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9年8月2日21时许,在某旗辖区内被交通民警查获。
【鉴定过程】
1.标本状态:一次性真空负压采血管密封包装液态血液2管,血液无凝血,包装无渗漏,标识清楚,检材唯一性编码为20190808540。 2.检测方法: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定量方法采用:内标法。 检测方法简单描述:HS参数:顶空样品温度:650C,顶空加热平衡时间:10min,GC参数:色谱柱:DB-ALC2毛细管色谱柱30m×0.320mm×1.20μm,柱温:恒温400C,检测器温度:2500C,进样口温度:2000C,载气流速:3ml/min,氢气含量:30ml/min,空气流量:300ml/min。 3.按照GA/T 842—2019《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对XXX的血样进行乙醇含量定量分析。 4.检测过程描述:平行取送检20190808540血样品0.1ml两份加入顶空瓶1号、2号中,分别加入叔丁醇(4mg/100ml)内标液0.5ml,密封混匀,测定,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均值为该检样的乙醇含量,双样相对相差为2.45%。 血样品乙醇含量(mg/100ml) 第一次检测 145.77 第二次检测 149.40 平均值 147.58
【分析说明】
取1mg/100ml乙醇标准工作溶液0.1ml及浓度为4mg/100ml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0.5ml加入样品瓶内作为检测限添加样品,另取空白全血0.1ml及浓度为4mg/100ml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0.5ml加入样品瓶内作为空白样品,密封混匀,进行测定。空白血样无干扰。检材在保留时间(2.225)与已知样保留时间(2.226)比较,相对误差为(0.04)%。
【鉴定意见】
李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7.58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