开销,最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歧途。 (二)入监改造表现 2007年8月首次服刑后,刘某各方面表现尚可,2010年因漏罪加刑再次投劳后年因漏罪加刑再次投监后,刘某抵触改造行为明显,情绪波动很大。主管民警找其谈心了解到了两次改造行为判若两人的原因。 1.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 刘某对于新型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新型毒品的量刑和定罪概念不清,认为自己吸食和贩卖摇头丸、K粉不像海洛因那般严重。受教育程度导致其法律意识淡薄。 2.家庭原因 刘某父母年事已高均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服刑期间最疼爱刘某的奶奶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刘某因此担心自己刑期太长出监后怕无法见父母最后一面,因此患上了严重的焦虑症导致无心改造。 3.自身原因 刘某入监已30岁,犯罪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担心自己出去后无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大。另外入监前大手大脚花钱惯了,怕出去后做正经事难以维持以前那种所谓的体面生活,攀比心理享乐主义至上,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个性测验,刘某自尊心较强,性格偏执易暴躁冲动,又有轻微抑郁和严重焦虑症,遇到困难容易走极端,对政府抱有敌对心理。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因为不了解毒品犯罪的涵盖范围和量刑定罪,刘某始终认为自己量刑过重而且刘某认为公安机关在抓捕其贩毒过程中存在引诱犯罪,此点在判决时辩词中有体现,这也是刘某敌视政府的主要原因。在教育过程中要加强刘某的法律知识学习,要细致耐心,多举案例,以矫正其错误的犯罪意识,消除仇恨心理。 2.性格因素:刘某自小受家人溺爱,性格骄纵,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爱强词夺理,经过多年服刑有一定反改造经验,常常抓住管理制度和人员的疏忽进行过度维权,扩大事态造成不良影响。 3.心理因素:因为对前途丧失信心,缺少亲人关爱,刘某有时如果不良情绪得不到宣泄,心理就会扭曲容易走极端。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刘某现实表现,管教民警针对难点制订了相应的矫治方案,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改造心态,走出心理误区。 1.加强法制教育和学习,在认罪悔罪方面给予重点引导和教育帮助。通过各类案例教育、普法教育读本及监狱经常播放的法制专栏教育片让其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白自己的犯罪实质危害,彻底消除其思想认识上的法律盲区。 2.根据其自身特长,监区还帮助培养他一些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让他发掘自己潜能同时收获喜悦以消除心理上的焦虑感。刘某有一定的文字基础,监区为其提供了一些写作书籍,鼓励其大胆写作积极投稿,通过写作排遣心理的孤寂,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内涵,让写作潜移默化地影响其消极改造思想行为,培养乐观向上的心态。通过几年的写作坚持,刘某在监内各类刊物上发表作品百余篇,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改造的信心,使其慢慢走出了心理阴霾。 3.加强亲情帮教。刘某是跨省异地服刑,自入狱后家中从来无人探视过,这也使刘某一度心灰意冷。但通过来往信件民警发现其女友一直和他有书信往来,这给刘某的改造注入了一股新动力。而且近两年刘某女友为了使其能彻底的认罪悔罪和安心改造甚至提出了愿意和他结婚的想法。这让刘某再度对未来看到了希望,改造态度也一度转变。 4.宽严相济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管理上严格要求,牢固树立其遵规守纪观和正确劳动改造观,彻底去除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另外根据服刑人员结婚的相关政策,努力促成刘某和其女友的婚事,使其感受到政府的人文关怀和亲人的关爱,让未来改造之路真正在希望中前行。 5.心理矫治和阶段性评估常抓不懈,在矫治过程中,耐心细致,对每个阶段的思想和心理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疏导和鼓励,有针对性开展管理和心理教育,进行阶段性评估,适时调整教育管理手段,使其时刻不偏离改造正轨。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认罪悔罪意识,树立遵规守纪和劳动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劳动技能,为回归社会自食其力打基础。 2.通过矫治促其明白自己犯罪内因和如何去除恶习提高自身价值实现,利用帮教使其感受到政府挽救和亲人关爱,利用亲情促改造,塑新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多年的教育矫治,刘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和前期消极改造行为的利害性,表示服从判决和真心改过。近几年在监狱警察的鼓励帮助和自我努力下,刘某多次获得减刑奖励,还多次被监狱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和优秀报道员。另在监狱领导和地方民政部门的多次协调沟通下,在2016年8月刘某和其女友已领取结婚证,心愿达成后在政府的人文关怀和妻子不离不弃的感召下,刘某改造更加积极,对未来生活更加充满了信心。 对罪犯刘某的矫治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在矫治过程中,民警认为罪犯既需要管理教育更需要似亲友般的关爱,在此过程中,也许会遇到很多难点,但任何时候我们要牢记职责,做到对他们不抛弃不放弃,以心换心,用真心换改变,促改造。管理也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要经常换位思考,时刻了解罪犯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如何说教才能打动内心,如何管理才能使其信服从而真正从内向外发生质的改变。当然,管理教育也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抓住重点,根据罪犯特点不同,研究策略,抓人心才能管住心,使其心悦诚服。不能死搬硬套,灵活运用各种管理技巧才能真正有效达到矫治罪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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