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赵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赵某,男,1979年6月生,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2016年3月9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8年9月28日,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17日。2018年10月8日,赵某到指定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赵某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学,父亲年迈,母亲因脑梗心梗经常住院,家庭生活比较困难。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赵某后,考虑到本地草莓种植技术比较优越,于是司法所积极与镇农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帮助他学习草莓种植技术,充分利用其家中的田地,为他顺利务农创收创造有利条件。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由于赵某小学毕业,文化水平不高,对农业种植方面的知识了解有限。司法所联合了劳动就业部门、农业部门向其提供了相应的国家农业方针政策、农业技术信息,指导赵某科学种植草莓。同时还向赵某提供草莓种植技术网站、农产品交易网站等信息,为种植、收获、交易等提供平台支持。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赵母因病住院花费较多、两个孩子上学费用较重,使赵某经济压力很大,司法局帮助赵某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鉴于赵某情况特殊、生活困难,司法局帮助赵某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款,定期慰问并组织捐款捐物,以缓解其生活压力,传递真情与温暖。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矫正小组通过与赵某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针对赵某的个人情况及自身特点,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以及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矫正小组并且通过生活、心理、思想等各个环节对赵某进行帮扶。 生活上,针对赵某的情况,矫正小组多方联动,对于矫正基地种植的蔬菜,不定期的送往赵某家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 心理上,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定期对赵某开展谈话和心理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其心理压力、生活压力过大,自暴自弃等不良行为,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 思想上,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其生活和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赵某克服在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犯罪行为,让他意识到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司法所通过社会组织、慈善救助等多种渠道,对赵某及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社会组织通过网上、微信平台组织人员积极对其捐款捐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赵某家庭的压力。司法所还充分保护赵某的隐私,以减轻赵某的心理包袱。同时,社会组织也自发帮助赵某学习上网,提供草莓种植相关的知识,提供免费的培训班进行专业学习。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现在赵某已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心态端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也有正确的认识,积极配合和服从司法所的监管,遵纪守法,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帮扶效果。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赵某入矫时生活困难,压力较大,对生活失去信心,通过司法所得引导及各方力量的帮扶取得了良好效果。社会适应性帮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需要情法理并用,这样才能更好的使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生活信心,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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