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武某,男,1989年生,江苏省沛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10月31日因抢劫罪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武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12月19日被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武某刚入狱,基本能够自觉改造,但心里面并不认罪悔罪,认为法院判刑较重,多次产生申诉的想法,但都没有付诸行动。2015年2月26日被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11个月10天。2017年1月20日,武某因腰部疼痛,到宁夏银川市解放军第五医院脊柱科就诊,行腰椎CT检查示:L5-S1椎间盘膨出,建议手术治疗;2017年4月19日武某离监进行手术治疗;2017年4月27日回到狱内医院进行休养;2017年5月19日回到监区进行服刑改造,期间武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总以腰痛为由逃避劳动、消极改造;2017年8月10日,武某到解放军第五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腰椎骨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2018年以来,武某多次以腰疼、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为由,找监狱医生看病,要求给予进一步治疗,监狱医生经检查后建议武犯要调整服刑心态,不能消极改造,应该加强锻炼。武某的要求无法达到满足后,便产生负面情绪,进而消极懈怠,总以身体有病为由逃避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武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自幼父母离异,对其成长影响极大,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流,戒备心理强,又因家境贫寒,母亲靠打工,含辛茹苦的将武某和哥哥抚养长大。由于要维持生计,忽略了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放任孩子的一些不当行为。 (2)社会经历。武某初中毕业后,由于家境贫困,便被迫外出打工,开始混迹于社会,由于自己身无一技之长,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处处都不顺心、不如意,开始怨天尤人,认为命运不公,产生悲观心理,认为社会不公,开始对社会产生仇视心态。又因为自己没什么出息,又没什么稳定收入来源,总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开始自暴自弃,放纵自己的生活,他们整天吃吃喝喝、打打闹闹,开销越来越大,经济上入不敷出,为了维持虚荣的生活,便铤而走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武某于2012年12月29日入监服刑改造后,基本能够自觉改造,但心里面总是抱怨不断,认为法院判刑较重,多次产生申诉的想法,但都没有付诸行动。 (1)法律观念的淡薄。武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且没有毕业,法律常识极其匮乏,缺乏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对法律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入监后,道听途说一些法律知识,就妄想一些不合理观念,主观认为法院对他定罪有误,且证据不足,量刑较重等。 (2)自身原因。武某性格孤僻,爱钻牛角尖且因自己身体有病,虽然做了手术,但因刑期较长,怕再次复发,加重病情。加之监狱里人多,环境压抑。而且新的减刑办法变动较大,存在减刑减不动等因素。 3.心理行为表现 监区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武某好独身,不喜欢交际;缺乏同情心,焦虑不安、情绪低落,心里想法较多、负担较重;典型的情绪易焦虑、抑郁,对各种事情不感兴趣,容易产生悲观、紧张、担心、害怕等不良情绪,从而消极改造。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武某认为自己身体有病,虽然已经进行手术治疗,但武某刑期较长,怕旧病复发,遂产生消极心理,所以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武犯。 (2)性格因素。由于武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爱导致武某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做以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武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武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的想法一定是正确的,懒惰心理较强,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4)家庭因素:武某的父亲未承担父亲的责任,在武某入监后,却教唆武某要与监狱进行对抗,争取到外面去看病,且不能参加劳动,助长了武某的嚣张气焰。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武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武某尽快放下心理包袱,正确面对自己身体情况,不要无病呻吟,小题大做,应加强身体锻炼,积极改造,争取早获新生 (1)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心理互助小组,积极对武某进行帮助,疏导武某不良情绪,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监狱帮助武某开始练习吉他,积极引导其参与监区乐队活动,并为武某提供简易的健身器材,引导其加强身体锻炼。利用服装加工车间便利的条件,为武某制作护照的装束,温暖其心,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区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岗位,根据他的需求,结合监区生产实际,为其更换适合其身体恢复的劳动岗位,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武某正值壮年,腰部做过手术,从事重体力或精细的劳役比较吃力。只能安排相对容易操作的简单的劳役。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3)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武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武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4)利用社会及家庭力量对其进行帮教。在监狱开展的法律服务进监狱活动中,安排武某进行法律咨询,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走正确的维权道路。通过好书进狱园活动,安排武某积极参加,挑选有益身心的书籍,宁静自己的心灵,忏悔自己的过错,增长必要的常识。和其母亲进行沟通,鼓励武某母亲对武某进行引导,走出童年的阴影,正确的认识社会,并友好的和其他服刑人员、警官相处,积极改造。通过亲情桥,监狱开放日活动,让武某的母亲走进监狱,告诉武某不要受其父亲负面观念的影响,面对面的对武某进行帮教,用亲情的力量感化武某,端正服刑态度。 6.预期矫治目标 (1)树立正确的改造信心,消除不良影响,增强其自觉改造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身体情况,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使其认清当前改造形势,促进其积极改造。 (3)对父亲不好的做法,能够辨别事理,对事情能够独立、正确的看法,不受不好思想的蛊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近三个月的教育矫治,武某目前已明确表示能够正确面对自己身体情况,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严格遵守监规纪律,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能够早获新生,回家为母亲尽孝。目前,武某通过自己努力,已获得五个表扬,即将面对减刑。同时,武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服刑人员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情感帮教、社会帮教和正确的心理辅导等多种手段,了解服刑人员真实的想法,站在服刑人员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服刑人员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