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17日,宁都县梅江镇登封一期居民温某到宁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当天11时50分许被一男子(被鉴定人周某)殴打并欲对其实施强奸。 办案机关为侦破案件需要,委托赣州章江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周某进行案发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鉴定过程】
1、体格检查:心肺腹及神经系统检查未查及阳性体征。 2、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仪表整齐,接触良好,交谈合作。问:叫什么名字?答:“周某。”问:多少岁了?答:“25岁。”问:哪年出生的?答:“93年1月16日。”问:家里还有什么人?答:“爸爸,妈妈,弟弟。”问:读书到几年级?答:“读到初三毕业。”问:后面怎么没读了?答:“主要家里没管好,自己也有原因,分数太低了,就没有上高中了。”问:毕业后去做什么?答:“在我爸爸厂里干活。”问:后面呢?答:“干了一年多一点,后面离家出走了。”问:为什么?答:“就想出去闯闯,感觉和家里人不是一类了。”问:去了哪里?答:“我去了一个饭店打工,做了半个多月。”问:在哪个地方?答:“北京意泉营一带的饭店。”问:有没有拿到工资?答:“没有。”问:为什么不做了?答:“我听说有告示说要找我。”问:谁说的?答:“老板娘说我爸爸找我,我向老板拿钱,他们不给,我就和他们吵起来了,后面就走了。”问:后面呢?答:“后面就回老家了,南昌新建县。”问:后面做什么?答:“在老家学铺地砖,1000块一个月,包吃包住。”问:感觉怎样?答:“干得有点苦,但可以接受。”问:后面去干嘛呢?答:“后面和我表弟的一亲戚在一个饭店里做事。”问:做什么工作?答:“端盘子,后面切菜。”问:干得怎么样?答:“学到了炒菜。”问:工资怎么样?答:“800块一个月,包吃包住。”问:饭店里有女服务员吗?答:“有两个女服务员,相处还好。”问:男服务员多吗?答:“男的除了我还有一个,相处也还好。”问:后面还有联系吗?答:“没有。”问:你在那谈了恋爱吗?答:“谈了,我17岁,她18岁,后面就分开了。”问:她对你怎样?答:“对我还好,有时会给我送早点。”问:有同居吗?答:“没有同居。”问:后面去哪里打工了?答:“后面去当保安了,干了3-4个月。”问:为什么每份工作总是干不久?答:“就是家人的原因,有时干得好好的。我父亲总会催我回去,感觉被他们利用了一样,说会给我钱又没给,给了又没给那么多。”问:这几年都是这样吗?答:“都是这样。”问:你爸爸的厂在哪里?答:“在龙岩。”问:这次怎么来赣州了?答:“和我爸爸闹矛盾了,我干得不爽,叫他结账。他不给,我就走了。”问:什么时候的事情?答:“3个月之前的事,我就出去打工了。”问:身上带了钱吗?答:“带了钱。”问:在赣州哪里工作?答:“在石城这边。”问:找了什么工作?答:“在一个皮鞋厂里,一个月3000-4000左右。”问:后面怎么被警察拷起来了?答:“后面我来这里找朋友玩,在看电影那边,有天晚上,我喝了点酒,在一个巷子里碰到一个女孩子,我就想调戏她一下,我看见她骑电动车,我就跟她进了车库,我把门一关,就把她按到墙上,她反抗,我就打了她的脸几下,后来她反应很激烈,她咬了我,我也被她弄伤了,后来我脱了她的衣服,摸了她的胸,还插了她下面。后面我听见有人敲门,门打开后,进来几个男的,问我干嘛,还踢了我几下,后面他们报警了。”问:为什么跟踪她?答:“觉得她长得漂亮。”问:你跟踪她想干嘛?答:“想强奸她。”问:这样做对吗?答:“不对,喝了酒。”问:以前干过这种事吗?答:“2015年在老家干过。”问:得手了吗?答:“没有,被警察抓起来了。”问:为什么这次还这样干?答:“以前看见朋友的女朋友很漂亮,心里很妒忌。”问:这个女孩子,你之前有观察过吗?答:“开始听朋友讲这个女孩子很漂亮,观察了她两天。”问:去那个车库看过吗?答:“之前看过。”问:这件事会对你造成什么后果吗?答:“对我找工作会有影响,会有前科。”问:对女孩子有影响吗?答:“有心理阴影。”问:有后悔吗?答:“有后悔。”问:那天你为什么戴了帽子?答:“觉得戴帽子帅一点。”问:以后有何打算?答:“改过自新,好好做人。”问:之前朋友多吗?答:“有一些,不过不是很多,有一些同学。”问:和同学关系怎样了?答:“还好。”问:有关系不好的吗?答:“有个叫大鹏的,以前初中时经常欺负我。”问:出了这个事之后见过你爸爸吗?答:“没有。”问:在看守所和他们关系怎样?答:“还好。”问:吃饭睡觉怎样?答:“还好。”问:你那天强奸前几天去那里看过吗?答:“听我朋友讲过,在那里观察过她几次。”问:你早就想好了在那个地方强奸吗?答:“想好了。”