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涉嫌肇事车辆痕迹与死亡受害人遗落物进行痕迹物证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4日11时49分许,李某群驾驶苏CHP191/苏CMXXX挂号半挂汽车列车,沿铜山区连天线(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X304县道茅村环岛时,与行人王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现警方委托对现场遗落的黑色背包与苏CHP191/苏CMXXX挂号半挂汽车列车上的痕迹是否可以相互形成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鉴定依据 本次鉴定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调查信息及鉴定人对送检车辆(下文简称甲车)、现场遗落的黑色背包勘验信息。 执行标准:GA/T 41-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GA/T 50-2019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GA/T 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二)现场图、现场照片审见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现场图、现场照片:事故发生在白天,路面为沥青路面,事故发生后甲车头西南尾东北停于道路西北角,死者王某头西南仰躺于甲车后方,黑色背包位于死者身体左侧。 (三)甲车痕迹勘验 经勘验,甲车为半挂汽车列车,牵引车悬挂号牌为苏CHP191,品牌型号为陕汽牌SX4250XXXX,车架号为LZGJL4Z41KX07XXXX,发动机号为3119E03XXXX,车身颜色为红色;挂车悬挂号牌为苏CMXXX挂,品牌型号为梁昇牌SHS9401XXXX,车架号为LA99FRZ33H0ZBS063,车身颜色为红色。该车检见的新鲜明显痕迹主要集中在牵引车驾驶室正面,具体勘验信息如下(以下痕迹方向以车头为正方向): 1.左前装饰板距地面124cm-129cm、距左侧边沿24cm-27cm范围内检见一处5cm×2.5cm的印压痕迹,表面灰尘呈减层,其痕迹面宏观形貌显示由多道等间距排列的线形条纹组成,且每1cm间隔宽度等距分布有9条平行线形条纹,经显微观察,部分线形条纹由多个间隔分布的点、线状擦痕组成,部分线状擦痕略呈弧状,端点见密集丝状纹理,擦痕方向一致,均向右上方向;上述痕迹周边检见有少量擦拭痕迹。 2.驾驶室前部其他部位未检见明显与软性客体接触碰撞的痕迹。 (四)现场遗落的黑色背包勘验与模拟承痕体试验 事故现场遗落的黑色背包由包身及包带组成,包身约为30cm×20cm,包带宽度为3.5cm,长度为137cm。对背包包带勘验显示:表面呈规律排列、凹凸间隔分布的线形条纹特征,每1cm间隔宽度等距分布有9条凸起的线形平行条纹,其宏观特征与甲车左前装饰板表面检见的印压痕迹宏观特征相似。 由于包带表面凹凸不平,其表面形貌呈现三维空间特征,因造痕体在承痕体上所形成的印压痕迹形貌特征为二维平面特征,且承痕体与造痕体表面纹理呈现镜像关系,依据痕迹学基本原理,做以背包包带为造痕体采集相应承痕体样本试验,试验过程记录如下: 1.将背包包带局部表面涂抹红色油性墨泥; 2.取空白A4纸置于硬质平台上; 3.将包带墨泥涂抹面向下放置于纸张上; 4.垂直向下按压包带; 5.移开包带检见纸张上留有红色印痕; 6.对红色印痕勘验显示:印痕由多道等距排列的线形条纹组成,每1cm间隔宽度等距分布有9条线形条纹;经显微观察,每条线形条纹由多个间隔分布的点、线状印痕组成。

【分析说明】

甲车左前装饰板上检见的印压痕迹宏观特征与受检背包包带表面宏观特征相似,局部均显现平行条纹特征;将实验获取的承痕体样本与甲车左前装饰板上印压痕迹显微特征比对,包带承痕体样本与甲车左前装饰板上检见的印痕均由多个间隔分布的点、线状印痕组成,二者微观纹理的组成及分布情况相吻合;甲车左前装饰板痕迹中多道线状擦痕略呈弧状,端点见密集丝状纹理,符合涉案人携背包与甲车发生碰撞后,其背包包带与甲车车体发生动态挤压式接触并分离的痕迹特征。 综合以上分析,事故发生时受检背包包带可以形成甲车左前饰板上的痕迹。

【鉴定意见】

事故发生时现场遗落的黑色背包包带可以形成苏CHP191/苏CMXXX挂号半挂汽车列车左前饰板上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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