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白某某,男,1983年9月生,小学文化,宁夏同心县人。2000年9月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白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其所成长的村子里贩卖毒品人较多,其堂哥、叔叔等均因参与贩卖毒品被判刑。其父亲脾气暴躁,经常对其打骂,并骂其没本事等。白某某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以及在监狱的改造表现与成长环境有一定的联系。 (2)社会经历:白某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并经常和其堂兄弟混迹于同心县城一些娱乐场所,结识的都是无业人员。据了解,其在社会上经常与人言语不和就打架斗殴,有两次因与他人走路发生碰撞,于是对他人进行殴打。 2.入监改造表现 白某某不服判,多次提出申诉。在日常改造中,监规意识淡薄,多次违规;身份意识差,行为养成差,不落实《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参加监区活动时自由散漫;对待同犯态度蛮横,思想消极,有混刑度日思想,监区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消极对待劳动改造,劳动产品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监区针对该犯表现,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该犯的不积极改造的原因及想法。 (1)法律观念淡薄、价值观错误。 白某某思想中一直有武力比法律解决问题有效的想法,此外,认为法律是为有钱人制定的,只要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视金钱为一切。同时,容易听信他人,听说别人比他贩卖毒品数量多,但判的刑期短。 (2)家庭原因。 家人从小对其打骂,其在社会上几个月不回家也不管不问。其入狱后,会见次数较少,与家人关系紧张。 (3)自身原因 白某某性格暴躁,自由散漫,听不得别人对他的批评。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COPA心理测试显示:测验有效性L说谎指标为1,同一性指标S为1。人格因素得分剖面图显示,该犯PD1:30,PD3:64,PD11:69。由此分析:白某某内外倾分值30,其人格趋于内向,孤僻、不善于与人交流,对一般人缄默冷淡、落落寡言,严肃、不合群。喜欢独处,不爱社交活动,交际能力差,面窄。同众性分值偏高,缺乏自己的主见,独立性差,易受外界的影响。聪慧性分值高达69,显示思维迟钝、愚笨。学识浅薄,学习能力差,思维混乱,不够灵活,反应不敏捷,做事效率低。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加上价值观的错误,一直认为法院对自己的判刑过重,不断申诉,并认为监狱警察对一些家庭背景好、有钱的罪犯偏袒,有几次与警官谈话中流露出希望警官给予“照顾”,出去发财后报答警官,并说其喜欢来“实”的,不喜欢来“虚”的。警官批评后,就破罐子破摔。 (2)性格因素:由于受家庭环境影响,性格暴躁,对事情的判断容易听信他人,好面子,不愿意面对自己的错误。在教育中发现,只要提到其所犯的错误,就刻意回避,并有“恶人先告状”的行为。 (3)家庭因素:亲人对其关系较少,使其产生灰心意冷想法,对家人不抱任何希望,认为自己即使出去也无处可去。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白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其尽快投入改造,并早日减刑回家。 (1)加强法治教育。一是利用教育日,设置一些分类教育课程,尤其是涉毒类罪犯的专题教育,使其认识到毒品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懂得触犯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二是对其开设法律教育“小灶”,由专职警察搜集整理一些类似于他的案件视频,每周带他观看,结合案例引导帮助他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判决任何一个案件都依据事实,纠正其错误的认知。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邀请律师针对他的案件给予专门讲解,使其认识到法院对他的判决是公正的,让其不再有“量刑过重”的想法,达到解惑答疑的目的。 (2)加强监规纪律教育。一是结合监狱举办的一些专项活动和一些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他必须要有身份意识,自觉遵守监规纪律,否则只能换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二是对其调正互监成员,安排一些表现积极的罪犯作为互助小组成员,帮助他接触一些积极向上的事情,使其不再受消极言论的影响。三是在适当场合对其落实《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一些优点做出表扬,使其在同犯中“有面子”。 (3)加强亲情帮教和矛盾调处工作。一是利用大走访活动,对其家属进行走访,深入理解其与家属之间产生隔阂的原因,并规劝家属接纳他,通过与村委会、当地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劝说,家属接纳了他,并表示以后会经常会见。二是邀请家属走进监狱,利用“百名母亲进监区”活动,使其为母亲过一次生日,既缓解了他与家人的关系,又使其懂得血浓于水的道理。 (4)加强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是让其积极参加监狱道德大讲堂活动,接受传统美德教育,懂得人要感恩之心,要知错能改等,不能执迷不悟。二是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让其接受一些正能量,改变其“唯金钱至上”的错误认知。 (5)加强服刑指导规划。帮助其制定个人服刑指导规划,列清每一段改造时期的目标,使其在改造中有目标、有计划,打消其混刑度日的想法,并使其参加监狱组织的一些励志教育活动,使其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6)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熏陶感染作用。鼓励白某某参加了监区组织的文艺汇演和篮球兴趣小组,每次参加完活动,白某某的脸上笑容逐渐增多,与警官和同犯的交流增多。 (7)加强人文关怀。在监狱组织的“春满狱园”“梦想新生”等多项活动中,考虑到白某某的家庭较为困难,为其和家人发放了一定困难慰问金,使其感受到监狱的关怀。并在其出监前为其申请了刑释人员困难救助金。 (8)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了解白某某对挖掘机驾驶较感兴趣,在临释罪犯职业技能培训中,让其参加了挖掘机驾驶培训。通过培训,白某某获得了挖掘机驾驶资格证。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警察近三年的教育矫治,白某某能自觉遵守各项监规纪律,与他犯关系好转,并在监狱组织的一些活动中表现突出,先后获得多次行政奖励,减刑六次,与今年六月释放回家。出监时,白某某对监区警察深深鞠躬,并表示一定不会辜负监狱警察,绝不再走回头路。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体会到:教育改造罪犯要有耐心,尤其是针对一些刑期较长的罪犯,一定要帮助其制定服刑指导规划,在改造中树立明确的目标,使其看到希望,而不是面对几十年的刑期产生绝望心理,并综合应用管理、教育、矫治等手段,使其树立规矩意识、敬畏法律、懂得感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五大改造”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