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电子数据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23日凌晨,G60(沪昆)高速公路往江西方向201公里700米附近,刘某驾驶皖CXX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碰撞前方由王某驾驶的沪D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造成皖CXXXXX号货车驾驶员刘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在事故现场调查时发现,王某驾驶的车辆有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可能。但王某矢口否认,该事故发生路段也无相关监控视频。交警在王某驾驶的车辆上发现一台北斗行驶记录仪,该行驶记录仪能够记录车辆行驶的速度、位置等信息并将相关数据实时传输至交管部门的网络平台上。当交警向相关部门提出查询网络平台上相关时段数据时,相关部门告知因该时段行驶仪通信信号弱未将数据传输至网络平台上。交警遂委托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声像资料(电子数据)室对该行驶记录仪内的相关数据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根据GA/T976-2012《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GA/T1174-2014《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通用办法》和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全程在录像、录屏下使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站对检材内数据进行提取分析。 1.检材处理 查看送检的封存袋外观完好,将行驶记录仪从封存袋中取出,查看设备外观完整,产品名称“汽车行驶记录仪”,规格型号“BSJ-A6-BD”。在外部贴上检材唯一性标识“SDJXXXXXX”并进行拍照固定,见图1所示。 2.数据提取 启动杀毒软件对电子物证工作站的系统进行杀毒,确认工作站系统安全。将检材通过RS232转USB线连接至电子数据取证塔。使用串口调试工具选择相应串口并调整相关参数:波特率“115200bps”,数据位“8”,停止位“1”。打开串口,使用十六进制编码命令数据帧发送给检材,检材对应返回相应数据帧(采用十六进制编码、8421BCD码、ASCⅡ字符码及GB 2312字符集(采用EUC-CN表示方法);),将数据帧保存至本地文件夹中, 文件SHA25值“a1e3c3e0ce5692b60032e8b1f8edcaecf20ef478111f0e4705a1333dd06ab10f”,见图2所示。 3.数据转码读取 根据数据通信协议及数据块编码格式,编写脚本文件对上述文件中的数据记录进行转码读取,将读取结果保存为TXT文件,文件SHA256值“65627a7d45637b3716ce665c9a7c57a51d7f3bd891b2c1ac5332c72266d3d00c”。 读取车辆信息数据:“车辆识别号:XXXXXXXXXXXXXXXXXX”;“机动车号牌号码:沪DXXXXX”;“机动车号牌分类:货车”,见图3所示。

【分析说明】

根据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行驶仪存储数据采用十六进制、8421BCD码、ASCⅡ字符码及GB2312字符集的数据格式,存储从行驶开始时间(车辆从静止状态转变为行驶状态,速度大于0km/h且持续10s以上的时间)到行驶结束时间(车辆从行驶状态转变为静止状态,速度等于0km/h且持续10s以上的时间),记录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并以1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状态数据,以1min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的位置数据。 根据事故发生于“2017年10月23日6时50分许”,对行驶仪中记录事故发生前后时间段的数据进行详细分析: 事故发生前车辆行驶至“2017-10-23 3:45:35”时行驶速度减速至0km/h(停止)。读取位置信息为:经度120.26238666666667°,纬度30.05271666666667°,高度200M。车辆于“2017-10-236:49:52”时车辆行驶速度开始大于0km/h(起动);“2017-10-23 6:50:43”时加速至43km/h(阶段最高速度);随后于“2017-10-236:50:56”时减速至0km/h(停止)。“2017-10-23 6:50:0”时,读取位置信息为:经度120.23656000000001°,纬度29.9628°,高度190M。事故发生后的时间段,车辆于“2017-10-23 8:25:45”时,行驶速度开始大于0km/h。 从速度状态数据记录分析,可知事故发生对应时段的车辆行驶状态:“2017-10-23 6:49:52”时,行驶速度开始大于0km/h(起动),“2017-10-23 6:50:43”时,行驶速度为43km/h(阶段最高速度),随后于“2017-10-23 6:50:56”减速至0km/h(停止)。 “2017-10-23 6:50:0”时,读取位置信息为:经度120.23656000000001°;纬度29.9628°;高度190M。

【鉴定意见】

经过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内记录的速度、位置、时间等数据进行提取分析,结果如下: 1.提取出数据文件,根据数据通信协议及数据块编码格式,对文件中的数据记录进行读取,读取结果存储为TXT文件,文件SHA256值“65627a7d45637b3716ce665c9a7c57a51 d7f3bd891b2c1ac5332c72266d3d00c”。 2.“2017-10-23 6:49:52”时车辆行驶速度开始大于0km/h(起动);“2017-10-23 6:50:43”时加速至43km/h(阶段最高速度);随后于“2017-10-23 6:50:56”时减速至0km/h(停止);于“2017-10-23 6:50:0”时,读取位置信息为:经度120.23656000000001°,纬度29.9628°,高度19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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