问:为什么想在那个地方?答:“那地方很隐蔽。”问:平时会玩游戏吗?答:“会玩QQ游戏。”问:还会上网干嘛?答:“会上黄色网站。”问:自己看了有反应吗?答:“有反应。”问:想过去找女朋友吗?答:“想过,没有找到合适的。”问:你之前换了那么多工作,没上班的时间有多久?答:“中间有时2-3个月没工作,有时会去找朋友玩,住宾馆里。”问:以后有打算吗?答:“以后打算和家人好好聊聊。”问:你觉得这次做的事和上网有关系吗?答:“有关系。”问:你上次被拘留后关了多久?答:“5-6天的样子。”问:你这次做案怎么没想过逃跑呢?答:“那地方跑不了,只想过那里很隐蔽,后面他们进来打了我,跑不了了。”问:平时会去找小姐吗?答:“一个月会去2-3次。”问:现在被拘留多久了?答:“快两个月了。”问:在里面过了什么节?答:“端午节。”问:平时有没有人会害你,或者针对你?答:“有,我表哥。”问:他怎么对你不好?答:“有时感觉会被他搞得混不下去。”问:平时心情怎样?答:“还稳定。”问:有特别不好的时候吗?答:“没钱时很不好。”在交谈过程中被鉴定人接触良好,交谈合作,对答切题,对问话均能给予回答,言语内容连贯,未查及感知觉方面的障碍,未查及思维形式障碍及思维内容障碍,能回忆整个作案的过程,计算力及一般性常识良好,记忆力及智能检查正常。被鉴定人面部表情与周围环境协调,能随交谈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情感反应协调,意志活动正常,自知力完全。 3、辅助检查:血细胞分析结果: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动过缓并心律不齐,心率55次/分。脑电图:大致正常脑电图。SCL-90:总分201、总均分2.23、躯体化15、强迫状态21、人际关系敏感18、抑郁36、焦虑27、敌对08、恐怖07、偏执22、精神病性24、其它项目23。韦氏成人智力测验总智商103。韦氏记忆量表:总分95,记忆商数88。
【分析说明】
1、据案卷材料分析:被鉴定人周某自幼发育正常,15岁开始结束学业,时常外出务工,工作能力正常,能获得正常的收入。但被鉴定人性格比较孤僻,不太喜欢和人交流,经常一个人独处。脾气暴躁,容易发怒,曾经被父母带至北京某医院的心理科就诊过,医生认为被鉴定人主要存在父子间的矛盾问题,没有精神疾病。被鉴定人发怒的时候会大吼大叫,有时会在走廊上走来走去,有时候会哼一两句歌词,但发怒和大吼大叫都是针对他父亲周某,只要与父亲语言接触就很容易产生冲突,对其他人不会;被鉴定人有离家出走的情况,都是因为和父亲吵架而出走的。以上情况均说明被鉴定人虽然性格较孤僻,存在父子矛盾,易发脾气,但被鉴定人不存在有任何精神异常的表现。 2、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仪表整齐,接触交谈合作,对答切题,对问话均能给予回答,言语内容连贯,未查及感知觉方面的障碍,未查及思维形式障碍及思维内容障碍,能回忆整个作案的过程,计算力及一般性常识良好,记忆力及智能检查正常。被鉴定人面部表情与周围环境协调,能随交谈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情感反应协调,意志活动正常,自知力完全。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的诊断标准,被鉴定人诊断为无精神病。 3、被鉴定人周某此次作案有明显的现实动机,希望通过强奸年轻漂亮的女性来满足自己的性欲。被鉴定人在实施强奸之前有充分的预谋,强奸对象选择了年轻漂亮的女性,并且在作案前对所选对象进行了多日的观察;作案地点也是选择自己认为相对较隐蔽不易被人发现的场所。被鉴定人知道强奸是违法的行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充分的认识,知道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且此次作案并非受到任何精神症状的支配,整个作案过程符合正常人的作案方式。说明被鉴定人此次作案时对自我行为的辨认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也均完整。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诊断标准,被鉴定人诊断为无精神病。作案时其实质性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完整,建议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1、无精神病; 2、作案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