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江西省铜鼓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加强农产品检测工作需兴建业务用房,选址位于永宁镇某村公路旁。由于公路旁几家电信企业和供电部门架设有电线,中国移动公司的电线因影响施工需搬移,为此,移动公司发包给江西奉杭通讯建设公司,该公司聘请农民工邱某等几人负责此事。2019年9月6日开始施工,约上午8多钟,邱某爬到电线杆顶端准备把电线取下时,突然触电,随即从5米高的电杆坠落,造成其第三腰椎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奉杭公司作为雇佣单位,立即派车将其送往湖南浏阳市内伤科医院进行治疗。住院15天,花费医疗费22000元。至诉讼时一年多,仍然时常会疼痛。出院后经铜鼓县益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损失劳动能为30%。 事故发生后,奉杭公司报告了铜鼓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该局监察大队经过勘查,发现距事故发生一百多米的地方,温氏三姊妹建房,为节省开支,将电线直接搭挂在铜鼓电信公司电杆上,房屋竣工后一直没有拆除。由于电线长期受力摩擦,绝缘层破损而导致漏电,从而传电给电信电缆搭挂的铁线。电信公司线路因此歪倒与移动公司线路接触,致使移动公司线路带电,导致邱某作业时意外触电高空坠落,摔成重伤。 本案发生后,各家就赔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的治疗等相关费用全由奉杭公司垫付。为维护自身权益,邱某到江西省铜鼓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受理并予以审查,因受害人是农村家庭,经济负担重,决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指派罗祥平律师为本案承办人。 罗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工作,多次到实地调查,联系相关单位讨论分析责任,费尽周折找到用电人三姐妹并将她们带到现场察看说明情况,承办律师试图达成多方调解,但因涉及到多方利益,调解未果。 2020年5月25日,代理律师向铜鼓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上述几家单位和用电人告上法庭。承办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相关规定,本案中供电公司有严重过错,发现漏洞,电表异常均未及时排查,应负有50%以上主要责任。(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应承担10%以上责任,温氏三姐妹作为房主随意搭挂电线应每人承担10%的责任。(三)劳动者即受害者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全部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2020年9月19日作出判决:(一)温氏三姐妹建房时为省钱省事不顾安全规定,将带220伏的电线搭挂在电信公司电缆电杆上,长期不进行安全检查,在电表异常时没有警觉,致使电线绝缘损坏,电线漏电,每人负有10%责任,各赔偿10%损失11741元。(二)电信分公司没有加强线路巡查,没有制止他人线路搭挂,应承担10%责任,赔偿11741元,移动分公司也承10%赔偿责任。(三)国家电网铜鼓供电公司对安全用电负有法定职责,对温氏三姊妹搭挂不规范予以默认,继续供电,在出现电表异常时不巡查,导致本案发生负有重大责任,承担50%责任,支付赔偿金58709元。(四)奉杭公司是用人单位,受害人没有通过工伤途径索赔,在本案中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后各方没有上诉,全部自觉履行判决,案结事了。
【案件点评】
本案中,因电线胡乱搭挂,致使发生危险造成严重伤害,是典型的多因一果,被告较多人案件。现在这种线路乱搭挂现象比较普遍,公民个人应提高安全意识,不存侥幸心理,以免发生类似悲剧。 本案法律援助律师不懈努力,按照法律规定,条分缕析,既没有漏掉负有责任的各个责任方,也合理地划分了各责任方的责任比例,公平圆满地解决了纠纷。受害人得到了应有赔偿,十分满意,特别对法律援助制度高度赞赏,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