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受法院委托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腰椎伤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24日,谢某因交通事故伤及腰椎,某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谢某腰椎伤残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住院病历 主诉:车祸致腰部损伤后疼痛、活动受限半小时。 专科情况:腰2棘突及椎旁压痛、叩击痛阳性,腰部活动受限,双下肢活动不受限,双足背伸及脚趾活动自如,下肢无放射痛,双下肢皮肤感觉无异常。 DR:腰2椎体爆裂骨折。 最后诊断:1、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2、糖尿病。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检查合作,自觉腰背部疼痛、活动受限。 腰部护具在位,腰背部皮肤未见明显受伤痕迹遗留,脊柱生理曲度尚可,腰2棘突压痛阳性,腰部主动活动痛性受限,双下肢肌力、肌张力尚可。 3. 阅片记录 2017年6月24日脊椎平片示:腰2椎体骨折,椎体形态明显改变,脊柱略成角。 2017年6月26日脊柱CT片示:腰2椎体粉碎性骨折(椎体骨折多于二处),椎管内骨性占位。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材料及检查所见,被鉴定人谢某因交通事故致腰2椎体骨折,影像资料示:腰2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查体见其腰部护具在位,腰部主动活动痛性受限。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9.6 1)条之规定,被鉴定人谢某腰椎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谢某腰椎伤残等级为九级。 2017年6月24日脊椎平片 2017年6月26日脊柱CT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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