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就肢体功能障碍伤残等级法医临床鉴定意见的远程视频出庭作证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6年03月17日09时30分许,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某县南昌大道与余信公路交叉路口与货车碰撞,致右肩部损伤,伤后被急送至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予以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出院后曾至余干东山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右肩部损伤致右上肢功能丧失程度为35%,构成九级伤残”。

【鉴定情况】

2017年05月26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受某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被鉴定人张某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法院提供了张某的住院病历、原鉴定意见及右肩部影像学资料,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受理后对张某的损伤部位进行了体格检查及关节活动功能测量,根据损伤基础并结合关节功能测量计算结果,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于2017年06月01日出具赣求司 [2017] 医鉴字第XXXXX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右肩部损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出庭作证】

(一)接到出庭通知后,与法院确认相关事宜 2017年07月17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接到某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本案鉴定人于07月18日下午15时出庭质证,因时间比较仓促,为方便鉴定人出庭作证,也为了降低成本,经与承办法官沟通确认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出庭。 ?? 近年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为解决司法鉴定人出庭难、出庭率低的现状,进行技术创新,在确保法院专网安全的基础上,将互联网引入科技法庭,使用视听传输技术实现鉴定人远程作证。同时将鉴定人出庭的音视频纳入数字法庭系统,一可保证庭审中所有诉讼参与人均能实时看到鉴定人作证时画面,二可在数字法庭系统后台有效保存。鉴定人远程视频出庭,不仅解决了鉴定人出庭率低的问题,而且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诉累。 (二)鉴定人出庭前的准备 首先,鉴定人调取本案卷宗,温习了本案的鉴定经过及相关鉴定内容,为接受质询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准备好出庭所需的相关资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执业证明材料;与鉴定相关的专业技术材料。 (三)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2017年07月18日下午,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工作人员提前与法院进行视频语音调试,确认无误后鉴定人在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视频出庭室准时参与庭审接受质询。首先法官核实鉴定人身份,并要求出具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相关执业资格证。法官询问后,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疑义。法官要求鉴定人对本案鉴定经过和鉴定意见做出说明。 鉴定人详细地阐述了本案鉴定过程及鉴定意见相关依据,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张某右侧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外伤史明确,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外伤后经住院手术治疗仍遗留右肩关节活动受限,鉴定人按照SF/Z JD0103003-2011《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对张某双侧肩关节活动功能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得其右上肢活动功能丧失15.76%,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0.10i之规定,被鉴定人张某右肩部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宣读完毕。 随后,法官依次问原告、被告对此鉴定意见有何质疑。被告方表示无疑义。原告张某代理律师向鉴定人提出质询:鉴定过程中,张某右肩关节自主活动功能比鉴定意见书中所检查的活动度要更差,你们所检查的活动度从何而来?鉴定人答复:根据SF/Z JD0103003-2011《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通常同一关节主动活动比被动活动相对较差,但骨关节损伤要求以检查被动活动为主,而非主动活动度,检查过程中有全程录像视频,如需要可提供法庭。张某代理律师再次向鉴定人提出质询:鉴定意见书中只记录活动度数据及功能丧失百分比,但无具体计算公式,右上肢功能丧失15.76%如何得来?鉴定人答复:首先,我们将肩关节八个方位的健侧值减去患侧值再除以健侧数值得出各方位功能丧失比例值,将此八个方位功能丧失比例值相加后除以八即可得出右肩关节活动功能丧失达22.51%,再乘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所规定的“肩关节权重指数0.7”,确定其右上肢丧失功能15.76% 。法官再次询问原被告双方,对宣读的鉴定意见是否有需要质询的?原告、被告双方针对鉴定中心的鉴定内容均未提出疑问。法官宣布,若无疑问鉴定人可以退庭,鉴定人完成出庭作证,结束本次远程视频出庭。 庭审过程中,鉴定人详细阐明了伤残等级变更的依据、功能损伤计算方式,并接受了法官及当事人的提问。庭审过程视频画质清晰、语音流畅。

【鉴定意见采信情况】

庭审后经与法院司法技术室电话确认,最终法庭采信了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的鉴定意见,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再审申请。本案宣判后,法院对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的鉴定意见给予高度肯定,鉴定中心的受案程序规范,检查过程符合行业检验规范,原始检验记录完整、真实,出庭质询时用通俗易懂的计算公式客观评价了伤者右肩关节活动功能,鉴定意见依据充分,该案事实明确,遗留后果评价恰当,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可以作为关键证据。该案为江西省司法鉴定人视频作证成功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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