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单某,男,1987年生,汉族。,中专毕业后,在某公司工作,月工资1500元;2012年结婚,2014年离婚,无子女;,父亲在家务农,母亲外出打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单某于2013年因抢劫被捕,2014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5月到长沙监狱服刑。2014年7月凌晨割腕自杀,经抢救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单某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在他三岁时,父亲南下打工,母亲带着比他小一岁的妹妹到县城做生意,把他托付给叔叔、姑姑及姨姨家,他就在这几个家里轮住。他的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不是很好,父亲比较霸道,母亲比较厚道,在他五六岁时两人闹矛盾,母亲喝农药经抢救脱险。在他上初中时,他的一个要好的同学曾上吊获救。中专毕业后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2012年8月与同村的在县城工作的女友张某结婚,2014年7月离婚。被捕前曾因和父母吵架两次自杀未遂。 2.社会经历。 单某中专毕业后在县里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结交不广,朋友不多,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每月只有1000多元,为讨女友的欢心,开销比较大,欠了一些债,经济压力较大。为了偿还债务,铤而走险,抢劫他人财物被捕。 (二)入监改造表现 单某入监后,好似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不管干警对他热还是对他冷,他都无所谓,既不关心自己的生活,也不关心减刑假释,成天闷闷不乐,寡言少语,懒懒散散,邋里邋遢,不参加劳动,即使上工了也是出工不出力。找他谈话,他就反复说一句话:活着没有意义,不如死了好。经心理测试、专家会诊,诊断单某患有重度抑郁症。其主要原因是: 1.家庭原因。 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单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很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父母的感情比较淡薄,从而在人生的第一学堂受到的教育不多。入监后又很少接见,更加重了“遗弃感”。与青梅竹马的张某结婚是他人生最高兴的事情,婚后感情较好,但在入监后不久就与其离婚,使其彻底丧失了对家人的依念和对人生的眷念。 2.童年经历。 单某从小寄居在他人家里,使其感到自己是“多余的”;母亲自杀和同学的自杀行为,使其错误地认为“自杀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被捕入狱更降低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心爱的妻子离婚更是雪上加霜,成为引发抑郁症的导火索。 3.自身原因。 单某性格内向,比较固执,不善言谈交流,缺乏人际交往技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要么憋在心里,要么动手动脚、崇尚暴力,不能取胜,则以死相威胁。 (三)心理行为表现 为了全面了解单某的性格特征和症状,为单某做了罪犯个性分(Copapi)和90项症状清单(Scl——90)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单某性格内向,比较固执,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倾向于随心所欲,冲动鲁莽,不计后果;焦虑感强,倾向于忧虑抑郁,对自己的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暴力倾向很强,报复欲极大,有很强的变态心理倾向。抑郁、焦虑、强迫症状、敌对、恐怖均为重度。 (四)心理矫治的难点 单某无前科,恶习不深,也没有什么不良奢好,这是教育矫治的有利方面。但由于重度抑郁,悲观厌世,其根源与自身的性格和认知、思维方式相关联,这些都是教育矫治的难点。 1.听不进去,说不出来。 单某无生活动力、无兴趣爱好、无价值感,悲观厌世,感到生命没有意义,别人的规劝听不进,自己的心事不想说,致使教育矫治无处着手。 2.性格固执,认知偏激。 由于性格比较固执,从小生活在偏远的农村,见识少,看待人和事一根筋,如他认为“坐了牢,一切都完了”,“离婚,就是女人的背弃,水性杨花”,“离了婚,再也没有幸福了”等。 3.性格内向,不善交往。 由于童年寄居在他人家里,缺失父爱母爱,缺失家庭教育,养成了内向孤僻的性格,缺乏信任感,不善交往,不善表达,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较差。 4.重度抑郁,心理脆弱。 单某内向、固执的性格貌似刚强,其实内心是相当脆弱的,经不起风吹雨打,遇到问题心烦意乱,一筹莫展,胡思乱想,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 (五)矫治方案 单某的矫治方案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心理危机干预 1.危机评估,实施干预。单某曾多次自杀未遂,具有自杀的冲动性、习惯性、危险性,决定对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2.真心帮助,感受关心。积极帮助他处理危机事件,带他到医院治疗创伤,帮助联系家人,让他明确无误地感受到关心,从而减轻孤独感和绝望感。 3.亲情导入,获得支持。与他父母取得联系,让他们及时来监狱接见,使单某感到虽身陷牢狱,但亲情犹在,用亲情温暖他那孤独的心。 4.达成协议,取得承诺。这是危机干预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取得单某“不再自杀”的承诺。 第二阶段:心理矫治阶段 通过心理危机干预,挽救了单某的生命,并得到单某“再也不自杀”的承诺后,进行教育矫治。 1.心理治疗,减轻抑郁症状。 解决单某无生活动力、兴趣丧失、无价值感的问题是治愈其抑郁症的关键。实施认知-行为(CBT)治疗,改变患者看待自己和他人的方式,使其消极的态度变为积极的态度。实施辩证行为治疗(DBT),给予患者一些机会来使用新的方法去解决困境。配合药物治疗。 2.亲情帮教,融洽家庭关系。针对单某与父母感情比较淡薄的情况,联系父母进行亲情帮教,让单某切实感受的父母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强化社会支持系统的力量。 3.互助引导,培养群体意识。 安排单某参加团体辅导活动,监区安排几个年纪较大、改造积极的服刑人员和单某在一个互监组,经常有意识地和他交流沟通,劝慰开导,在生活上提供一些小的帮助,在生产中予以指导和协助。 4.严格管理,注重行为养成。 人的行为是心理的表现,行为亦可反作用于心理。通过法纪教育和严格管理,增强尊规守纪意识,克服不良习惯,注重行为养成,促进心灵成长。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实施心理干预,平稳度过危机,确保生命安全。 2.实施心理治疗,减轻抑郁症状,减轻精神痛苦,恢复正常生活。 3.重新建构生命价值,建立合理的认知和思维模式,完善人格。 4.增强法纪意识,尊规守纪,积极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三周的心理危机干预,单某承诺:放弃自杀念头,坚强地活下去。之后,进行了16次心理咨询和半年的团体辅导活动,单某的抑郁症状明显减轻,经过一年多的持续心理辅导,个别帮助,单某 “三低”症状基本消除,青春活力逐步焕发,思维活跃、嘴巴活泛、行为活泼,成为监区的活跃分子。现在是监区的生产小组长,不仅自己能尊规守纪,积极改造,还能积极帮助他人,互助合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通过对罪犯单某的教育矫治,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对罪犯的心理矫治中,要做到“三心”。一是要诚心,用真诚的心对待他们,使其切实感受到你是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以取得他们的信任。二是要细心,细心地观察,细心地倾听,洞察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掌握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图,才能对症下药,辨证施治。三是要耐心,罪犯的心理是复杂的,他们的情绪往往波动起伏不定,行为表现也时好时坏,反复无常,这就需要耐心,一旦找准了他们的症结,制定好心理矫治方案,就要坚持不懈,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