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杨某某,男,1969年6月生,文盲,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杨某某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母均为文盲,对教育重视程度低,自小未受过正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常与社会闲散人员厮混,其周围很多朋友曾因涉毒被强制戒毒或者因贩卖、运输毒品被判刑,耳濡目染下,导致杨某某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加之其受到朋友、周围环境的影响,养成错误的价值观,从其内心真实的想法来看,其认为贩毒是一项快速发家致富的手段,虽然意识到这项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但是仍抱有侥幸心理,其在1998年7月14日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2013年3月8日刑满释放。这一次的服刑,并未让杨某某真正悔过,而是把原因归结为其运气太差,依旧心存侥幸,妄想着继续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达到自己发家致富的愿望。于2014年12月19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23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执行逮捕。 (2)犯罪经过:2014年12月初,苏某、杨某某共谋从四川省成都市往宁夏贩卖毒品海洛因牟利,12月16日,苏某、杨某某从宁夏乘飞机前往成都市,18日,杨某某、苏某在四川成都市火车站北站路边街道毒品海洛因后,吴忠市公安局民警于成商宾馆抓获二人并在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2块,净重3485.81克。 (3)社会经历:杨某某父母文化程度较低,对杨某某自幼疏于教育,杨某某自青少年时期便长期与社会其他闲散人员厮混在一起,父母对其也不闻不问,逐渐养成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惯,成年以后,杨某某经人介绍结婚成家,但是婚姻并没有改变杨某某,让杨某某能找一份可供其家庭日常开销的活计,反倒是杨某某受到其周围朋友的影响,一门心思的想靠着不正当手段谋利,这期间日常资金来源全靠着父母帮衬其及妻子外出打工等维持,妻子对其的劝说也全无作用,久而久之,其妻子对其表现也非常不满,这种情况随着其孩子的出生,日常生活压力骤然增大,杨某某更加坚定了靠非法手段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想法,这终于使杨某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1998年杨某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当初被抓纯粹是运气不好,于2014年重蹈覆辙,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2.入监改造表现 (1)改造表现较差 杨某某此人性格较为偏执,自分流至我监区服刑以来由于自己性格原因与他人交流较少,日常沉默寡言,在日常生活中刻意不与他犯交流接触,在承包警察与其谈话中也多次表示出自己13年才刑满释放,这么快又回到监狱很丢人,看到曾经一起服刑的他犯的对自己的眼神,自己就感觉很不自在、自己现在也50岁了,此次又被判处死缓,这辈子已经不能走出监狱了等错误心理,在日常改造表现中较为消极,生产劳动、教育改造等积极性也较低,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等消极改造情绪。杨某某妻子于2017年与杨某某提出离婚后,杨某某在监狱的改造生活再无家人问津,当时经监区全体警察及心理咨询师多次与杨某某进行沟通谈话,杨某某心理状态一度区域稳定,改造表现也在朝好的方面发展,但近期杨某某反应其想见见其子女,但是现在其子女家人认为杨某某此生从未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对其弃之不管,导致杨某某心理出现波动,经管理警察多次对杨某某进行谈话,杨某某的情绪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监区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学方法让杨某某释放心理压力,在监区努力下杨某某心态逐渐稳定。虽然杨某某在我监区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监纪,但其改造仍有一定反复性,思想较为偏执,认知片面,常常在自己犯一些小错误后认为是外界的原因导致的,自己主观认错观念较弱,对监区组织开展的的各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不愿意参加。加之其日常思想较为消极,在与其谈话中,杨某某错误的认为自己现在刑期过长,年龄又大,既然已经在监狱服刑了,以后就过一天算一天,对自己的改造失去信心,也对今后没有一个详尽的改造规划。 (2)家庭原因 杨某某的家庭较为贫困,家庭成员对子女的成长、教育等不重视,杨某某家庭属于传统的农民家庭,其父母对当前社会新事物的接触能力较弱,对于杨某某的一切成长都是遵循老旧的观念,认为上学没什么用,等孩子长达后结婚生子,守住自己的这一点土地,一辈子衣食无忧就行,平时对杨某某疏于管教,这就导致杨某某自小规矩意识淡薄,自青少年起就整日无所事事,与社会闲散人员厮混在一起,逐渐的认识了一些吸毒、贩毒人员,在这些人员的影响下,杨某某的价值观逐渐发生扭曲,认为只要自己小心一些,不要被人抓住,那么贩毒将是一条通往富裕之路的捷径,这一想法被杨某某深刻的留在脑海之中,随着杨某某成家生子,生活压力的增大加之妻子对杨某某的不满,杨某某贩毒致富的想法又被自己挖了出来,通过与其朋友的解除,最终杨某某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在第一次因贩毒被判处死缓后,杨某某不但没有真正认识到贩毒的危害性以及违法犯罪将会让自己承受巨大的代价,反倒因自己在服刑过程中认识同为贩毒人员的苏某蛊惑下,出监后继续不思悔改,心存侥幸,于出监一年后又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 3.