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重度冠心病患者乙醇中毒死亡进行法医病理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某于2019年3月4日18:00-19:00许饮酒后被送回家中,3月5日凌晨2时,家人发现异常后将其送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资料摘要: 据浙迪司鉴[2019]毒鉴字第XX号鉴定意见书记载:所送外周血中检出乙醇,含量473.3mg/100ml,所送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安眠药、常见有机磷农药和常见鼠药。

【鉴定过程】

(一)尸表检查 成年男性冷藏尸体。尸长169cm,发育正常,营养良好。尸斑紫红色,位于体背部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左肩部见腐败静脉网形成。花白色短发,顶部发长4cm;左眼微睁,右眼闭合,双球睑结膜苍白,角膜重度混浊,瞳孔透视不清,翻动尸体时,口腔、鼻腔可见淡黄色液体溢出,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下唇发绀,唇周见散在皮革样化,最大:1.0cm×0.7cm,舌居中,牙齿未见异常。胸部正中见2.0cm×1.0cm擦伤。双手指甲发绀,左小腿前侧见17.0cm×0.7cm范围的散在擦伤,部分已结痂、脱落。 (二)尸体解剖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验 冠状切开头皮,前后分离,双侧颞肌及帽状腱膜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环状锯开颅骨,硬膜外、硬膜下未见出血,取出脑组织,剥离颅脑硬脑膜,颅底未见骨折。 脑重1600g,表面光滑,切开脑组织,脑各切面及脑室内未见异常。镜下见神经细胞及血管周隙增宽,血管淤血。 分层解剖颈部,颈部皮下组织及各肌群未见出血,颈部血管无损伤;剪开喉头,喉头未见异常,舌骨、甲状软骨及环状软骨无骨折。 双侧甲状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甲状腺滤泡增生,间质血管淤血。 喉头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气管粘膜下层单核淋巴细胞浸润。 打开胸腹部,胸骨及双侧肋骨无骨折。打开胸腔,左、右胸腔内分别见少量血性液体,气管及左、右主支气管内干净。倒“Y”字型打开心包,心包腔内见少量暗红色液体。 心重445g,左、右心室壁分别厚1.7cm、0.4cm。心外膜、心内膜及各瓣膜检查未见异常,冠状动脉检查:左冠状动脉前降支自分支口始见长2.5cm的Ⅰ-Ⅱ级粥样硬化,其后分为左、右两支,左侧支为优势支,左支全程见Ⅰ-Ⅱ级粥样硬化,右支起始部见长0.5cm的Ⅲ-Ⅳ级粥样硬化,旋支距分支口1.0cm处见长1.0cm的Ⅱ-Ⅲ级粥样硬化,右冠状动脉全程见Ⅰ-Ⅱ级粥样硬化。镜下见灶性心肌纤维化,灶性心肌间质纤维组织增生,部分小血管腔内炎细胞比例升高,冠状动脉管壁增厚、管腔狭窄,增厚的管壁内见泡沫细胞、新生的毛细血管及胆固醇结晶。 左肺、右肺分别重690g、840g,表面肉眼观未见异常,双肺各叶触及捻发感。镜下见肺淤血,多发灶片状肺出血、肺水肿,部分血管腔内炎细胞比例升高,局部肺被膜下见炭末颗粒沉积,部分血管周围纤维组织增生伴大量炭末颗粒沉积,肺组织自溶。 腹壁脂肪厚度2.5cm。膈肌高度:左侧第5肋,右侧第4肋。腹盆腔内未见异常。大网膜、肠系膜位置形态正常,肠系膜淋巴结无肿大。余腹腔脏器未见异常。 肝重1960g,表面光滑,各切面淤血。镜下见多发灶性肝细胞内脂肪空泡沉积,肝组织自溶。 脾重130g,表面光滑,切面淤血。镜下见脾组织淤血、自溶。 双肾共重250g,包膜易剥离,切面皮、髓质分界不清。镜下见灶性肾小球纤维化、玻璃样变,灶性肾小管腔内管型形成,组织自溶。 双侧肾上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组织自溶。 胰重126g,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组织弥漫性自溶。 胃内见多量稀糊状食糜,胃粘膜未见出血,各段小肠及大肠肉眼观未见异常。镜下见胃、肠组织自溶。 (三)法医病理学诊断 1.重度冠心病(心重445g,左心室壁厚1.7cm,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病变Ⅳ级,旋支病变Ⅲ级,右冠状动脉病变Ⅱ级,灶性心肌纤维化及心肌间质纤维组织增生)。 2.多发灶片状肺出血、肺水肿,肺淤血。 3.脑淤血、水肿。 4.多发灶性肝脂肪变。 5.脾、甲状腺淤血。 6.灶性肾小球硬化,灶性肾小管腔内管型形成。 7.各脏器组织不同程度自溶。 8.体表散在擦伤。

【分析说明】

1.根据对死者王某某的尸检及主要器官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其全身体表及主要器官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征象,结合送检案情资料综合分析,认为可排除死者王某某因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所致的死亡。 2.根据毒化检验结果,王某某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安眠药、常见有机磷农药和常见鼠药。结合送检案情资料综合分析,认为可排除死者王某某因上述毒(药)物中毒所致的死亡。 3.根据毒化检验结果,王某某外周血中乙醇含量高于473.3mg/100ml,已达致死血浓度(400-500mg/100ml),法医病理学检查检见其存在多发灶片状肺出血、肺水肿,肺淤血,脑淤血、水肿,多发灶性肝脂肪变,脾、甲状腺等脏器淤血,以上符合乙醇中毒所致的病理学改变;同时检见其存在重度冠心病(心重445g,左心室壁厚1.7cm,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病变Ⅳ级,旋支病变Ⅲ级,右冠状动脉病变Ⅱ级,灶性心肌纤维化及心肌间质纤维组织增生),结合送检案情资料、毒化检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王某某系在重度冠心病的基础上,因乙醇中毒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某系在重度冠心病的基础上,因乙醇中毒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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