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与何某某邻里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石河子开发区某村民马某某到石河子市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称:自己与何某某前后为邻,何某某居前,其居后。2016年8月,何某某在两家宅院相接处挖了一条长24米、宽1.5米、深1米左右的沟。何某某挖的沟对其家人特别是孩子的安全造成严重的潜在威胁。现在雨季已到,何某某挖的沟存有很深的雨水,而且致使马某某无法砌南院墙。因何某某挖的沟紧贴马某某宅基地边界,一旦马某某砌了院墙,如果沟土塌陷会危及到马某某的南院墙。马某某多次找何某某解决此事无果,双方产生纠纷,现要求何某某立即将故意挖在两家宅基地相接处的沟填平,以后不得再故意挖沟。

【调解过程】

2017年7月28日,调委会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告知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利。相邻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之间在行使权利时还应体现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公民美德。经查明,虽然何某某挖沟的最初目的是建房,但是此沟现在紧邻马某某的宅基地,且何某某所说的建房方案为新建房屋要与西侧老房标齐,不能保证马某某的宅基地东西侧南北的长度均够18米。马某某表示之所以阻止何某某建房,是何某某欲修建的房屋侵占了其宅基地范围。此沟长期存在原因是何某某未能选择合理合法的建房方案,且所挖的沟已经影响了马某某的正当居住利益,长期积水存在安全隐患,故马某某要求何某某将沟填平合情合法。经过分析,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缓解,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双方做思想工作:“你们也私下协商了那么久,就是想一起来解决问题,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马某某来到调委会要求调解此事而不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其本人也是不想把事情搞复杂,后面还得做邻居。”调解员建议双方都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经过这么一番调解,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很快达成了一致。何某某表示愿意将水沟填平。

【调解结果】

调委会根据《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某在7日内将紧邻马某某宅基地南边界的房基沟东段18.7米部分填平至与房基沟北侧马某某宅基地地面相平。

【案例点评】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何某某与马某某的宅基地南北相邻,何某某沿两家宅基地边界挖了一条东西向的房基沟。该沟虽然位于何某某的宅基地范围内,但深度及宽度均有1米多,且长期存在,已对马某某家人的正常居住构成妨害,马某某要求何某某将该沟填平并无不当。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深入实施,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宅基地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村因宅基地使用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调解员通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娴熟的调解技巧,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因势利导,使得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恢复了往日的和睦关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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