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份,村民王某甲来到宿迁市宿城区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情绪比较激动,称王某乙因为做生意需要,于2015年12月某日至2016年8月某日分四次向其借款107700余元,约定好利息2-3%,但是现在王某乙言而无信,多次打电话追要借款都没有结果,因为这笔借款追要不回来,家里人一直在埋怨他,家庭关系出现裂痕,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来到调委会,希望能帮调解让他能追要回这笔钱。
【调解过程】
调委会受理纠纷后,立即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征求了王某乙意见后,组织双方到调委会进行初步协商。 调解室里,调解员认真查看四张借条:1.2015年12月某日第一次借款30800元;2.2016年2月某日第二次借款18900元;3.2016年3月某日第三次借款38000元。4.2016年年8月某日第四次借款20000元。调解员发现借条书写比较规范,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及还款时间等主要法律要素齐全,事实清楚,不存在太大的争议,主要就是督促借款人的还款问题。在说明借款详细情况时,当事人王某甲情绪非常激动,声称王某乙如果再不还钱就要和其拼命。调解员意识到事态比较严重,直接告知王某甲借条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调委会调解不成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判决王某乙偿还借款他还是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员用单刀直入的方法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让其心中有希望解决此事。调解员还从侧面了解到,这二人是叔侄关系,平时关系也是相当好,王某乙不还钱主要是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主观上并没有故意逃避这笔债务。 通过询问当事人,王某甲表示自己也并不是急着非要这笔钱,主要是自己妻子怕这笔钱打水漂,给自己施加了压力。了解到这些客观情况后,调解员心中有数,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员想到二人毕竟是叔侄关系,想到不仅要从法律层面安抚人,也需着重从亲情伦理关系进行说服教育。 确定了这个调解方向,调解员亲自上门走访来到王某乙的家里,从亲情入手,告知王某乙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是在他这边,借钱是对王某甲对他的看重和信任,现在不还钱是辜负了王某甲对他的信任。调解员从亲情道德的角度对王某乙进行施加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王某乙当即表示不还钱是自己做的不对。看到王某乙有了自责的态度,调解员趁热打铁,从法律层面进行阐明《合同法》规定,并指出如若一直不还钱,王某甲起诉到法院,到时还是还不上钱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财产,更关键的是会把欠款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样对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产生很大影响。王某乙称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欠款还清,但是请给予他一定的宽限期。 看到王某乙有还钱的意愿,调解员再次把二人召集在一起,两人均表示都很看重亲情,都表达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愿望,愿意重新协商以解决问题。在调解员主持下,王某甲、王某互谅互让就还款时间以及利息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按印。
【调解结果】
2019年8月某日,双方共同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王某乙三年分五次把欠款还清,每次还款21500元,王某甲放弃剩余的200元欠款。 2.双方签订协议后,王某甲鉴于和王某乙的亲情关系和实际经济困难,不再收取欠款人王某乙的年利息。 3.双方不会就此事产生任何其他纠纷。
【案例点评】
近年来民间借贷数量激增,妥善解决纠纷方可维护社会稳定。证明借贷关系的基础证据是当事人陈述及书证,其中书证主要包括借据及转账凭证。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保留借条,借条书写要素齐全给自己的维权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纠纷中,当事人到调委会时情绪比较激动,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要做的是倾听,安抚情绪,降低矛盾的激烈性,不要让矛盾激化。农村涉及到经济方面的纠纷比较敏感,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大矛盾、大纠纷。 纠纷中,调解员熟悉案情后,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尽最大可能做到心中有数后,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让当事人信服。同时从情理即亲情入手,在双方愿意继续保持良好的亲戚关系的基础下,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最后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