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李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1990年12月生,中专文化,宁夏石嘴山市人。 2008年9月2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某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8岁时父亲车祸去世,母亲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因为是唯一的儿子,母亲对其管理松软,溺爱有加,致使李某某自幼我行我素,调皮捣蛋,以自我为中心,甚至目无法纪。进入青春期后,李某某更加叛逆,结识了一批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小混混,沾染上社会恶习,喜好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社会经历:李某某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母亲的溺爱导致他自制能力差,沾染恶习,放任自流。初中毕业后,侥幸步入司法学校学习,但没能把握来之不易的机会,目无法纪,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服刑改造表现 自入监以,来李某某能够服管服教,遵守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撰写课堂笔记,尊重老师,按时完成课堂作业,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但是,内心压力较大,不敢直面自己的犯罪行为,经常做噩梦,失眠,睡眠不佳。 (三)心理行为表现 李某某的内心独白: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在我8岁那年,被一次车祸夺取了生命,永远离开了我和妈妈。小时候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爸爸每个月90多元钱的工资,加上妈妈打零工的工资,总共才100多元钱,家里的日子并不富裕,但是我却觉得特别的幸福。自从爸爸离开以后,妈妈用爸爸的丧葬费干起了个体,生活的重担落在了妈妈一个人身上。妈妈尽力的照顾我、关心我、保护我,托关系让我上了中专,可我却再也找不回以前的幸福感。我趁妈妈每天忙于照顾生意,顾及不上我的时候,经常旷课,晚上不回家,通宵上网,拿着妈妈的血汗钱去浪费自己生命。 2007年10月,因故意伤害他人,我被抓进了看守所。坐在看守所的床上,看着那被铁窗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天空,我哭了!我想我的妈妈,悔恨当初没有听从妈妈的话;我想我的同学,我悔恨当初在学校没有好好读书。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刑期在等着我,更不知道和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在得知后会是什么样子!恐惧和无助占据了我的全部内心!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对法律、生命伦理缺乏最基本的认识、最基本的敬畏、最基本的关爱,心性冷漠,麻木不仁。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叛逆心理较强,暴力倾向明显,性格敏感脆弱。教育矫治过程中,可以感到李某某心理脆弱敏感、情绪抵触、行为抵触等,同时伴随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李某某性格属于外刚内弱类型,对人和事判断标准模糊不清,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做事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李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管理警察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对症下药、精准实施,让李某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敞开心扉查找自身的问题,向好的方面发展,遇事包容忍让,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重点关注、矫正 平时,监区管理警察就对李某某重点关注。在犯情分析会上,多次分析李某某的心理特点、性格特点、教育难点。改造中,深入犯群,掌握犯情,针对李某某制定有效的管控、教育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1)严格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制度,经常性深入犯群,随时掌握李某某的思想动态及每日活动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个别教育。 (2)实行目标责任制,专人负责管理。包教警察详细掌握李某某的基本情况、认罪态度、性格特点、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及日常改造情况,全面落实“包管、包教、包转、包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四包责任制”。 (3)根据李某某的行为特点,定期进行帮教。通过教育,使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危害,认清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正确面对现实,踏踏实实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对前途要充满信心。帮助李某某制定阶段改造规划,循序渐进、逐步前进,不断提高改造效果。 (4)加大教育力度,促进认罪悔罪。经常性地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培养李某某树立身份意识、认罪服法意识、赎罪悔罪意识、遵规守纪意识和热爱劳动的意识。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稳定改造情绪。对李某某开展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稳定思想,保持良好的改造情绪,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改造动机和坚定的改造意志,为度过漫长刑期打下坚实基础。 (6)坚持因人施教原则,树立改造信心。根据监区生产项目实际,进一步激发李某某的劳动强项,学习技能,提高素质。帮助李某某逐步树立改造信心,端正改造态度,严格落实行为养成训练,督促落实互监制度,加强个别谈话,及时总结李某某的改造表现,予以肯定和鼓励。在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呈报减刑等方面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使李某某看到积极踏实改造带来的希望。 2.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帮助尽快融入集体 利用罪犯互监小组的积极作用,为其提供学习生活上的帮助,使其尽快融入到监区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融合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思维习惯和行为,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深刻感受集体的温暖,提高集体观念。逐步改善其内向、孤僻的个性,加强同犯之间的有益交往,定期由分管警察谈话、交流。沟通,让李某某明确改造方向,努力积极改造。 (1)加强亲情帮教,以情育人、化人 根据掌握的犯情,结合李某某改造中的现实表现,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转工作。积极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详细告知李某某在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有目的的予以亲情帮教,用亲情感召其踏上积极改造的道路。 (2)严格管教和真情关怀相结合 合理安排,帮助李某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责任感。根据李某某身体状况和劳动意愿安排符合其自身实际的劳动岗位,劳动中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引导,多加鼓励与关心,让李某某认识到自己没有被社会和家庭抛弃,培养感恩之心,萌生新生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警察的辛勤教育、李某某的努力付出,得到了圆满的回报。由于改造表现良好,2017年10月29日,李某某经过三次减刑后,终于刑满释放,大踏步的迈入新生彼岸。 转眼,几年过去了,李某某的情况怎么样呢? 为了解李某某出监后融入社会情况,监区找到李某某哥哥的联系方式。经过电话回访,了解到李某某出监后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考取了《育儿培训资格证》《育婴资格证》,成为宁夏首位“男月嫂”,并创办一家母婴公司。 2018年,在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某收获了人生的第一份爱情,经过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由于女方家长对李某某的不了解、不认可,最终结束了这段恋情。李某某心态失衡,精神颓废,也因此放弃了自己创办的公司。然而,李某某回想起在监狱改造期间的点点滴滴、警官的悉心教导、监狱的人文关怀、政府的殷切期盼,幡然醒悟,认为不应就此放弃,而是努力寻找新的机遇。此时,李某某的同学得知李某某待业在家,便向他抛出了友谊的橄榄枝,邀请他到自己的铸造厂上班,主要负责产品销售工作,同时开出了丰厚的薪酬。 目前,李某某的工作一切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监区警察进行回访时,李某某感悟到:2008年秋天,我来到了监狱改造,当我看到监狱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的生活设施,让我们每一位服刑人员都体会到了监狱的人文关怀,感受到了警官们的辛勤劳动,我妈妈常年奔波在探监的路上,她日夜期盼着我能早日回家,“母亲的生养之恩,不可忘啊!人要有良知,要有一份责任感,人不仅为自己活着,更应该为亲人,为社会而活,我不能辜负警官、妈妈对我的期望。新时代下,我更应该抛弃旧我,重塑新我,以积极向上、阳光乐观的心态走好新生之路。面对困难不气馁、面对挫折不沉沦,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阳光风雨后,乾坤育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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