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黄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黄某,女,1993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西省丰城市。2017年12月8日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2018年1月3日,黄某到丰城市司法局报到,并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实施社区服刑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1)抓好入矫谈话教育。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黄某后,对其开展入矫谈话、制作笔录,告知其应当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一旦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矫正宣告,确定矫正监管小组,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落实监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社区服刑人员黄某,在矫正中心报到入矫时泪流不止,工作人员和心理老师耐心倾听她的哭诉,原来是她被判缓刑后害怕被婆家人知道而退婚,可是她的小孩才五个月大,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其制定心理干预方案,根据黄某是孤儿,对她进行亲情感化疗愈,让她好好孝敬扶养她长大的奶奶、抚养幼小的孩子,安心改造以便顺利度过缓刑期。在心理教育和干预后,黄某感慨道:“这样的心理培训我要是早点参加就好了,就不会犯不可挽回的错误了。我会跟我的婆家人好好解释,努力工作,好好过日子,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 在对黄某进行教育矫正过程中,丰城市司法局心理咨询师依据黄某呈现的症状倾向或个体的心理偏差、管理级别和日常表现,依据审前调查、风险自评结果、人格特质与心理健康程度的分析、日常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程度等四个方面的数据,结合市司法局干部、“五管一”矫正小组成员结对监管获取的黄某思想、生活、工作信息,进一步识别其个体心理需要,在黄某自愿接受的前提下制定出“量身定做”的心理矫治套餐,套餐包括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教育、心理访谈和心理行为训练等项目,让心灵存在创伤的黄某如沐春风。 (3)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黄某当时犯诈骗罪,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种情况,丰城市司法局每月制定不同专题的教育学习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制作教育课件,组织黄某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当场员进行闭卷测试。每周二安排黄某在社区矫正中心或司法所参加专题集中学习。今年4月份,黄某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教育学习会,5月份参加了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学习会,6月份参加了婚姻法教育学习会。 (4)强化训诫谈话教育 今年3月,黄某未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其到司法局参加第一季度训诫谈话教育。司法局和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对其开展训诫谈话,严肃批评其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要求其遵守定位手环管理制度,用行动认罪服法、知罪悔罪。通过谈话教育,黄某表示以后一定会按时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增强服刑意识,服从管理,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 (5)抓好社区服务。把社区服务(公益劳动)作为对黄进行教育矫正的重要内容,在黄某新入的前三个月,安排其在市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进行社区服务,之后,安排其就近参加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每次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其按时履行义务,培养其社会责任感,达到矫正其不良心理,避免其重新犯罪。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组织黄某定期参加社区服务和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组织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了黄某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其意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端正了矫正态度,增强了认罪悔罪意识。

【小结(或反思)】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首先要掌握其性格和心理特点,因人施矫,通过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让其从内心深处敬畏法律,认罪悔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本案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人为本、循序渐进,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让黄某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教育矫正取得了明显效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