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戒毒人员赵某消极戒治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赵某,男,1970年出生,文盲,宁夏中卫人,无婚史,父母已去世,哥哥、姐姐长期不联系。该戒毒人员患有胆囊炎、胸膜炎、肺结核、梅毒等疾病,吸毒史17年,主要以贩卖蔬菜和打零工为生。 该戒毒人员因违反社区康复规定,擅自离开社区康复地点超过三十日,并未按要求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报到,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案例基本情况】

一、现实表现 赵某自2019年12月入所以来,改造态度极不端正,经常以有病为由不参加教育矫治活动,思想情绪不稳定,纪律涣散,个人卫生较差。习艺劳动方面,消极对待劳动任务,借口“胸部不舒服”以及患病严重、无法劳动,消极怠工。其表现导致个别戒毒人员跟风效仿,而积极戒治的戒毒人员又不愿意与赵某交往,给整体戒治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教育矫治过程 针对戒毒人员赵某消极戒治的情况,中队管理警察首先通过查阅其档案资料以及其他戒毒人员反馈的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掌握赵某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掌握,在大队的形势研判会上进行汇报。通过综合分析,制定教育矫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判成长史,找寻问题根源。赵某性格内向,因长期吸毒患有多种疾病,且自我封闭,不愿意与人进行交流,情绪压抑,压力大,经常坐立不安,无心戒毒。管理警察通过谈话了解到上述情况,分析赵某的思想症结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不幸,父母离世较早,哥哥、姐姐对他照料不周,缺乏亲情关爱;二是赵某年过半百,且多种疾病缠身,更有梅毒、肺结核等传染病,所以一直没有结婚,对家庭慰藉感悟较少;三是原生家庭贫困经济拮据。其父母在他幼年时就离世,赵某染上吸毒恶习,自己的哥哥、姐姐逐渐疏远自己,同时赵某是文盲,缺乏基本生存技能导致生活难以为继。 2.共情抚慰,消除敌对意识。管理警察以共情的方式与赵某进行交流,站在赵某的角度,理解他现在的家庭环境,使其情绪得到充分宣泄,并引导赵某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总结解他的需求,帮助他分析当前的情况,不厌其烦地跟他摆事实、讲道理。在充分肯定他积极一面的同时,又帮助他指出错误的行为和想法,权衡利弊。 3.生活上真心关怀,感受集体温暖。针对赵某家庭困难,大队警察为其申请困难戒毒人员生活救助,领取内衣、鞋、洗漱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其他戒毒人员在大队的号召下也积极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赵某自述身体不适时,警察多次带他到戒毒医疗中心进行诊治。治疗期间,警察和其他戒毒人员对他进行细致入微的护理。警察及同戒人员经常与他沟通交流,鼓励赵某参与到教育矫正活动中,培养其积极乐观的心态。对赵某在矫治生活中取得的成绩,管理警察及时进行总结表扬。经过管理警察不断灌输的正能量知识和个别教育,赵某逐渐改变了“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能够承认自身存在的错误,戒毒认知水平不断提高,对毒品的危害有了一定的认识,戒治心态转变明显,戒毒意识增强。 4.系统开展心理辅导,引导树立信心。心理咨询师找准时机,多次对赵某进行心理辅导,鼓励他向心理咨询师倾诉。每逢探访日,他因为看到其他戒毒人员有亲情探视,有说有笑,而他始终独自一人,内心孤独无助时,心理咨询师积极介入,及时进行疏导。在各类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中,警察多次鼓励他勇于展现自我,在多次心理辅导后,赵某表示自己的路还很长,相信自己一定能改过自新,要坚定戒毒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重新做人。 5.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回归社会。针对赵某因患有多种疾病的事实导致身体不舒服不适应较重的体力劳动,中队安排赵某到辅助岗位参与劳动康复 。一系列的措施使赵某在劳动康复上表现积极,并且还主动帮助其他戒毒人员完成工作任务。中队警察对赵某积极参与劳动康复活动、主动帮助他人的态度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这也对赵某的内心产生了积极影响。针对赵某职业技能掌握不全面,管理警察经常手把手的指导,增强了赵某回归社会后的信心。同时,通过职业推介,赵某老家的一家生产商愿意聘用有熟练生产技能的解除戒毒人员,这使赵某对出所后的生活有了盼头,对出所后的生活也有了信心,人也变得开朗起来,并且能够和其他戒毒人员融洽相处,在遵规守纪、行为养成、内务卫生等方面也取得了进步,逐步实现了良性循环。 经过对赵某进行了一系列教育矫治工作后,其思想稳定,服从管理,端正矫治态度,真诚认错悔过,培养了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人际关系也得到了改善,还能给他人做好示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由于他的综合表现突出,经过诊断评估中心进行综合评估,赵某提前解除了强制隔离戒毒,顺利回归社会。

【案例思考】

对于赵某这样消极戒治的戒毒人员在场所内比较普遍,如何让戒毒人员从消极应对走向积极配合、树立戒治信心,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1.要了解掌握他们的成长史及思想动态,做到底子情、情况明,弄清其根源所在,症结所在,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对症下药”。赵某的主要症结在于性格内向自卑,对此警察以及心理咨询师及时、准确的对其进行心理矫治,缓解他思想上紧张、压抑的情绪,能够让他“主动说”,消除敌对思想,所以“攻心”很关键; 2.用真情的“温度”融化“冰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戒治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使戒毒人员体会到真情关怀和集体的温暖,逐渐改变为人处世理念,主动的融入到戒治过程中; 3.挖掘“闪光点”,充分发挥戒毒人员的特长或者优势。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戒治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并适时进行表扬,肯定戒治成绩在矫治过程中逐渐培养自信心和交流沟通的能力; 4.引导戒毒人员重塑戒毒信心,树立人生新目标。培养正确的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接受教育矫治,真正完成了解自己、认识自己、接纳自己、改变自己,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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