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杨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警察决定对症下药,与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加强个别教育谈话的同时,为该犯提供与父母、家人、朋友面对面亲情会见的机会,让该犯尽早的了却后顾之忧,积极投入到改造中去。 (1)加强谈心教育。对其进行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承包警察、领导逐级谈话,摒弃批评训斥,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走近该犯的内心世界,让其毫无保留的倾诉,把自身最牵挂最隐晦的苦恼讲出来。造成杨某某消极改造的基本原因就是其认为其刑期过长出监无望,日常改造得过且过。所以在谈话中,监区警察有意识的去引导杨某某,杨某某在数次的谈话中,逐渐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认识到其的错误行为最终只会让自己的改造之路更加坎坷,只有积极改造,才能看到出监的希望。问题谈话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进行心理疏导。监区心理咨询师积极对该犯进行心理疏导,将其列为本年度重点疏导对象,安排监区心理互助员协助,准确把握其心理动态,并及时与监狱心理资讯室沟通,帮助其养成健康的心理。杨某某在服刑以来,性格较为孤僻,遇到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出现心理问题时也没有自己调节的能力,在和他人的日常交流中存在一些问题。监区心理咨询师根据杨某某的心理特点,对症下药,先安排罪犯心理互助员与杨某某进行沟通交流,让杨某某逐步放下戒备,打开心窗,通过杨某某与监区心理互助员的沟通,准确掌握杨某某的心理动态,制定出适合其实际情况的心理疏导方案,通过监区心理咨询师的持续跟进,杨某某的心理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能较好的调节自己的心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役,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通过与监区承包警察、心理咨询师进行沟通,为杨某某制定出适合监区实际情况的劳动改造方案,通过逐步培养杨某某的劳动兴趣,让杨某某从心理上认识到劳动改造的重要性,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同时安排同监舍人员落实好互监制度,培养杨某某的兴趣,让杨某某积极参加监区组织的各种活动,从生活中感受到集体活动带来的乐趣,让其主动的参与到教育改造当中,在日常生活中从实际出发,让杨某某认同教育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参加教育学习,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在了解完该犯近况后,监区、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加强个别教育谈话的同时,为该犯提供与父母、家人、朋友面对面亲情会见的机会,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该犯的思想问题,而且进一步促进了该犯的改造积极性。 4.心理行为表现 监区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评估,结论如下: 焦虑自评量表(SAS)测验结果56分。 抑郁自评量表(SDS)测验结果52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半年多的教育矫治,杨某某目前已积极的投入正常的改造生活,放下了内心的包袱,忏悔过往的罪行,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役,同时也认识到文化在现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进行文化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在日常生活中与他犯相处融洽,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这个案例,监区警察深刻体会到:对罪犯教育转化的手段方法是灵活多样的,要转变陈旧式简单粗暴式的强制硬性管理模式,恩威并施,切中要害的去对症下药,往往事半功倍,绝不能忽视心理咨询的力量。我们知道,改造一个罪犯不光是监狱警察各方面的职责,也应该是该犯的家庭乃至社区、社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也应该转化教育的思路,更应注重对处理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合法合理方式上的引导和灌输,不能简单的就是使其认罪悔罪,而是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要跑偏脱离正轨,做合格的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