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明信司法鉴定中心对肋骨骨折及脾破裂的伤残程度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9日18时36分许,龚某因交通事故而致伤。经治疗后,其本人委托法医进行伤残程度、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查阅摘抄龚某在XX人民医院的入、出院录、手术录记载:住院号:0000470525,入院日期:2018年6月9日,出院日期:2018年6月22日,住院天数:13天。 入院时情况:因车祸伤致上腹部疼痛2小时余而入院。PE:T36.8℃、P92次/分、R20次/分、BP98/68mmHg;神清,痛苦面容;腹部膨隆,上腹部压痛,无反跳痛,无振水音,Murphy征阴性,脾脏未触及;肾脏未触及;腹部叩诊清音,无肝区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4次/分,血管杂音未闻及。 诊疗情况:入院完善相关检查,CT提示脾脏破裂并脾周围血肿形成,2018年6月9日急诊行“剖腹探查+脾切除+肠黏连松解术”,术后转入ICU监护治疗、止血、输血、输O2、抗炎、营养、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①创伤性脾破裂;②失血性休克;③肺挫伤、肺部感染;④左侧肋骨骨折;⑤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 查阅摘抄龚某在XX第二人民医院的入、出院录记载:住院号:201804291号,入院日期:2018年6月22日,出院日期:2018年6月27日,住院天数:6天。 入院时情况:外伤致脾破裂术后12天而入院。PE:生命体征平稳,左额顶部有压痛,胸廓挤压征阳性,左侧第5—10肋区压痛;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许湿性罗音,右侧明显;腹软,中腹部见一长约20cm呈纵形术口,术口干燥、无红肿及未拆线,术口左边见一长0.5cm引流术口,干燥,无渗液。2018年6月9日本院门诊CT片示:脾破裂征象;左肺挫伤;左侧血气胸;左侧第5—11肋骨骨折;左顶部头皮血肿;左肺慢性炎症。 诊疗情况:入院完善相关检查,予抗炎,肋骨带固定患处,腹围带固定患处,换药等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①创伤性脾切除术后;②肺挫伤、肺部感染;③左侧肋骨骨折;④头皮挫伤;⑤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鉴方法 依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进行检鉴。 2、体格检查 2018年9月17日,本中心法医在罗某(系被鉴定人之夫)的陪护下检查龚某,自诉:经常头晕,左侧胸背部仍觉疼痛;PE:神清,查体合作,应答切题,步入中心;上腹以下正中见一16×0.3cm呈纵形陈旧性术痕;左侧胸背部叩击痛(+),余无明显异常。 3、阅片所见 查阅2018年6月9日龚某在XX第二人民医院的CT片示:①脾破裂征象;②左肺挫伤;左肺血气胸(少量);③左侧第5——11肋骨骨折;④左顶部头皮血肿;⑤左肺慢性炎症。 查阅2018年6月11日龚某在XX人民医院病理检查报告单248966号病理诊断:脾破裂出血。 查阅2018年6月19日龚某在XX人民医院的CT180619079号片示:左侧额顶部头皮血肿较前吸收。 查阅2018年6月26日龚某在XX第二人民医院的CTTM29901号片示:①左肺胸腔积液较前减少;②左侧第5、6、7、8、9、10、11肋骨骨折,部分可见明显错位及骨碎片影(第10肋移位明显);③左肺慢性炎症。 查阅2018年7月4日龚某在XX第二人民医院的CTTM29901号片示:①脾破裂切除术后观:脾区未见脾密度影,可见金属夹影;②左肺慢性炎症较前明显;③左肺挫伤好转;左侧气胸好转,左侧胸腔积液较前无明显变化;④左第5——11肋骨陈旧性骨折,部分见骨痂形成,部分未愈合。

【分析说明】

1、龚某缘于2018年6月9日交通事故而致伤,主要伤情是:①头皮挫裂伤;②创伤性脾破裂;③脾切除术后;④失血性休克;⑤左侧第5—11肋骨骨折;⑥肺挫伤并肺部感染。上述主要有CT影像片示、手术、病理切片所见、临床体征及症状为诊断依据。 2、龚某因在钝性外力的作用下而致:①脾破裂,伤后当日(2018年6月9日急诊行“脾切除术”);②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第5、6、7、8、9、10、11肋,且第10肋骨骨折移位),经非手术治疗后,见部分骨痂形成。上述多处损伤及骨折经综合性治疗数月后,现病情尚平稳。依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①5.8.4.2)成人脾切除术后之条款,龚某脾破裂切除术后构成八级伤残;②5.10.3.7)肋骨骨折6根以上之条款,龚某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一个十级伤残。 3、龚某因外伤而致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及脾破裂切除术等综合性治疗后,现病情尚稳定。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①7.2.2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误工12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②8.3.2脾损伤全脾摘除术:误工120日,护理60日,营养90日。 又据附录A4不能将多处损伤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简单累加;一般以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较长的损伤为主之精神,综合评定龚某的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鉴定意见】

龚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脾破裂行脾切除及多发肋骨骨折,分别评定为八级、十级伤残;综合评定龚某的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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